1. 當借款人未能按時償還網貸時,通常會遭遇貸款機構的催收行動,包括電話和簡訊催收。
2. 在欠款額度方面,並沒有一個具體的金額上限,決定了貸款機構是否會提起訴訟。實際上,一旦借款人違約,貸款機構理論上擁有權提起訴訟,不論逾期金額大小。通常,逾期三個月以上,無論欠款是1000元還是10萬元,貸款機構均有可能選擇起訴。
3. 在實踐中,貸款機構可能不會輕易選擇起訴,因為訴訟過程既耗時又耗力,涉及訴訟費、律師費以及追蹤借款人所在地等成本。因此,對於較小額的欠款(通常不超過5萬元),貸款機構可能會認為採取法律行動不劃算。
4. 若借款人被貸款機構起訴,法院的判決將依據借款人的還款意願和能力來定。如果借款人確實無力償還且態度配合,可能會被判決接受強制執行,並可能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 如果借款人有償還能力但故意拖欠,甚至涉嫌欺詐,可能會被判有罪,並可能面臨最高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