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網路被騙多少錢可以立案
網路被騙的金額達到3千至5千元,公安機關可以立案,但是要注意各個地方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各地的詐騙罪立案標准有所不同。
根據《刑法》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❷ 網路詐騙多少金額受理
網路詐騙以3000元為立案標准。
網路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其花樣繁多,行騙手法日新月異,常用手段有假冒好友、網路釣魚、網銀升級詐騙等,主要特點有空間虛擬化、行為隱蔽化等。
常見的情形況
1、網路購物詐騙。犯罪分子開設虛假購物網站或淘寶店鋪,一旦事主下單購買商品,便稱系統故障需要重新激活。隨後,通過QQ發送虛假激活網址實施詐騙。
2、低價購物詐騙。犯罪分子通過互聯網、手機簡訊發布二手車、二手電筒腦、海關沒收的物品等轉讓信息,一旦事主與其聯系,即以「繳納定金」「交易稅手續費」等方式騙取錢財。
3、犯罪分子在微信朋友圈以優惠、打折、海外代購等為誘餌,待買家付款後,又以商品被海關扣下,要加繳關稅等為由要求加付款項,一旦獲取購貨款則失去聯系。
4、刷網評信譽詐騙。犯罪分子以開網店需快速刷新交易量、網上好評、信譽度為由,招募網路兼職刷單,承諾在交易後返還購物費用並額外提成,要求受害人在指定的網店高價購賣商品或繳納定金的方式騙取受害人錢款。
5、招聘詐騙。犯罪分子通過網路、簡訊或者傳統媒體發布虛假招聘信息,進而以繳納服裝費、押金、保證金、定金等名義,讓受害人向其提供的賬戶上匯款。
6、招商加盟。犯罪分子通過網路或傳統媒體發布虛假招商、加盟信息,以高額利潤為誘餌,騙取受害人定金、加盟費、貨款等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是指,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❸ 網路詐騙多少金額受理
網路詐騙金額達到三千元的,會受理
按照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可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❹ 網上詐騙要多少金額才能立案
一、網上詐騙要多少金額才能立案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詐騙罪的立案標准為三千元至一萬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上述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二、勞動仲裁多少金額可立案
勞動仲裁立案不受金額的限制,主要看合法的勞動權益是否被實際侵害。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仲裁和金額多少無關,和當事人主張權利有關。
❺ 網上被騙金額達到多少可以立案
法律分析:網路詐騙不管金額多少都可以立案,數額沒有達到3000元的,尚不構成詐騙罪,但是違反社會治安,會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詐騙行為累計數額超過三千元以上,就可以追究詐騙罪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第三條 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條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近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具體處理也應酌情從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