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什麼保護制度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2. 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准,由具備資格的機構進行安全認證或檢測,以確保其合格。
3. 國家網信部門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制定並公布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目錄,同時推動安全認證和檢測結果的互認,避免重復認證和檢測。
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網路運營者應遵守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一系列安全保護義務。
5. 這些義務包括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監測網路運行狀態和網路安全事件,並留存相關網路日誌至少六個月。
6. 網路運營者還需對數據進行分類、備份重要數據以及加密等措施,以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被竊取、篡改。
7. 網路運營者還應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確保網路安全。
『貳』 關於網路安全我國實行什麼制度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