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網路詐騙多少才會構成犯罪
網路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的,構成詐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⑵ 網路詐騙多少構成犯罪
詐騙因犯罪地不同,刑事立案標准也不同,在三千至一萬元之間。實施網路詐騙的屬於嚴厲打擊對象,會比一般的詐騙案立案標准稍低一些。因各省市對詐騙罪立案量刑標准不同,請再查詢犯罪地標准參考。
法律依據: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2、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 依照規定。
⑶ 網路詐騙多少才能構成犯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各地對較大數額的界定稍有不同,一般詐騙2000元,即可認定為犯罪。
⑷ 網路詐騙多少錢構成刑事犯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二年內多次實施電.信網路詐騙未經處理,詐騙數額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達到相應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從重處罰: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
2.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的;
3.組.織、指揮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團.伙的;
4.在境.外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的;
5.曾因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曾因電.信網路詐騙受過行政處罰的;
6.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或者詐騙重病患者及其親屬財物的;
7.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
8.以賑災、募捐等社.會公益、慈善名義實施詐騙的;
9.利.用電.話追呼系統等技術手段嚴重干擾公.安機.關等部門工作的;
10.利.用「釣.魚網站」鏈接、「木馬」程序鏈接、網路滲透等隱蔽技術手段實施詐騙的。
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詐騙數額接近「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具有前述第(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上述規定的「接近」,一般應掌握在相應數額標準的百分之八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