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網路上辱罵他人,觸犯了哪些法律第幾條的規定要受什麼處罰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公民的、法人的名譽權。如果利用信息網路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等情形的,根據《刑法》(法律)第293條第1款第2項規定,以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辱罵他人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法律)第42條第2項等相關規定,由公安機關依法對當事人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參考資料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
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法律)
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21號)
第五條 利用信息網路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法律)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B. 網路辱罵他人會怎麼處罰
網路上辱罵別人屬於違法行為,侵犯了別人的名譽權。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公然侮辱別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別人的,會被公安機關處5天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會被公安機關處5天以上10天以下的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會觸犯刑法,構成侮辱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C. 網路罵人觸犯了什麼法律
要看具體情況。
1、網路上辱罵他人屬於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會被處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一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會被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一下罰款。
2、如果長時間多次辱罵,就可能會構成侮辱罪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網上罵人是犯法的,情節嚴重的,還將構成侮辱罪。
1、如果侵犯了他人名譽權、隱私權等權利的,是犯法行為,要承擔侵權責任。
2、如果違反了治安管理的,也是犯法行為,要承擔罰款和拘留的行政處罰責任。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網路上辱罵他人當然也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受害人有權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