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刑事拘留看守所多少天能出來
1、如果是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只會給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並罰不會超過20天,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確定的拘留期滿時,就可以從看守所出來了。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並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並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2、如果涉嫌犯罪,在看守所關押的時間,包括刑事拘留期限逮捕後的偵察羈押期限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檢察院提起公訴後,如果沒有判刑或是判決有罪、但判緩刑的,就可以放出來了。(1)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長37天。(2)逮捕後的偵察羈押期限:一般是二個月,復雜的經上一級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是三個月。有特殊情況的,經省級檢察院批准,還可以再延長。(3)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一般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可以延長半個月。綜上:如果不是特別嚴重的刑事案件,走完了全部程序最後法院沒有定罪刑、或是確定有罪但判緩刑的,一般會在看守所關五、六個月。
2.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能放出來
法律分析:被刑事拘留的都是因為涉嫌犯罪。既然涉嫌犯罪,只要罪名成立,就要判刑。刑事拘留最長期限為三十七天,三十七天之內決定是否逮捕。一般情況凡是被刑事拘留的,都會被逮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 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 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 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3. 幫助網路信息犯罪刑事拘留一般多久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是七天,但是最長期限可以為1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所以幫助網路信息犯罪刑事拘留一般是14天。
法律依據:《刑法》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4. 網路詐騙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幾天
網路詐騙的刑事拘留最長是三十七天。一般被刑事拘留的時間是三天,有特殊情況的,可延長一至四天,但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捕的時間可延長至三十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5.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拘留多少天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一般是為信息網路犯罪提供技術支持,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提供結算服務,具體要看在案件當中具體起到什麼作用,和上游犯罪具體造成相關被害人損失有多大,造成的危害後果越大,也就判的越重。這個罪名最高刑期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三十七日,在這個時間內要經過檢察院批准逮捕,嫌疑人的羈押期限才能在這個三十七日的基礎上繼續延長兩個月。建議委託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介入處理,結合具體的案件情節和證據開展有針對性的有效辯護工作,爭取從輕、減輕處罰,符合一定條件盡量爭取取保候審和緩刑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 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 (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