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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售假金額超過多少會坐牢

發布時間:2024-11-28 13:47:26

① 在淘寶賣假貨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在淘寶賣假貨,根據《淘寶規則》第五十條規定,不同的違規情形,淘寶給予相應的違規處理措施不同,具體如下:

1、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特別嚴重的,每次扣48分;

2、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嚴重的,每次扣24分;

3、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通過信息層面判斷的,每件扣2分(3天內不超過12分);實際出售的,每次扣12分。具備特殊情形的,只刪除不扣分。為出售假冒、盜版商品提供便利條件的,每次扣2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12分。

淘寶網針對出售假冒、盜版商品實行「三振出局」制,即賣家每次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行為記為一次,若同一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次數累計達三次的,則將被永久查封賬戶。

出售假冒商品的,淘寶刪除會員所發布過的假冒、盜版商品或信息。同時,淘寶將視情節嚴重程度採取支付寶賬戶強制措施、查封賬戶、關閉店鋪、店鋪監管、關閉訂單、限制發貨、限制發布商品、限制網站登錄、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發送站內信、延長交易超時。

店鋪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權、全店或單個商品監管、商品發布資質管控、限制發布特定屬性商品、限制商品發布數量、限制發布類目數量、限制發布特定類目商品、限制使用商品發布的特定功能、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限制解凍保證金、支付違約金等處理措施。

  1. (1)網路售假金額超過多少會坐牢擴展閱讀

第五章第四節第六十二條,原規定是這樣的:

描述不符,是指買家收到的商品或經淘寶官方抽檢的商品與達成交易時賣家對商品的描述不相符,賣家未對商品瑕疵、保質期、附帶品等必須說明的信息進行披露,妨害買家權益的行為,包括以下情形:

(一) 賣家對商品材質、成份等信息的描述與買家收到的商品嚴重不符,或導致買家無法正常使用的,或賣家對商品品牌描述與買家收到商品品牌不一致情節嚴重的,淘寶刪除該描述不符的商品,每次扣12分;

(二) 賣家未對商品瑕疵等信息進行披露或對商品的描述與買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響買家正常使用的,或賣家對商品品牌描述與買家收到商品品牌不一致的,針對同一商品,第一次下架扣3分;第二次刪除扣6分;

(三) 賣家未對商品瑕疵等信息進行披露或對商品的描述與買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對買家正常使用造成實質性影響的,針對同一商品,第一次下架不扣分;第二次下架扣3分;第三次刪除扣6分;(品牌描述不符除外)


② 網上賣假貨會不會坐牢

賣假貨不一定會坐牢的,只有銷售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才有可能涉嫌銷售假冒商品,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
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將會被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未達到以上數額的,不用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有可能會被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會被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根據相關法規,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決定》 二十七、 將第四十九條改為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③ 電商平台如何治理假貨

電商平台如何治理假貨

電商平台如何治理假貨,假貨是指使用不真實的廠名、廠址、商標、產品名稱、產品標識等致使客戶和消費者對正版產品造成認知錯誤認為該假貨就是正版產品的產品,那麼電商平台如何治理假貨呢

電商平台如何治理假貨1

線上知識產權打假,打什麼

電商時代中,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主要分為著作權侵權,如盜版,盜用圖片,美術、文字作品侵權;商標權侵權,如突出使用商標,遮擋商標,假貨,濫用關鍵詞等;專利權侵權,如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假冒廠名廠址等其它侵權。

在各大電子商務平台售賣假冒偽劣產品的賣家不僅損害了消費者利益,也損害原企業品牌商的權益,同時對電子商務平台的發展也有著嚴重阻礙。打擊網路上的假冒偽劣產品,對於實體經濟發展意義重大,從消費者到產業鏈的每一個環節都能從購物環境的改善中受益。

企業可以採取的主要手段

目前,中小企業針對假冒行為主要採取事後舉措,而大企業則已經防患於未然。所以針對知識產權打假或者說依託知識產權保護行為而進行的品牌保護,企業方可以採取如下措施。

1、利用平台打假通道進行維權

如果侵權行為已經出現,但是行為表現和後果不算嚴重,且涉嫌侵權企業規模不是太大,企業可以採取線上投訴的方式進行維權。目前,阿里、京東、拼多多等平台已經加大了對侵權假冒的打擊,也開放了權利人在平台上開展打假的通道,權利人可以自己或委託專業機構通過這些通道開展維權。以阿里為例,阿里的打假維權通道有6個步驟:

企業可以通過該通道,要求侵權方刪除鏈接,從而達到維權目的。

此外,針對投訴量大的權利人,幾大電商平台也有自己的誠信投訴機制,以阿里平台為例,當投訴刪除率≥90%、賣家申訴成功率≤5%、三個月投訴量≥100件時,即可自動升級為誠信會員啟陸,獲得投訴材料簡化、快速響應等權益。

2、事前防控,備案信息

企業可以採取一定的事前防控手段,比如與平台合作,及時備案產品信息,利用平台力量,預先對假貨進行有效打擊。以歐普照明為例,歐普照明法務部於2019年啟動加入阿里巴巴反假貨聯盟主動防控項目,並向聯盟備案了歐普品牌權利范圍及主要侵權品牌的信息,阿里系電商網站會根據這些信息,在假貨商家上架商品時,自動檢測出不當使用歐普商標、銷售歐普假貨的鏈接,並在上架審核階段予以刪除。

企業權利人和平台的有效搭配可以形成打假共治系統,將假冒行為及時遏制。

3、發警告函

如果線上投訴不奏效或持續時間過長,權利人亦可以使用發警告函的形式提醒對方,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因此,權利人可要求電商平台採取相關必要措施。

