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
《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由文化部發布,系統地對網路游戲的娛樂內容、市場主體、經營活動、運營行為和法律責任做出明確規定。這是一部專門針對網路游戲進行管理和規范的部門規章,對中國網路游戲健康有序的發展具有重大且深遠的影響。該《辦法》共計六章三十九條,於2010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網路游戲管理,規范網路游戲經營秩序,維護網路游戲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從事網路游戲研發生產、網路游戲上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等形式的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網路游戲是指由軟體程序和信息數據構成,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信息網路提供的游戲產品和服務。
網路游戲上網運營是指通過信息網路,使用用戶系統或者收費系統向公眾提供游戲產品和服務的經營行為。
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行,網路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者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虛擬兌換工具。
第三條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是網路游戲的主管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網路游戲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從事網路游戲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堅持社會效益優先,保護未成年人優先,弘揚體現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思想文化和道德規范,遵循有利於保護公眾健康及適度游戲的原則,依法維護網路游戲用戶的合法權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與社會和諧。
第五條網路游戲行業協會等社團組織應當接受文化行政部門的指導,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章程制定行業自律規范,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指導、監督成員的經營活動,維護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平競爭。
第二章經營單位
第六條從事網路游戲上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等網路游戲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並取得《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單位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確定的網路游戲經營范圍;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從業人員;
(四)不低於1000萬元的注冊資金;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
第七條申請《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核發《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從事經營的,應當於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續辦。
第八條獲得《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網路游戲經營單位變更網站名稱、網站域名或者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經營地址、注冊資金、股權結構以及許可經營范圍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0日內向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應當在企業網站、產品客戶端、用戶服務中心等顯著位置標示《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等信息;實際經營的網站域名應當與申報信息一致。
第三章內容准則
第九條網路游戲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一)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揚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違背社會公德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十條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負責網路游戲內容審查,並聘請有關專家承擔網路游戲內容審查、備案與鑒定的有關咨詢和事務性工作。
經有關部門前置審批的網路游戲出版物,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不再進行重復審查,允許其上網運營。
第十一條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依法對進口網路游戲進行內容審查。進口網路游戲應當在獲得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內容審查批准後,方可上網運營。申請進行內容審查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進口網路游戲內容審查申報表;
(二)進口網路游戲內容說明書;
(三)中、外文文本的版權貿易或者運營代理協議、原始著作權證明書和授權書的副本或者復印件;
(四)申請單位的《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內容審查所需的其他文件。
第十二條申報進口網路游戲內容審查的,應當為依法獲得獨占性授權的網路游戲運營企業。
批准進口的網路游戲變更運營企業的,由變更後的運營企業,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重新申報。
經批準的進口網路游戲應當在其運營網站指定位置及游戲內顯著位置標明批准文號。
第十三條國產網路游戲在上網運營之日起30日內應當按規定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履行備案手續。
已備案的國產網路游戲應當在其運營網站指定位置及游戲內顯著位置標明備案編號。
第十四條進口網路游戲內容上網運營後需要進行實質性變動的,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將擬變更的內容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進行內容審查。
國產網路游戲內容發生實質性變動的,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進行備案。
網路游戲內容的實質性變動是指在網路游戲故事背景、情節語言、地名設置、任務設計、經濟系統、交易系統、生產建設系統、社交系統、對抗功能、角色形象、聲音效果、地圖道具、動作呈現、團隊系統等方面發生顯著變化。
第十五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建立自審制度,明確專門部門,配備專業人員負責網路游戲內容和經營行為的自查與管理,保障網路游戲內容和經營行為的合法性。
第四章經營活動
第十六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應當根據網路游戲的內容、功能和適用人群,制定網路游戲用戶指引和警示說明,並在網站和網路游戲的顯著位置予以標明。
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網路游戲不得含有誘發未成年人模仿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和違法犯罪的行為的內容,以及恐怖、殘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
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技術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的游戲或者游戲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戲時間,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路。
第十七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不得授權無網路游戲運營資質的單位運營網路游戲。
第十八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得在網路游戲中設置未經網路游戲用戶同意的強制對戰;
(二)網路游戲的推廣和宣傳不得含有本辦法第九條禁止內容;
(三)不得以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誘導網路游戲用戶採取投入法定貨幣或者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方式獲取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
第十九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僅限於兌換自身提供的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不得用於支付、購買實物或者兌換其它單位的產品和服務;
(二)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不得以惡意佔用用戶預付資金為目的;
