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上師大獎學金問題
學校獎學金是按總評算的,其中智育70%,德育20%,體育5%,能力5%。具體如下。
1、專業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其標准、比例如下:
一等獎 3000元/人、年 比例:2%(6舍7入)
二等獎 1200元/人、年 比例:10%(6舍7入)
三等獎 600元/人、年 比例:20%(6舍7入)
2、按照我院綜合測評條例執行(見05.12修訂版),獲獎等級按照綜合測評得分高低順序排定(限於名次在本專業年級排名前60%的同學)。
一等獎 一學年所有成績(副修課除外)全優良
二等獎 按綜合測評分數從高到低排序10%
三等獎 按綜合測評分數從高到低排序20%
如果一等獎學金空缺,則名額可以充實到二等;
如果二等獎學金空缺,則名額可以充實到三等;
但總的獲獎比例不得超過32%。
三、評獎條件
1、屬國家計劃招生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學生;
2、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作貢獻;
3、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各項校紀校規,沒有任何違法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
4、認真參加校、院和班級的各項集體活動;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心健康;
5、學習刻苦,學習成績優良。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與評獎
1、有違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者
2、受到任何一級行政處分或黨、團處分者;
3、有嚴重違反社會公德行為者;
4、學習成績績點小於2.0或當年期末考試有不及格者;第四學期外語未通過四級者;
5、平時有曠課行為者;
6、綜合測評德育12分以下者;
7、文明修身成績不及格者;
8、所在寢室衛生未獲得「合格之家」標准者。
9、在休學、停學期間不享受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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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測評條例 2005.12
德育評分標准 (總分100分、占總評100的20%)
1.政治學習態度 (10分)
(指統一規定的政治學習如:年級大會、講評、每二周一次周三的政治學習等)
1) 全勤8分
2) 全勤+參加討論發言或全勤+寫書面體會文章 10分
3) 缺勤(指病事假)、參加政治學習時看其他書籍或講話等不太認 真6分。
4) 無故缺席每次扣2分
2.自評、形勢政策課成績 (10分)
1) 自評小結分數
2) 形勢政策課成績
3) 其他各類學習小結 (學生手冊考試成績、假期調查報告、理論學習文章等)
3.校紀校規 (15分)
1) 「十無」校園有關規定基本做到 15分
2) 違反「十無」校園的有關規定每一次扣2分
3) 早、夜自修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早、夜自修遲到3次為一次缺席(上課吃東西、穿背心、拖鞋上課等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
4.集體觀念 (20分)
1) 規定的班、團等活動能參加,沒有無故缺席(有理由請假不算在此)15分。
2) 無故缺席每次扣3分(依據班級記錄)
3) 積極參加(指主要組織或主持者)5分(依據班級記錄)
5.文明修身 (10分)
1)宿舍樓文明修身的檢查分數
2)校園文明修身的檢查分數
6.寢室衛生 (20分)
1)每個人的平均分=寢室衛生的平均分
註:床位分每1分扣100分中2分,個人床位分算出平均分後再換算成20分制。
2)走讀同學給本班級寢室衛生的平均分
7.考勤 (15分)
1)全勤 15分
2)有事假、病假 12分
3)曠課每節扣2分,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
註:以下的加減分項目在以上各項累加分的基礎上加分或減分
加分;加分後,累計德育分不得超過100分
1)本學期被評為院文明寢室的成員可加3分;校「模範之家」可加9分;校「優秀之家」可加6分。註:可累加
2)各類先進集體(包括市、校、院級)每人可分別加10、5、3分,先進個人可分別加10、5、3分。包括體育先進集體和個人、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均可分別加10、5、3分)註:可累加
3)參加無償獻血的同學可加15分;無故不參加獻血的同學扣15分。
減分:減分後,累計德育分不得低於0分。
1)凡政治學習、組織生活、公益活動、集會和規定參加的集體活動(含班組織的各項活動),未經請假而缺席者,每項扣3分。
2)凡違反校紀校規,如盜竊、損壞公物、亂拉電線、起鬨、亂扔垃圾雜物、干
擾學校秩序、賭博、打架、曠課、考試作弊、非法同居等,受學院部門領導、輔導員公開點名批評的扣8分;受學院通報批評的扣10分;受警告處分扣20分;受嚴重警告處分扣25分;受記過處分扣30分。留校察看50分;開除學籍60分;受到公安部門處罰扣60分以上。受到黨、團組織紀律處分的同學,參照行政紀律處分扣分。