4、提起訴訟

如果涉嫌侵權行為給權利人造成了較大損失,權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在向法院提起訴訟之前,應主動、充分地准備侵權證據以及自身受到損失或對方獲得利益的證據,為以後在法院訴訟過程中做好准備,占據優勢地位。必要時,企業亦可使用刑事控告手段。

總結

其實,線上線下的.知識產權打假並非處於割裂狀態,線上產品一般來源於線下,權利人還可以委託專業機構對線上產品進行調查,從線上跟蹤到線下,對線下侵權人進行同步的打擊。

實踐中,部分企業誤認為「知識產權打假」流程單一固定,以至於以「打成」作為衡量成敗的標准而忽略其他因素,而事實上, 「打」是過程,此過程需要嚴格的風險管控,合理的人員配備,律師、調查員、知識產權保護顧問等衫旁派各司其職,以確保企業的知識產權維權合法、有序、持續的進行。

電商平台如何治理假貨2

面臨矛盾

整治假貨是電商都在做的事情。拼多多創始人黃崢就曾表態:「我覺得任何違法違規或賀的商品,平台應該堅決清除掉,不只是商品,其實也包括售賣非法商品的商戶。」但對於社交電商而言,整治假貨面臨著更加復雜的情況,相對自由的售賣模式給監管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有媒體報道,6月中旬,十幾名拼多多商家前往上海拼多多總部維權。有商家稱,不少商家在毫無徵兆的情況下,被強制凍結貨款,關閉關聯店鋪,並且沒有得到合理解釋。

隨後,拼多多發布情況說明,稱現場聚集的14名問題商家中,7家存在售假情況,6家存在商品描述不符情況,1家存在虛假發貨情況。相關事實已經平台初審、復核程序核查,證據確實。

一些商家認為自己被冤枉,而平台表示「靠罰款商家牟利」絕不可能發生。雙方的各執一詞凸顯拼多多在治理假貨上的管理問題。平台初創時期的低門檻入駐與低價策略給後期管理帶來難度。

除了拼多多,其他以社交關系為基礎的電商平台也處於迅猛發展的時期,不同於拼單模式,一些社交電商在打流量「帶貨」牌。

日前,有贊、快手宣布合作打造「短視頻電商導購」解決方法。快手App將新增「快手小店」,每個主播可申請開店,店鋪中的商品可於作品區展示。屆時,快手和有贊賬號互相打通,快手用戶可以直接購買自己喜愛的主播售賣的商品。

比快手更早進入「內容+社交」模式的小紅書於今年5月31日完成了新一輪超過3億美元融資。林允、戚薇、張韶涵等明星化身美妝博主分享入駐在「種草」方面為平台帶來引流優勢。

這種內容加社交,依靠主播或博主「種草」的售賣模式相比店鋪與官方自營要自由許多。一些博主可以直接將用戶引流到微信自行交易,這無疑給監管帶來更大難度。

協同發力

治理假貨有賴於監管層與平台方共同發力。在立法方面,電商行業即將面臨新規范。

電商法三審稿規定:電商平台經營者如果知假售假,或者明知平台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有侵犯消費者權益行為而未採取必要措施,應依法與該平台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分析師姚建芳告訴國是直通車,監管涉及到平台本身的利益,而不是僅僅是對於對賣家的處罰,會讓平台感覺責任更加重大。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春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電商平台管理責任明確後,對於市場化的自我進化有相當大的改善。監管弱化和強化的電商平台,活躍度也會有顯著差異。

即將迎來四審的電商法有望使社交電商平台更加積極地打擊售假行為,使社交平台商家低價售假,劣幣逐良幣的情況有所緩解。

而在平台管理方面,姚建芳認為這與社交電商的發展階段有關:「在發展初期,電商對賣家的門檻會低一些。當發展到一定階段,要做品質電商,平台對於商家的選擇就會越來越嚴格,對於售假的打擊力度也會加大。這是優勝略汰的過程,也是電商發展趨勢。」

治理之外,通暢消費者維權渠道也非常重要。姚建芳表示,取證難,維權渠道溝通不暢是目前消費者面臨的維權困境。對此,她建議消費者,在平台無所作為,消費者手頭又有證明的情況下,可以求助於監管部門或者輿論監督機構。

電商平台如何治理假貨3

賣假貨的工商處罰標準是什麼

首先,查扣、沒收全部假貨,並全部予以集中銷毀;

其次,沒收銷售假貨的違法所得;

最後,處以銷售假貨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我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賣假貨被抓會不會坐牢?

銷售者賣假貨,屬於欺詐消費者,並且,消費者買到不是自己想要的東西,或者在使用過程中遭到傷害,為挽回自己的損失,就會去揭發銷售者。那麼,賣假貨的銷售者被抓,可能會面臨刑事處罰,去坐牢。

首先,行為人賣假貨,屬於銷售假冒商品,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數額較大的,即要承擔刑事責任。

並且,按照具體的犯罪情節,要接受以下的處罰:

1、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即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即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將會被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其次,賣假貨並且未達到以上數額的,不用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要接受以下處罰:

1、被責令停止生產、銷售;

2、被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

3、會被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4、有違法所得的,會被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5、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所以,銷售者賣假貨,其實並不一定要承擔刑事責任,具體要根據銷售數額確定。

現在各地的工商部門其實對假冒偽劣產品的檢查、打擊力度還是很大的,一旦發現有出售假貨的行為,那必然就是要作出相應處罰的。具體賣假貨的工商處罰標准,按照《產品質量法》當中的規定,一般是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不過我們也要注意,賣假貨的行為其實也是有可能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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