(三)保存網路游戲用戶的購買記錄。保存期限自用戶最後一次接受服務之日起,不得少於180日;
(四)將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種類、價格、總量等情況按規定報送注冊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
(二)不得為未經審查或者備案的網路游戲提供交易服務;
(三)提供服務時,應保證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注冊,並綁定與該用戶注冊信息相一致的銀行賬戶;
(四)接到利害關系人、政府部門、司法機關通知後,應當協助核實交易行為的合法性。經核實屬於違法交易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終止交易服務並保存有關紀錄;
(五)保存用戶間的交易記錄和賬務記錄等信息不得少於180日。
第二十一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要求網路游戲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注冊,並保存用戶注冊信息。
第二十二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終止運營網路游戲,或者網路游戲運營權發生轉移的,應當提前60日予以公告。網路游戲用戶尚未使用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及尚未失效的游戲服務,應當按用戶購買時的比例,以法定貨幣退還用戶或者用戶接受的其他方式進行退換。
網路游戲因停止服務接入、技術故障等網路游戲運營企業自身原因連續中斷服務超過30日的,視為終止。
第二十三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應當保障網路游戲用戶的合法權益,並在提供服務網站的顯著位置公布糾紛處理方式。
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負責制定《網路游戲服務格式化協議必備條款》。網路游戲運營企業與用戶的服務協議應當包括《網路游戲服務格式化協議必備條款》的全部內容,服務協議其他條款不得與《網路游戲服務格式化協議必備條款》相抵觸。
第二十四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根據法律法規或者服務協議停止為網路游戲用戶提供服務的,應當提前告知用戶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現網路游戲用戶發布違法信息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服務協議立即停止為其提供服務,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在網路游戲用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網路游戲用戶發生糾紛時,可以要求網路游戲用戶出示與所注冊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審核真實的,應當協助網路游戲用戶進行取證。對經審核真實的實名注冊用戶,網路游戲經營單位負有向其依法舉證的責任。
雙方出現爭議經協商未能解決的,可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不得為違法網路游戲經營活動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為違法網路游戲經營活動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的,由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通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八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技術和管理措施保證網路信息安全,包括防範計算機病毒入侵和攻擊破壞,備份重要資料庫,保存用戶注冊信息、運營信息、維護日誌等信息,依法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用戶個人信息。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未經批准,擅自從事網路游戲上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或者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等網路游戲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規定予以查處。
第三十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提供含有本辦法第九條禁止內容的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上網運營未獲得文化部內容審查批準的進口網路游戲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進口網路游戲變更運營企業未按照要求重新申報的;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進口網路游戲內容進行實質性變動未報送審查的。
第三十一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一、二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30000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三、四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2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處30000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三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30000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四、五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2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十四條第二款、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2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第十二條第三款、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10000元以下罰款。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所稱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是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相對集中地行使文化領域行政處罰權以及相關監督檢查權、行政強制權的行政執法機構。
第三十七條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查處違法經營活動,依照實施違法經營行為的企業注冊地或者企業實際經營地進行管轄;企業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地無法確定的,由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網站的信息服務許可地或者備案地進行管轄;沒有許可或者備案的,由該網站伺服器所在地管轄;網站伺服器設置在境外的,由違法行為發生地進行管轄。
第三十八條網路游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和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互聯網游戲作品的審批,按照《中央編辦對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三定」規定〉中有關動漫、網路游戲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部分條文的解釋》(中央編辦發〔2009〕35號)的規定,由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管理。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二〇一〇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B. 國家會關閉游戲網路嗎
法律分析:不會。 網路游戲的誕生讓人類的生活更豐富,從而促進全球人類社會的進步。並且豐富了人類的精神世界和物質世界,讓人類的生活的品質更高,讓人類的生活更快樂。 國家宣布將對網路游戲實施總量調控,控制新增網路游戲上網運營數量。同時探索符合國情的適齡提示制度,採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C. 網路游戲為何實施總量調控
「最近行業發生了不少事。」8月31日,在一場游戲大賽頒獎大會上,一家知名游戲公司的高管忍不住臨時加了這句「台詞」。
而坐在台下來自全國各地的200餘位游戲開發者和業內嘉賓們心裡都明白,這位高管指的是,8月30日,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體育總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指出,實施網路游戲總量調控,控制新增網路游戲上網運營數量,探索符合國情的適齡提示制度,採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時間。
這對游戲行業的短期影響,從8月31日游戲公司的市場表現已然得到反映:當日,在港上市的「游戲老大」騰訊控股跳空低開,最終跌4.87%,每股340港元的收盤價僅較當日最低點回升了2港元。A股市場上,迅游科技(28.730, -3.19, -9.99%)、三七互娛(10.190, -1.13, -9.98%)跌停;游族網路(14.940,-1.23, -7.61%)跌7.61%,掌趣科技(3.950, -0.31, -7.28%)跌7.28%,完美世界(24.780, -1.70,-6.42%)跌6.42%。
那麼,證券市場這種反應的背後究竟是怎樣的邏輯呢?
