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市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主要職能
上海市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的主要職能集中在科技、信息化、知識產權和防震減災等領域。該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1. 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科技、信息化、知識產權及防震減災法規,與相關部門共同研究並制定具體實施計劃。
2. 根據區內的經濟發展規劃,制定科技、信息化等長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執行。
3. 協調推進科學技術進步工作,參與科技進步考核,為區域發展提供決策支持。
4. 開展科技創新專項調研和課題研究,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科學依據和建議。
5. 促進信息服務業發展,尤其關注移動互聯領域,支持科技產業相關領域企業發展。
6. 組織企業申報國家級和市級科技項目,負責項目的立項、管理和科技成果推薦工作。
7. 促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技術項目轉化等工作,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成果應用。
8. 負責科普工作,落實市區科普任務,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化應用。
9. 協調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公共通信網和專用信息網,推動信息技術在各領域的應用。
10. 組織信息化建設項目,管理政府投資項目,負責項目審批、實施和績效評估。
11. 推動信息產業和服務業發展,負責項目申報和統計工作,確保信息安全。
12. 處理網路和信息安全事件,組織重大信息化項目的風險評估和安全測評。
13. 負責各類卡證的受理和管理工作,推動基於銀行卡的應用。
14. 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指導信用服務行業發展,推動信用信息的開發和共享。
15. 負責國防動員中的科技和信息動員工作,保護知識產權。
16. 負責防震減災工作,包括應急預案編制、應急演練及科普教育。
17. 組織宣傳、培訓、人才引進和國際合作交流活動。
18. 承辦上級部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重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