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息安全防禦的基本方法和原則是
信息安全的三個最基本原則:最小化原則。分權制衡原則。安全隔離原則。
1、最小化原則。受保護的敏感信息只能在一定范圍內被共享,履行工作職責和職能的安全主體,在法律和相關安全策略允許的前提下,為滿足工作需要。僅被授予其訪問信息的適當許可權,稱為最小化原則。敏感信息的。知情權」一定要加以限制,是在「滿足工作需要」前提下的一種限制性開放。可以將最小化原則細分為知所必須(need to know)和用所必須(need協峨)的原則。
2、分權制衡原則。在信息系統中,對所有許可權應該進行適當地劃分,使每個授權主體只能擁有其中的一部分許可權,使他們之間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共同保證信息系統的安全。如果—個授權主體分配的許可權過大,無人監督和制約,就隱含了「濫用權力」、「一言九鼎」的安全隱患。
3、安全隔離原則。隔離和控制是實現信息安全的基本方法,而隔離是進行控制的基礎。信息安全的一個基本策略就是將信息的主體與客體分離,按照一定的安全策略,在可控和安全的前提下實施主體對客體的訪問。應對信息安全問題的策略:信息安全策略是指為保證提供一定級別的安全保護所必須遵守的規則。實現信息安全,不但靠先進的技術,而且也得靠嚴格的安全管理,法律約束和安全教育:1、DG圖文檔加密:能夠智能識別計算機所運行的涉密數據,並自動強制對所有涉密數據進行加密操作,而不需要人的參與,體現了安全面前人人平等,從根源解決信息泄密。2、先進的信息安全技術是網路安全的根本保證。用戶對自身面臨的威脅進行風險評估,決定其所需要的安全服務種類,選擇相應的安全機制,然後集成先進的安全技術,形成一個全方位的安全系統;3、嚴格的安全管理。各計算機網路使用機構,企業和單位應建立相應的網路安全管理辦法,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合適的網路安全管理系統,加強用戶管理和授權管理,建立安全審計和跟蹤體系,提高整體網路安全意識;
4、制訂嚴格的法律、法規。計算機網路是一種新生事物。它的許多行為無法可依,無章可循,導致網路上計算機犯罪處於無序狀態。面對日趨嚴重的網路上犯罪,必須建立與網路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使非法分子懾於法律,不敢輕舉妄動。
2. 信息安全的五大特徵是什麼
信息安全的五大特徵是:
1、完整性
指信息在傳輸、交換、存儲和處理過程保持非修改、非破壞和非丟失的特性,即保持信息原樣性,使信息能正確生成、存儲、傳輸,這是最基本的安全特徵。
2、保密性
指信息按給定要求不泄漏給非授權的個人、實體或過程,或提供其利用的特性,即杜絕有用信息泄漏給非授權個人或實體,強調有用信息只被授權對象使用的特徵。
3、可用性
指網路信息可被授權實體正確訪問,並按要求能正常使用或在非正常情況下能恢復使用的特徵,即在系統運行時能正確存取所需信息,當系統遭受攻擊或破壞時,能迅速恢復並能投入使用。可用性是衡量網路信息系統面向用戶的一種安全性能。
4、不可否認性
指通信雙方在信息交互過程中,確信參與者本身,以及參與者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實同一性,即所有參與者都不可能否認或抵賴本人的真實身份,以及提供信息的原樣性和完成的操作與承諾。
5、可控性
指對流通在網路系統中的信息傳播及具體內容能夠實現有效控制的特性,即網路系統中的任何信息要在一定傳輸范圍和存放空間內可控。除了採用常規的傳播站點和傳播內容監控這種形式外,最典型的如密碼的託管政策,當加密演算法交由第三方管理時,必須嚴格按規定可控執行。
信息安全的原則:
1、最小化原則:受保護的敏感信息只能在一定范圍內被共享,履行工作職責和職能的安全主體,在法律和相關安全策略允許的前提下,為滿足工作需要。
僅被授予其訪問信息的適當許可權,稱為最小化原則。敏感信息的「知情權」一定要加以限制,是在「滿足工作需要」前提下的一種限制性開放。可以將最小化原則細分為知所必須和用所必須的原則。
2、分權制衡原則:在信息系統中,對所有許可權應該進行適當地劃分,使每個授權主體只能擁有其中的一部分許可權,使他們之間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共同保證信息系統的安全。如果一個授權主體分配的許可權過大,無人監督和制約,就隱含了「濫用權力」、「一言九鼎」的安全隱患。
3、安全隔離原則:隔離和控制是實現信息安全的基本方法,而隔離是進行控制的基礎。信息安全的一個基本策略就是將信息的主體與客體分離,按照一定的安全策略,在可控和安全的前提下實施主體對客體的訪問。
在這些基本原則的基礎上,人們在生產實踐過程中還總結出的一些實施原則,他們是基本原則的具體體現和擴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