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網路詐騙多少金額立案
一、網路詐騙罪的立案標准有哪些
1、網路詐騙金額3000元,即可立案。只要網路詐騙金額達到了3000元,那麼就會構成詐騙罪。量刑是:
(1)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詐騙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如何有效舉報網路詐騙行為
1、第一時間向屬地公安部門報案;
2、盡可能多的留存證據,例如以下內容:
(1)打款記錄截圖或銀行轉賬單據;
(2)聊天記錄截圖;
(3)通話錄音;
(4)簡訊記錄截圖;
(5)往來電子郵件。
3、將公安部門的接警或立案回執、證據材料、違法網站網址、違法即時通訊賬號等一並向舉報中心提交。
⑵ 網路詐騙金額多少可以立案
網路詐騙金額三千元以上就可以立案。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五十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⑶ 網路詐騙金額多少可以立案
網路詐騙2000元可以達到咐清立案標准。1、2000-5000元,達到詐騙罪標准;2、數額較小,沒有達到2000元,尚不構成詐騙罪,但是違反社會治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信燃》規定,處5~15日拘留,可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但如果詐騙行為累計數額超過2000-5000,就可以追究詐騙罪的刑事責任信友了。
【法律依據】
《衡高前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念孝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滑坦虛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⑷ 網路詐騙金額多少可以立案
網路詐騙三千數額就可以立案。詐騙立案的標准如下:
1、網路詐騙數額達到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就被認定為數額較大,就會立案定為詐騙罪;
2、網路詐騙數額達到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屬於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3、網路詐騙數額達到五十萬元以上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罪的量刑標准,具體如下:
1、達到在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在五十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⑸ 網路詐騙金額多少可以立案
網路詐騙的數額達到三千元及以上的能立案。行為人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就可認定為詐騙罪中數額較大的量刑標准,可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鋒譽或者單處罰金。
網路詐騙多少金額可以立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神擾見》,實施網路詐騙行為的,詐騙財物金額達到3000元,即符合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標准,公安機關應當予以立案。
如果在網路上發布詐騙信息,網頁瀏覽量達到5000次以上的,即使行為人並未實際取得財物,也構成詐騙罪未遂,應當立案追訴,量刑標准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網頁瀏覽量達到5萬次以上的,但是並未實際騙得財物,則屬於詐騙罪中的其他嚴重情節,也構成詐騙罪未遂,量刑標准相應提高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游基旦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⑹ 網路詐騙多少金額可以立案
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在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具體金額由各省確定,但不會低於三千。
2001 年 4 月 8 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鍵禪標準的規定》規定,合同詐騙的,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 5 千元至稿明塵 2 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拓展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槐鄭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由於這種行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靜甚至"愉快"的氣氛下進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範意識較差,較易上當受騙。
⑺ 網路詐騙多少金額可以立案
一、網路詐騙多少金額可以立案
1、一般來說被騙數額達到2000元至5000元,就達到詐騙罪的立案標准,各個地方根據經濟發展狀況不同可能會有所不同。詐騙數額較小沒有達到3000元的,尚不構成詐騙罪,但是違反社會治安,會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二、網路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1、電信網路詐騙數額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個月至兩個月刑期;
2、電信網路詐騙數額達到3萬元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3、電信網路詐騙數額達到50萬,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個月刑期。
⑻ 網路詐騙金額多少可以立案
網路詐騙金額3千元至10萬元以上可以立案。
詐騙公私財物至少要達到數額較大才構成詐騙罪,普通的詐騙行為詐騙財物3千元至1萬元以上可認定為詐騙「數額較大」,3萬元至10萬元以上可認定為「數額巨大」,各地可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數額標准。但是利用電信網路詐騙的,全國有統一規定,根據兩高一部發布有關規定,利用電信網路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千元以上的認定為「數額較大」。因此通過電信網路詐騙金額達到3千元以上的,構成詐騙罪,警方應立案偵查,根據相關規定定罪處罰。如果2年內多次實施電信網路詐騙,每次詐騙金額都沒有構成詐騙罪,多次累計詐騙金額達到數額較大即3000元以上時,也應當按照詐騙罪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一)被騙數額3千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被騙數額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被騙數額50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第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第五條 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
利用發送簡訊、撥打電話、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二)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