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實名制12388網上舉報,已經受理了。請問當事人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得到回復
如果已經受理的話,你就可以耐心等待了,他們盡快會幫你處理和回復的,這個一般情況下需要一個月的時間的。
2. 12315顯示已受理後,幾天能收到消息
承辦單位應當自收到舉報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予以核查,並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現場筆錄和照片隨檔留存。
2019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布《市場監管總局關於整合建設12315行政執法體系更好服務市場監管執法的意見》。
2020年底前,原工商、質檢、食品葯品、物價、知識產權等投訴舉報熱線電話,即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等將統一整合為12315熱線,以12315一個號碼對外提供市場監管投訴舉報服務。
開通意義:
1999年3月15 日,為了切實解決廣大消費者"投訴難"的問題,及時、方便、快捷受理消費者訴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原信息產業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國統一開通了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專用電話。
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以12315電話為依託,建立了以現代信息技術為主要手段,集受理、查處、監管為一體,覆蓋全國城鄉的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服務網路。
3. 四川政務服務網投訴幾天給回復
一般是六十天之內答復
法律規定國家機關受理的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六十天內,作出書面處理意見。《信訪工作條例》第三十三條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並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
4. 投訴受理後多長時間收的回復
法律分析:一般是60天之內答復。法律規定國家機關受理的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天內,作出書面處理意見。
法律依據:《信訪工作條例》 第三十三條 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並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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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個工作日告知是否受理,如果受理30個工作日給予答復哦。。記得是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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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服務針對服務和投訴都有專門的流程和處理時效,如果沒有按標准完成考核會受到影響。政務服務投訴答復時限一般比較長,但是最多也不會超過15個工作日。對於投訴內容要把握好並且要有證據,訴求要明確可執行。只有這樣投訴才容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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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資料查詢,提交後馬上受理,3日內初步回復,7日內正式回復。陽光理政app是為廣大的河北的用戶們居民們准備的在線就可以直接進行咨詢和關於本地的政務的投訴和建議,在手機上就可以隨時的進行各種服務。
8. 信訪受理後多久有處理結果
法律分析:一般是60天之內答復。信訪工作條例明確規定:國家機關受理的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天內,作出書面處理意見。情況復雜的,經相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適當延長處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應超過30天。
法律依據:《信訪條例》
第二十二條 信訪人按照本條例規定直接向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以外的行政機關提出的信訪事項,有關行政機關應當予以登記;對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並屬於本機關法定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受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於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事項後,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但是,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不清的除外。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相互通報信訪事項的受理情況。
第二十八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辦理信訪事項,應當恪盡職守、秉公辦事,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宣傳法制、教育疏導,及時妥善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
第二十九條 信訪人反映的情況,提出的建議、意見,有利於行政機關改進工作、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有關行政機關應當認真研究論證並積極採納。
第三十條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信訪事項或者信訪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第三十一條 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辦理信訪事項,應當聽取信訪人陳述事實和理由;必要時可以要求信訪人、有關組織和人員說明情況;需要進一步核實有關情況的,可以向其他組織和人員調查。對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事項,可以舉行聽證。聽證應當公開舉行,通過質詢、辯論、評議、合議等方式,查明事實,分清責任。聽證范圍、主持人、參加人、程序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二條 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經調查核實,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分別作出以下處理,並書面答復信訪人:(一)請求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予以支持;(二)請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據的,應當對信訪人做好解釋工作;(三)請求缺乏事實根據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不予支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作出支持信訪請求意見的,應當督促有關機關或者單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