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網路暴力判刑量刑標准
對網路暴力的判刑: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的,對行為人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該罪是告訴的才處理的犯罪,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則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❷ 關於網路暴力的法律法規
隨著網路在我們生活中的不斷發展,也逐漸出現一些不太好的現象,比如在網路上傳播暴力視頻或是發表暴力語言威脅等等,對我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響,特別是對青少年的傷害很大,政府也在通過法律規范網路秩序。
一、關於網路暴力法律法規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關於辦理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
司法解釋規定,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實施了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行為,主觀上故意,客觀上造成實際損害,情節惡劣的,以誹謗罪定罪處罰。
《刑法》第246條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二、其他法律規定內容
《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二)將信息網路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第二條,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三條,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一)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二)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
(三)引發民族、宗教沖突的;
(四)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
(六)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
(七)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條,一年內多次實施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行為未經處理,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轉發次數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第五條,利用信息網路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因為網路逐漸滲透進人們的生活中,所以針對網路暴力現象,國家也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規,限制網民的行為,規范網路的合理秩序。但是有些方面還是存在缺陷,不能完全落實到每個人,像實名制也存在一定難度,完全的監管也很難做到。
❸ 傳播達到多少人構成犯罪
法律分析:構成犯罪,傳播淫穢物品要按下列涉案的數量量刑,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影、表演、動畫等視頻文件二十個以上的;(二)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音頻文件一百個以上的;(三)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刊物、圖片、文章、簡訊息等二百件以上的;(四)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的淫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一萬次以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條 以牟利為目的,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❹ 在網上散布謠言被轉多少次構成犯罪
同一謠言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評論二百次以上的可被定為侮辱罪、誹謗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可根據刑法處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剝奪政治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4)網路暴力傳播多少算犯罪擴展閱讀:
散布謠言行政責任:
如果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❺ 網路暴力到什麼程度可以起訴
網路暴力到情節嚴重的或者存在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實等情況下可以起訴,網路暴力如果達到一定的程度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侵害了他人名譽,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如果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散布誹謗信息,如果點擊率、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或者轉發達到五百次,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處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
(二)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❻ 網路暴力算犯法嗎可以報警嗎
網路暴力是違法行為,可以報警。
【法律分析】
網路暴力的特點1.傳播活動自發形成,網路暴力事件的始終,不存在任何強迫行為;2.信息結構的開放性,在網上,公民都有說話的權利和自由,,網路暴力的傳播處於一個極度開放的傳播結構中,這就為傳播影響的不可控制性埋下了伏筆;3.惡劣影響的虛擬促成,網路由於天然的虛擬性,而使得很多在現實中不好做的事情,或者不好說的話在網路上便可以旁若無人地做,肆無忌憚地說,在這種虛擬環境下,因為多了虛擬性的保護,人們往往容易產生「這里很安全」的意識,又因為少了很多現實世界的懲罰機制,在網路的顧忌就顯得純屬多慮,4.傳播效果容易失控,網路暴力的背後是以訛傳訛在作祟,這些虛假或片面消息的擴散傳播,影響受眾在不理性的情況下做出非理性舉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❼ 網路暴力立案標准
網路暴力立案標准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暴力行為,捏造事實對他人名譽權進行誹謗的,情節嚴重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在司法實踐中,遇到網路暴力辱罵的情況下要通過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製造謠言的人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特別是構成了法律上規定的誹謗罪或者侮辱罪的立案標準的,是需要追究違法犯罪人員的刑事責任處罰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二)將信息網路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❽ 網路暴力是否犯罪行為
法律分析:網路暴力情節嚴重的話是涉嫌刑事犯罪的,通過網路暴力對他人進行侮辱、誹謗的,造成嚴重後果,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❾ 網路暴力的立案標准
網路暴力立案標准如下:
1、利用信息網路實施暴力行為;
2、捏造事實對他人名譽權進行誹謗的,情節嚴重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網路暴力是一種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是指一類由網民發表在網路上的並具有誹謗性、誣蔑性、侵犯名譽、損害權益和煽動性這五個特點的言論、文字、圖片、視頻,這一類言論、文字、圖片、視頻會針對他人的名譽、權益與精神造成損害,人們習慣稱其為「網路暴力」。網路暴力能針對當事人的名譽、權益與精神造成損害,而且已經打破了道德底線,也伴隨著侵權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亟待運用教育、道德約束、法律等手段進行規范。網路暴力是網民在網路上的暴力行為,是社會暴力在網路上的延伸。
網路暴力根源很多,網民的匿名性,網路上缺乏制度和道德約束,一些網民的素質原因,社會的不公,法治與精神文明建設滯後等。網路暴力如果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網路暴力是一種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表現為在網路上發表具有攻擊性的不實言論,具有誹謗性、誣蔑性、侵犯名譽、損害權益和煽動性,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第二百八十七條 【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
(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