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電話打幾次算騷擾
法律分析:打3次騷擾電話算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其中多次通常按照3次為界定。當事人接到騷擾電話時候,盡量保存相關證據,採取留言、調取來電記錄等方式收集證據,協同警方到通信部門查明其信息,以便對騷擾者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⑵ 律師你好!請問一個月和一年累計打多少次電話才能構成騷擾和構成生活打擾
法律上沒有規定,說一個月或者一年累計多少次,一般我們認為騷擾是指多次,而這個多次,基本上三次以上就可以,算是多次了
⑶ 多少次電話算騷擾
法律分析:打3次騷擾電話算違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其中多次通常按照3次為界定。當事人接到騷擾電話時候,盡量保存相關證據,採取留言、調取來電記錄等方式收集證據,協同警方到通信部門查明其信息,以便對騷擾者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⑷ 發信息騷擾幾次算犯法
法律分析:簡訊騷擾屬於違法行為,多次騷擾簡訊就可以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以行政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⑸ 電話打多少次構成騷擾
法律分析:打3次騷擾電話算違法,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其中多次通常按照3次為界定。當事人接到騷擾電話時候,盡量保存相關證據,採取留言、調取來電記錄等方式收集證據,協同警方到通信部門查明其信息,以便對騷擾者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⑹ 連續發信息多少次或多少天才算騷擾罪
根據現行有效的刑法的規定,並不存在騷擾罪的這一罪名。同時,騷擾是一種擾亂他人正常生活、交往的一種社會否定性行為,是一種不被社會和法律允許的行為,也是需要進行私發及公法進行干預的行為,並不以連續多少次或者持續多少天為依據,而是根據其具體行為內容及所造成的影響而確定是否承擔責任及承擔何種責任的問題。騷擾行為本身雖不構成犯罪,但根據其行為的具體內容及所造成的後果,會構成侵權,甚至是犯罪。
⑺ 多次打騷擾電話違法嗎,違反哪一條
多次打撥打騷擾電話屬於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撥打騷擾電話屬於該條款中的「其他信息」,騷擾三次以上就算「多次」,屬於違法行為。警方受理後,可會同電信部門查詢騷擾者的個人信息。
(7)網路搔擾多次是指多少次擴展閱讀:
通信技術的發達在給人帶來便利的同時,騷擾電話和垃圾簡訊也像幽靈一樣尾隨而至,手機用戶不堪其擾但也無可奈何。背後雖然是信息泄露之故,但從源頭上來說,還是「侵權容易維權難」的尷尬境地所致。
即便有著明確的法律法規規定,非法獲取信息或利用信息進行違法犯罪的活動,都將構成相應的罪名,最不濟也有「騷擾三次以上屬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兜底保障。
然而,從實踐角度來說,除非觸犯刑律,一般的電話騷擾等侵權行為,手機用戶是無招架之力的。一是取證艱難,二是法律程序的繁瑣和冗長,選擇維權將會付出很多的人力物力,且不一定有一個滿意的結果,考慮至此,大部分人都會選擇不了了之。
所以,在相關法律空白、維權繁瑣無力的現狀下,作為用戶的我們要提高防範意識,不要泄露個人及財產信息,對陌生電話保持高度警惕,必要時安裝攔截軟體。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