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抽獎金額限制5000還是5萬
法律分析:不得超過5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十條 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
(二)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⑵ 抽獎最高獎金超過5000元還是5萬元違法超過會怎樣經過許可可以超過嗎一般能通過嗎
抽獎最高獎金超過五萬元屬於違法行為,超過需要按照相關法律責令經營者停止違法行為,可以根據情節處以罰款。
法律分析
抽獎是由消費者填寫參加抽獎表格並寄回廠家,廠家抽出得獎者後,給予中獎的消費者獎金或獎品,如旅遊活動、手機、轎車等。抽獎活動的獎金或獎品通常都相當吸引人,因此雖然中獎率不高,但是常吸引許多消費者的投人。抽獎活動由於需要有大獎才能吸引人,因此較適用於市場佔有率較高的品牌,才能夠有較大的銷售量來支持所提供的獎品或獎金。我國法律規定,為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經濟秩序,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行為:一是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二是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三是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5000元。如果經營者存在此類違法經營行為,有關部門可根據情節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根據法律的規定,經營者在進行抽獎式有獎銷售時,最高獎金額以非現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經濟利益作獎勵的,按照同期市場同類商品或服務的正常價格折算後的金額也不能超過50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十條 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二)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第十七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經營者惡意實施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六條、第九條規定,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權利人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