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現在沒有參與網路賭博 但警察現在叫我去派出所 會通知單位嗎
不會。賭博罪(刑法第303條),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主義的社會風尚。
賭博不僅危害社會秩序,影響生產、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誘發其他犯罪的溫床,對社會危害很大,應予嚴厲打擊。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主觀上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對於雖然多次參加賭博,但輸贏不大,不是以賭博為生活或主要經濟來源的;或者行為人雖然提供賭場、賭具,本人未從中漁利的,都不能認定賭博罪。其中情節嚴重的,可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
(1)賭博罪的既遂。構成賭博罪的三種行為方式的不同,其既遂與未遂的標准亦不同。就聚眾賭博和開設賭場而言,屬行為犯。只要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實施聚眾人進行賭博的行為即構成既遂,至於被聚集的眾人是否已經著手賭博行為在所不問,本人參加賭博與否也在所不問。對開設賭場的行為,只要行為人具有營利的目的進行開設賭場的時候,就構成賭博罪的既遂,不要求已經進行了賭博。但如果僅僅是單純的准備賭博設備,在賭場內也未同賭博者接觸,只能理解為開設賭場的預備行為。以賭博為業的屬常業犯,只存在構成犯罪與否的問題,也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態。
(2)賭博罪的數罪形態。行為人犯有賭博罪,同時又因賭博犯有其他罪的,如因賭博引起打架斗毆,致人重傷、死亡或者殺人的,應把賭博罪同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聯系起來,實行數罪並罰。同樣,對於因賭博輸錢而進行詐騙、盜竊、搶劫、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活動以及以這些犯罪活動非法所得作為賭資進行賭博活動的,也應分別定罪量刑,實行數罪並罰。實踐中,有的人認為這屬於犯罪形態理論上的牽連犯,是不正確的,賭博行為並非上述各種犯罪的牽連犯,其並不符合牽連犯的構成特徵。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五萬元以上;
(三)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二十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五)其他聚眾賭博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以營利為目的,以賭博為業的,應予立案追訴。
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通過計算機網路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路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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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網賭被叫去錄口供要緊嗎
您好:看實際情況。要積極配合,如果不去警方可以進行拘傳的,建議按照要求辦理。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網游博彩平台國際化、玩家分散性強,數量大、網游賭博人群年輕化,越來越多青少年參與到網游博彩之中、專業化網路博彩公司越來越多,組織結構更加嚴密、網路便捷使賭資支付渠道網路化,電子化程度更高、下注金額數額巨大,賭資運轉速度加快。網路博彩之所以吸引人,不僅僅在於金錢利益,「興趣」在其中也佔了很大比重。網路上的博彩加入了很多人們關注的話題,比如足球、賽馬以及各種體育比賽。這樣的賭博方式不僅能吸引賭徒,還能吸引球迷、馬迷等其他受眾參加。這里仍以賭球為例,讓大家看看博彩公司為留住「顧客」採用的種種小花招。
錄口供一般無事。參與網賭不涉及犯罪,但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但參與賭資較大的要面臨行政處罰。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在我國賭博屬於違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根據相關規定,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通過計算機網路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路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賭資應當依法予以追繳賭博用具、賭博違法所得以及賭博犯罪分子所有的專門用於賭博的資金、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應當依法予以沒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C. 警察突然找到了我,說我參與了網路賭博,但是我沒有,應該怎麼辦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D. 參與網路賭博,銀行卡被江西南昌警方凍結,收到公安告知書,叫一個月內去協助調查,逾期未協助調查的,
