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在普通民事案件中,就是網路名譽侵犯案件,如果原告提出要法院去調查百度用戶信息(百度賬號)
屬自訴案件,需去法院起訴,但又沒有明確的被告。是否構成網路名譽侵權需要達到一定的傳播范圍、閱讀量和轉載量等,如果沒有沒有達到法院可能不會受理。
『貳』 在網上惡意發稿誹謗個人或單位轉載評論點贊超過多少可以定罪
閱讀量超過500以上就可以定罪了!
『叄』 北京一女子因發帖侵害英雄烈士名譽而獲刑七個月,量刑標準是什麼
有一個新聞引起了人們的熱議,那就是有一個女子她因為發帖侵害英雄烈士名譽而獲刑七個月。這個量刑的主要標準是因為他侮辱了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他的情節非常嚴重,所以應當給予刑法處罰,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可以說,這樣的判決真的是大快人心,也讓很多人都知道網路並非法外之地。
這位許某他使用微博賬號發布了兩條侵害英雄烈士名譽的內容信息,這位英雄烈士是非常出名的烈士。他發布的這些消息閱讀量高達九萬多人次,引發了很多人的憤怒,造成很惡劣的社會影響。這個人可能沒有想過自己發布的內容會受到如此多的關注,也沒有想到自己發布的內容竟然會讓他有牢獄之災。
這個女子最後獲刑七個月,很多人都拍手叫好,也讓很多類似的人肯定心有餘悸了。
『肆』 造謠閱讀量達到多少是違法
法律分析:同一謠言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評論二百次以上的可被定為侮辱罪、誹謗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可根據刑法處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第三條: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2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二)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四)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五)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六)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
『伍』 問一下百度貼吧的發帖的閱讀量是真的嗎我怎麼覺得不會有人看但是閱讀量卻有很多呢這個吧是我新建的,
1、目前貼吧不能查看點擊數。
2、帖子只能看到回復的數量。
3、在每個帖子的前面都有個數字,就是回復的數量。
『陸』 小紅書閱讀量多少算造謠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5000。閱讀量超過5000算造謠,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造謠罪和誹謗罪。
『柒』 發布的帖子需要達到多少閱讀量比較算好
這個沒有統一的標准,具體是看你的推廣需求了,當然每個帖子閱讀量和瀏覽量這些,要有不同訪客操作才行。你可以去網上下載「極速點擊虎」軟體看下,這款軟體能設置批量ip訪問瀏覽,提高帖子文章等閱讀點擊量。
『捌』 請問,轉發網路謠言,閱讀量達到2800次,會判刑嗎。
轉發網路謠言,不僅僅看閱讀量,還要看這個謠言的性質,如涉及政治、軍事、影響社會安定、災害等等;還有危害程度,造成的後果輕重等等,都是量刑的依據。針對網路混亂,網路監管難,網路造謠傳播謠言問題嚴重的現象,不久前,國家出台網路謠言處罰辦法的若干規定,詳細細則有具體條例,為網路謠言的遏制和處罰有了法律支撐。
『玖』 劉強東以侮辱誹謗起訴博主要求賠償300萬,微博網民發布的信息是否構成侵權
侵權與否要看信息是否真實,跟發布的渠道和平台沒有必然聯系,雖然網路是虛擬的世界,但並不是法外之地,我們目前所生活的現實社會並沒有真空地帶,即便是在虛擬的網路世界發表不實言論,同樣需要始作俑者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劉強東在認為自己的形象受到了侵害以後,對發表相關言論和內容的博主提起訴訟便合情合理。
顯而易見,劉強東目前已經進入到了雜亂無章的人生階段,自從發生了美國的強奸案以來,便成為了公眾討伐和道德審判的對象,這對一個公眾人物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打擊,但網民作為局外人,如果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發表不實言論,同樣會付出法律上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