影響會在哪裡
從《實施方案》看,有兩大關鍵詞:一是控制「數量」,二是「適齡提示制度」。
先看第二個。記者注意到,這個關鍵詞在很多分析文章中似乎被忽略。此前,游戲行業一直自認為「受到誤解」,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低齡用戶的問題。所以,游戲企業早前就提出過「分級制」方案,希望以此平衡多年來社會公眾對游戲公司的質疑。因此,此次《實施方案》明確了「探索符合國情」的「適齡提示制度」,讓業界看到了分級制的前兆,無疑是與游戲公司的利益一致的。
再看第一個。控制總量對於行業的影響顯然是存在的,從國內游戲的發展來看,資本對游戲公司的追逐,近年讓國內游戲產品數量的增長速度之快超乎尋常。根據官方的數據統計,2016年全年共有約4500款手游獲得版號,其中在下半年獲得版號的手游數量高達3576款。而到了2017年,前5個月即有4255款游戲獲得版號,全年粗略估算約有9000款游戲獲得版號,其中多數是手機游戲。於是,在這個情況下,對游戲總量的管控,必將影響現有生態格局。
從生態來看,游戲總量控制,首當其沖受到影響的可能會是收入相較偏低的小游戲和獨立游戲。目前,很多開發團隊以創業形式存在,然後通過將開發出來的成熟游戲,以尋找行業內「大廠」投資的形式變現。如果實施總量控制的話,這些中小游戲公司將面臨整個行業投資願望降低的問題。
同時,如果實施產品總量控制,那也意味著新品發行規模的大幅下降,於是,平台型游戲公司受沖擊較大。目前,騰訊、360游戲、三七互娛等國內領先的游戲平台收入占據在其平台游戲流水的六成,有的更高,因此在數量大幅減少的情況下,游戲平台的收入受到的影響值得關注。而且,對於游戲平台還有一個隱憂是,在總量控制的背景下,游戲的開發會越來越重度,開發者就會更加註重與渠道的話語權,或將挑戰平台公司的控制力。
調控的長期影響
「這個其實只是最近『管控』的冰山一角。」8月31日,一位擁有18年游戲行業從業經驗的新銳游戲企業創始人說。
其實,就在2018年8月,發生了騰訊平台發行的《怪物獵人世界》上線不足5日,「因部分游戲內容未完全符合政策法規要求,相關政府管理部門接到大量舉報,該游戲相應運營資質文件現在已被取消。應主管部門要求,現執行下架整改,停止游戲售賣。」
從歷史來看,對於游戲的監管,似乎還未有過八部門聯合推動的情形。
對於游戲行業受到此《實施方案》總量控制的長期影響,業內有人認為,如果只是進行一個總量控制,那麼拿出執行標准,相信大家會平靜很多。業內也在期待,中國游戲行業能由此進入一個精品化時代,網游企業要可持續發展,就要配合社會公益、國家政策進行綜合考量,讓精品、健康的游戲成為市場的主角。
當然,總量控制以後,一款成功游戲的生命周期會延長。這在海外市場中得到過印證。因此,對於未來能獲得版號並投入正式商業化的游戲產品而言,這應是一重大利好。
D. 國家對網路游戲的政策
法律分析:國家宣布將對網路游戲實施總量調控,控制新增網路游戲上網運營數量。同時探索符合國情的適齡提示制度,採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下列監護職責:
(一)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遵紀守法、勤儉節約,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四)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保障適齡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七)妥善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九)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並進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應當履行的監護職責。
E. 實施網路游戲總量調控有何意義
為貫徹落實總書記就兒童青少年近視高發問題作出的重要指示,教育部、國家衛健委等八部委日前發布《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提出家庭、學校、醫療衛生機構和學生等方面應採取的防控措施,明確相關部委的職責和任務。針對青少年玩網路游戲過多導致視力下降的問題,方案提出實施網路游戲總量調控,控制新增網路游戲上網運營數量,探索符合國情的適齡提示制度,採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時間。
建立適齡提示制度,首先需要監管部門嚴格依法履職,組成專業性、權威性強的專家委員會,負責審核每款網路游戲並做出適齡提示要求,游戲運營方必須執行。我國2010年頒布的《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了「適齡提示」的部分內容,但把制訂用戶指引和警示說明的職責交給了游戲運營方,由游戲經營單位自己根據游戲內容進行指引和警示,在具體執行過程中,游戲運營方打「擦邊球」敷衍塞責的屢見不鮮。現在建立適齡提示制度,不能再由游戲經營方自己審核內容和根據內容做出指引警示,而必須由監管部門成立專家委員會進行審核,根據審核做出相關警示要求,游戲運營方必須嚴格落實,違反者須受到處罰。
《實施方案》確定了減少青少年近視的硬目標:到2030年6歲兒童近視率控制在3%左右,小學生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下降到60%以下,高中生下降到70%以下。要實現這一硬目標,必須從源頭上進行治理,嚴格執行網路游戲總量調控和新增網游上網運營數量控制等規定。各職能部門應當拿出治理的實招,教育機構、社會機構和家長也要各司其職,為保護兒童青少年視力、保障兒童青少年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環境。