全面禁止網路賭博,境內合法賭場不得參與網路賭博,對違規者依法處理。去警察局澄清。訊問犯罪嫌疑人,嚴禁刑訊逼供,也不準誘供、騙供、指名問供。對於實行刑訊逼供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權提出控告;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銀行賬號被作為物證扣押了。留置權的概念、意義和留置權的書證。扣押物證、書證,是指偵查機關依法強行扣留、凍結與案件有關的物品、文件、財物的偵查行為。
對扣押的物品、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發現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內解除扣押、凍結,退還原主或者原郵電機關。
(4)參與網路賭被警察叫去如何解答擴展閱讀:
據美國中文網報道,FBI2015年7月在美國賭城拉斯維加斯的凱撒賭場破獲一個涉及賭金超過1300萬美元的非法網路賭博集團,並逮捕8名來自中國大陸,香港以及馬來西亞的華裔,其中三人10日在拉斯維加斯聯邦法院承認參與非法網路賭博,他們已被勒令出境。
物證或書證的扣押通常在審訊或搜查期間進行。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在勘驗、搜查中發現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物品、文件,應當收繳;與案件無關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E. 我參與了網路賭博,警察找了我,會有事嗎
參與網路賭博,根據情況嚴重程度,會給到不同的懲罰。如果只是偶爾參與,沒有造成嚴重影響,警察找你可能只是去舉證或者批評教育。如果以盈利為目的,進行了較大金額的賭博,可能要拘留或者罰款。最嚴重的情況就是從事賭博行業,達到犯罪的程度,這個階段會判刑並處大量罰金。
有沒有參與賭博或者程度如何,自己肯定是清楚的,根據法律規定的情形,大概判斷一下就能結果。正常情況下,第一種情況居多,只是參與了一下,並不構成犯罪。在幫忙指正的情況下,批評兩句就可以讓你回家了。
雖然警察找上門,但不意味著自己一定犯法,有時候可能只是詢問一些東西。按照警察的指示去做,不用特別擔心。假如我們真的違反法律,已經達到了要被處罰的程度,這個時候說什麼也不管用。法律看的是證據,不會因為幾句話就輕易做出改變。無論是什麼情況,我們能做的事情不多,只要積極配合就行。在覺得處罰不合理的情況下,自己也可以進行上訴。很多時候,大家對警察存在一種警惕心理,其實完全沒必要。大丈夫行得正坐得端,沒必要害怕。
F. 如果單純參與網路賭博贏錢被警察發現會被抓嗎
會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在公安機關查處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活動時,為違法犯罪行為人通風報信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6)參與網路賭被警察叫去如何解答擴展閱讀:
網路賭博的相關要求規定:
1、偵查機關對於能夠證明賭博犯罪案件真實情況的網站頁面、上網記錄、電子郵件、電子合同、電子交易記錄、電子賬冊等電子數據,應當作為刑事證據予以提取、復制、固定。
2、對於開設賭場犯罪中用於接收、流轉賭資的銀行賬戶內的資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的,可以認定為賭資。
3、向該銀行賬戶轉入、轉出資金的銀行賬戶數量可以認定為參賭人數。如果查實一個賬戶多人使用或多個賬戶一人使用的,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人數計算參賭人數。
G. 參與網路賭博被派出所傳喚會怎麼樣
可能存在兩種情況,您自己看看吧。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H. 參與網路上賭博會被警察抓嗎
法律分析:參與網路上賭博會被警察抓要看案件具體的情節。參與賭博本身屬於違法行為,是否會被抓要看是否已經達到了犯罪的程度。如果只是偶爾的參與賭博,只是單純的參與者,不會構成犯罪,只會被治安管理處罰,行政拘留並罰款;如果是組織賭博的,涉嫌構成刑法上的賭博罪,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I. 網路賭博被警察通知,應該怎麼辦
說到賭博,其實我們都知道賭博本身就是違法的,不論是線下賭博還是網路賭博,都屬於賭博。賭博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許的,而且如果被發現了賭博,後果也是很嚴重的。既然自己做了不該做的事——賭博,那被發現,也會應該有該有的處理方法,一定要配合警方,好好正確的處理這個問題。
反正既然遇到這樣的情況了,說明老天也是在提醒你,以免誤入歧途,陷的更深,及時收手吧。不管你是遇到上面我說的那種情況,記得千萬不要給對方打錢,實在不行就報警,千萬別被對方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