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路執行查控一般多久
對法院執行查控可以在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平台進行查詢。具體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根據案件的不同,網路執行查控也不同。如果終結執行程序,其後的五年內,執行法院應當每六個月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一次被執行人的財產,並將查詢結果告知申請執行人。符合恢復執行條件的,執行法院應當及時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人民法院、銀行業金融機構網路執行查控工作規范》第一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銀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資產採取查詢、凍結、扣劃等執行措施(以下簡稱查控措施),可以通過專線或金融網路等方式與金融機構進行網路連接,向金融機構發送採取查控措施的數據和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等的結果數據和電子回執。
前款所述金融資產,指可以進行變價交易,並且交易價款及孳息可以存款的方式轉入金融機構特定關聯資金賬戶的各類財產。
Ⅱ 網上法院立案需要多長時間
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目前網路是非常的便利的,所以如果要利用網路來進行立案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按照規定的要求來上傳相關的材料,這樣的話才能夠確定最終的是否能夠審理,當然了,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因為涉及到案件的審理期限方面的規定,所以如果是立案成功就會模空盡快的安排開庭。
現在網上立案的通道為微信小程序微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創辦的一個網上立案的小程序,是司法便民的一個創新舉措,節約當事人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實現了足不出戶資料網上跑。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斗游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旦銷瞎: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Ⅲ 法院啟動網路查控要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法院啟動網路查控要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悶雀雹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歲跡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一百條 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螞帆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
Ⅳ 網路查控程序後多久有結果
法律分析:網路查控程序後出結果的時間為:申請網上預立案的當事人在獲得法院「可以立案」的答復後,在七日內,帶齊與網上提交一致的立案材料,到作出答復的法院的立案庭辦理正式立案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敏輪李十桐緩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第二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橋遲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適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後六個月以內宣判。
Ⅳ 網上立案一般多久可以有結果
網上立案一般七天內有結果。每個法院會有不一樣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汪輪。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並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皮陵握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燃慶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Ⅵ 網路查控申請遞交後幾個工作日完成
8個工作日。
網路查控申請遞交後執行部門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網路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財產發起查詢,並在收到反饋結果後3個工作日,共計8個工作日。
工作日(薯缺Working Day/Workday)也模笑稱勞動日,是指在一晝夜內職工進行工作時間的長度(小時數)。工作日是以日數碼辯為計算單位的工作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