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對違法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用程序,最高可處()元罰款
對違法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用程序,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款。個人信息保護法根據個人信息處理的情況,對違法處理個人信息的行為設有不同步驟的行政處罰。 對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輕微或者一般違法行為,執法部門可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絕改正的,最高可以罰款100萬元。 對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最高可處以5千萬元或上一年度銷售額5%的罰款,並可對相關責任人處以禁止相關業務的處罰。
一、侵犯個人信息罪罰款標准
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罪,依照法律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銷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受到重罰。
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構成要件
1、侵害的對象:公民個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觀方面:行為人盜竊市民個人信息,通過收購等方法大肆收集,表現為情節嚴重的行為。
3、犯罪主體)販賣、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機構本身和機構的工作人員(自然人)。
4、主觀方面:故意的。
侵犯公民權確實需要繳納罰款,但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犯罪分子應當繳納的罰款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根據犯罪分子的實際情況和案件情節的嚴重性制定罰款金額。
Ⅱ 網路安全法第44條規定處罰
法律分析: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六十四條 網路運營者、網路產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三條規定,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Ⅲ 違反網路安全法47條罰款多少
根據網路安全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下附第四十七條原文,以及第六十三條(規定了對違反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七的具體處罰措施。)
第四十七條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或者提供專門用於從事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或者為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Ⅳ 發生信息安全事件對責任人責任,網點最低,可處以多少罰款
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網路運營者違反規定,未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對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相關服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Ⅳ 違反《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三條規定,侵害個人
1、違反網路安全法第23條第3款第41條至第43條規定,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100倍以下罰款。
2、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處100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拓展資料
一、網路安全法的意義
網路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是國家網路安全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維護網路安全就需要充分發揮法律的強制性規范作用,但長期以來,我國網路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滯後,突出表現在我們甚至沒有一部真正意義上的網路安全法。全國人大通過網路安全法的重要意義在於,從此我國網路安全工作有了基礎性的法律框架,有了網路安全的「基本法」。
二、作為「」基本法」其解決了以下幾個問題
1、明確了部門、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規定了國家網路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重大指導思想、理念。將成熟的政策規定和措施上升為法律,為政府部門都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體現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國要求。
2、建立了國家網路安全的一系列基本制度,這些基本制度具有全局性,基礎性特點是推動工作,夯實能力,防範重大風險所必需。
3、違反網路安全法的處罰是根據案情的輕重進行處罰的,首先有關部門會對其進行警告,之後如果沒有改正甚至變本加厲地危害網路的公共安全,那麼為處以5萬以上15萬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惡劣的會追究其他責任。
Ⅵ 網路運營者侵害個人信息處違法所得多少倍罰款
10倍。
Ⅶ 網路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最多處以多少罰款
網路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最多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維護網路安全
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識:當前威脅網路安全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病毒侵襲、黑客造訪、數據竊聽等。面對這些網路安全問題,我們應當增強防範意識,對於涉密文件通過正規手段加密傳輸。對於來路不明的鏈接,不要隨便點開;提升自己的網路素養:上網時,網民應注意自己的道德素質,應具備的基本的網路信息辨別能力。要做到用文明的語言發表自己的觀點和看法,做到互相尊重,摒棄造謠誹謗,不通過貶低醜化自我的形式嘩眾取寵,堅決抵制淫穢色情等,積極倡導文明健康的網路生活方式,打造風清氣正的網路空間。
二、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明確了網路安全的監管責任,解決了誰來負責的問題。將現行有效的網路安全監管體製法制化,明確了網信部門與其他相關網路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這種「1+X」的監管體制,符合當前互聯網與現實社會全面融合的特點和我國監管需要。
反《網路安全法》的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主要有三種:一是,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二是,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
Ⅷ 違反網路安全法的處罰有哪些
法律分析:1、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或者提供專門用於從事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或者為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尚不構成犯罪的 網路安全法第63條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到刑事處罰的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2、網路運營者、網路產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網路安全法》第64條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3、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或者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網路安全法》第67條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關閉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五十九條 網路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Ⅸ 網路侵犯他人隱私會受到什麼處罰
法律分析:網路侵犯他人隱私需承擔民事侵權責任,並可能面臨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Ⅹ 網路運營者泄露個人信息有什麼刑罰
針對個人信息泄露問題,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
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並規定了相應法律責任。
法律規定,網路安全法第四十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並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第四十二條規定,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第四十四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網路運營者、網路產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
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