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息網路犯罪判多久
網路犯罪,是指行為人運用計算機技術,藉助於網路對其系統或信息進行攻擊,破壞或利用網路進行其他犯罪的總稱。既包括行為人運用其編程,加密,解碼技術或工具在網路上實施的犯罪,也包括行為人利用軟體指令,網路系統或產品加密等技術及法律規定上的漏洞在網路內外交互實施的犯罪,還包括行為人藉助於其居於網路服務提供者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網路系統實施的犯罪。簡言之,網路犯罪是針對和利用網路進行的犯罪,網路犯罪的本質特徵是危害網路及其他信息的安全與秩序。
網路犯罪多種多樣,刑事處罰也不盡相同。如網路詐騙,應當按照詐騙數額判刑。當詐騙公私財物且數額較大的時候,或是數額特別巨大,甚至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不僅會被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還會罰款或是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 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
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三)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㈡ 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量刑標准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設的罪名,該項罪名的量刑標准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上述規定,構成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需達到「情節嚴重」,具有以下情形的都屬於情節嚴重:
(1)為三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的;
(2)支付結算金額二十萬以上的;
(3)以投放廣告等方式提供資金五萬以上的;
(4)違法所得一萬以上的;
(5)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受過行政處罰,又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的;
(6)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造成嚴重後果的;
(7)收購、出售、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互聯網賬號密碼、網路支付介面、網上銀行數字證書5張(個)以上的;
(8)收購、出售、出租他人手機卡、流量卡、物聯卡20張以上的;
(9)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㈢ 幫助網路信息犯罪活動罪一般判幾年100萬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如果涉及金額一百萬的話,屬於情節嚴重,一般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還要處罰金。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本罪是針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獨立入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㈣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流水一百多w,獲利兩千,會判刑嗎
會。
幫信罪,也就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依據刑法的規定,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幫信罪提供資金結算的,20萬元或者獲利一萬元達到立案標准,題主堂弟涉案銀行卡兩張,資金結算金額100多萬,已經涉嫌幫信罪。
幫信罪的處罰主要依據流水金額,是否獲利也是量刑情節,流水金額100萬,可能被判處六個月至十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認罪認罰,退贓,無前科,可以判處緩刑。
因幫信罪無相關量刑規范,各地量刑標准不同,判處刑罰也不盡相同,以上僅供參考。
常見情形
(一)明知他人違法進行賭博游戲,仍為其提供玩家充值通道和支付結算業務,並按比例收取手續費的行為。
(二)行為人明知他人開辦的銀行卡可能用於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等犯罪行為,仍幫助其開辦銀行卡這些行為比較常見,往往是違法犯罪分子要求你用自己身份證辦理幾張銀行卡,並承諾一張銀行卡支付你多少費用。
(三)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的幫助,這里常見的是其上線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而你自己仍然為其提供支付結算業務。
(四)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比如常見的幫助微信解封行為。
(五)行為人通過租用伺服器,安裝偷盜軟體在特定的電腦上,從而將其偽造成網吧的電腦,獲取網路游戲中的特權服務,其行為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另一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技術支持,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實施這種行為的在近幾年比較常見,因此而被騙的被害人也數不勝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