註:以下條款必須在綜合測評總分中減分(全年)
違反學生宿舍管理條例及樓管會有關規定、樓管會張白榜通報批評、學院發黃、白牌警告的扣10分。學校發黃、白牌警告的扣20分。無法確定違紀者情況或該宿舍無人承認對此負責,該宿舍各成員每人扣6分/次、12分/次。
智育評分標准(總分100分、占總評100的70%)
一學期的學習成績,按照學分計算和成績質量等級計算的規定,學生學期成績由下式計算:
學期平均成績=個人完成課程學分積總和/各專業該學期應得學分的總和
其中:個人完成課程學分積=該課程學分×該課程成績
註:1、各類專業選修課包括任選和限選(副修課除外),均必須納入智育計算。
2、智育分數一學年計算
補充說明:可能因為輔導員的不同,計算方式不盡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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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評分標准(總分100分、占總評100的5%)
1.升旗儀式、早操情況 (40分)
1) 升旗儀式、廣播操不穿校服者,每次扣2分。
2) 早操按實際打分算A=40 B=30 C=15 D=0 累加算出平均分。
3) 缺勤一次扣2分(指病事假)。無故缺席一次扣4分,遲到一次扣1分。
4) 走讀同學按全班同學的平均分計算。
2.課外鍛煉 (40分)
1) 基本分20分。參加校級比賽加3分、院級加2分、年級、班級加1分。
(均以原始資料為准)參加樓管會體育活動每次加2分(須有樓長書面證明)。
3. 健康狀況 (20分)
1) 全勤 20分
2) 病假一周內 14分
3) 病假三周內 8分
4) 病假三周以上 2分
註:以下的加減分項目在以上各項累加分的基礎上加分或減分
參加體育(軍事)競賽的加分標准:
1) 市級以上:破記錄另加6分。第一名加9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7分。第四名加6分。第五名加5分。第六名加4分。第六名以後加3分。未獲獎加3分。
校級:破記錄另加3分。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第四名加3分。第五名加2分。第六名加1分。第六名以後。
院級:破記錄另加1分。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第四、第五、第六、第六名以後。
2) 凡參與各項體育活動者。均獲參與分1分,獲獎名次另加分。
3) 集體項目的非主力隊員按上述標准減半加分。
凡規定參加的集體體育活動,無故不參加者,每次扣2分。
參加校、院體育集訓隊者,加5分;凡被選入校、院團體集訓隊,不參加訓練者,每次扣3分。
加分後,累計不得超過100分,扣分後,累計不得低於0分。
能力評分標准 (總分100分、占總評100的5%)
1. 組織管理能力 (40分)
1) 基本分 25分
2) 凡主要組織或主要主持活動者每次加3分
注:(統一規定的政治學習、組織生活不算在內)。
3) 加分累計不得超過40分。
2. 基本技能 (20分)
1)普通話測試成績
2)計算機一級
3. 學科能力 (40分)
1) 科研文章(參加校科技節評獎得獎者加20分,未得獎加10分)
2) 參與專業模擬題命題同學加7分,主要負責人加10分。
3) 上講台講解習題課的同學每一次加5分
註:以下的加減分項目在以上各項累加分的基礎上加分或減分
1)凡積極提出改革建議被有關部門採用,取得良好效果的,可酌情加4-8分。
2)對各級學生幹部(校、院學生會正副部長、幹事、團支委、班委、寢室長、樓層長、樓管會成員),工作表現突出的,可酌情加1—15分。
學生會正副主席,正副部長、社團主要負責人:1—15分;
班長、支書、黨章學習小組組長:1—12分;
班委、團支委、寢室長:1—9分;
凡校、院大學生社團的一般成員,工作表現為好、較好的,可酌情加5分、3分。(以書面證明為依據)。註:不累加,選擇最高的加。
3) 凡本學期獲得國家英語四級優秀證書、國家英語六級合格證書、優秀證書的,可分別加10分、15分、20分。註:可累加
4)凡本學期獲得各類計算機考核證書的,可酌情加5-15分。(獲上海市計算機中級、省市級以上的計算機二級合格證書的可加10分。中、高級級口譯等各類證書均參照本條例加分。註:可累加
5) 凡在校、院各類競賽、評獎中獲獎的,根據獲獎等級(一、二、三等獎),可分別加7分、5分、3分,凡參與後未獲獎者,每次加1分。(除體育以外的所有競賽)註:可累加
6)凡在市級以上競賽獲獎者,加10-50分。(數模競賽:全國、美國競賽一等獎加50分;上海一等、全國二等、美國二等加30分;上海二等、美國三等加20分;上海成功參賽獎、美國成功參賽獎加10分。)ACM、電子、網路等其他各類競賽均參照數模競賽加分。
7)凡參加公益性社會實踐活動,表現突出加3-10分。有書面表揚的加10分,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加10分,同一項活動不累加。註:不累加
8)凡在校內外正式刊物上投稿並被採用的,可加3-5分。(校刊、校報發表的文章每篇加5分;院刊發表的文章每篇加3分,通訊稿每篇加1.5分)
注意: 加分後,累計能力分不得超過100分。
補充說明:可能因為輔導員的不同,計算方式不盡然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