來源:北京青年報
F. 2020年國家強制關閉網路游戲
不會。
網路游戲的誕生讓人類的生活更豐富,從而促進全球人類社會的進步。並且豐富了人類的精神世界和物質世界,讓人類的生活的品質更高,讓人類的生活更快樂。
國家宣布將對網路游戲實施總量調控,控制新增網路游戲上網運營數量。同時探索符合國情的適齡提示制度,採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時間。
(6)網路游戲總量設置擴展閱讀:
隨著中國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網路游戲已成為新的網路文化業態,是廣大人民群眾在互聯網上消費娛樂的重要文化產品。文化部作為網路游戲的主管部門,切實履行管理職責,制定了《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網路游戲進行管理和規范的部門規章,對中國網路游戲健康有序的發展,具有重大且深遠的影響。
G. 802.1p Priority Bit優先順序0-7中那個是網路游戲採取的模式要設置QOS保證游戲不卡怎麼設置
上網設置為802.1p優先順序 0 ,iTV電視802.1p優先順序設置為7我就是這樣設置的,很穩定。
網路游戲,英文名稱為Online Game,又稱 「在線游戲」,簡稱「網游」。指以互聯網為傳輸媒介,以游戲運營商伺服器和用戶計算機為處理終端,以游戲客戶端軟體為信息交互窗口的旨在實現娛樂、休閑、交流和取得虛擬成就的具有可持續性的個體性多人在線游戲。
2016年12月5日晚,文化部發布《關於規范網路游戲運營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確規定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虛擬道具不能兌換法定貨幣。2018年8月30日晚間,教育部等八部門關於印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的通知,提總量控制網游。
定義
網路游戲區別與單機游戲而言的,是指玩家必須通過互聯網連接來進行多人游戲。 一般指由多名玩家通過計算機網路在虛擬的環境下對人物角色及場景按照一定的規則進行操作以達到娛樂和互動目的的游戲產品集合。
而單機游戲模式多為人機對戰。因為其不能連入互聯網而玩家與玩家互動性差了很多,但可以通過區域網的連接進行有限的多人對戰。
網路游戲的誕生使命:「通過互聯網服務中的網路游戲服務,提升全球人類生活品質」。
H. 教育部游戲規定是怎麼樣的
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游戲服務。
各地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切實加強對轄區內注冊登記或備案的線上培訓網課平台、網路游戲的規范管理,採取技術手段進行監管,確保線上直播類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游戲服務。
個別學生經努力到就寢時間仍未完成作業的,家長應督促按時就寢不熬夜,確保充足睡眠;教師應有針對性幫助學生分析原因,加強學業輔導,提出改進策略,如有必要可調整作業內容和作業量。
八部委聯合印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
教育部聯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等八部委聯合印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的通知。在文中先是,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將對網路游戲行業實施總量調控,控制新增網路游戲上網運營數量,探索符合國情的適齡提示制度,採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時間。
而除了控制未成年人的游戲時間之外,還提出了要讓未成年人增加體育活動時間,並且要預防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的情況。
大家都知道現在手機游戲對眼睛的傷害還是十分大的,不少的小孩子因為沉迷游戲,早早的就帶上了眼鏡。而為了預防近視,還設置了例如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作業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等等措施。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 睡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I. 網路游戲總量調控將實施,如何預防未成年沉迷「網游」
昨天也就是8月30日,教育部等八個部門聯合印發了《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的通知,新聞出版署將實施對網路游戲總量的調控,採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玩游戲時間,以保護青少年視力。
應該耐心地鼓勵教育孩子,幫助孩子一起走出來,相信家長的信任和支持,會起到很好的作用。
孩子應該遠離網游,家長應該用科學正確的方法和孩子一起應對。對此,你怎麼看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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