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信部的投訴電話是多少
工信部投訴電話是12381。
工信部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簡稱是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信部。
工信部的主要職責:
1、推進信息化建設,維護網路信息安全,統籌規劃全國網路信息體系建設,加強電信網、互聯網及工業控制系統的網路安全檢查。
2、加強及改善工業、通信行業的行業管理,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發展的融合。
如用戶對電信業務處理不滿意,可以直接撥打工信部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或是登錄工信部官網進行相應的申訴申請。
向工信部申訴時,需要填寫真實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手機號、電子郵件等信息。申訴後工信部會有客服電話回訪,或是將申訴的問題轉給申訴企業,由申訴企業進行回訪。
全國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工信部網站及申訴電話,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找到相應的工信部網站。
工信部網站投訴流程:
1、進入所在省市的工信部官方網站。
2、找到政務服務大廳,在監管服務中找到申訴/投訴鏈接。
3、點擊電信用戶申訴處理,選擇在線辦理。
4、先閱讀申訴須知,接著提交申訴。
5、等待申訴受理,客服辦理,最後進入調解程序。
如個人在辦理移動、電信、聯通等業務時,遭遇電信商家不合理、不合法的待遇,可以向工信部進行舉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在電信服務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無正當理由拒絕、拖延或者中止對電信用戶的電信服務;
2、以不正當手段刁難電信用戶或者對投訴的電信用戶打擊報復。
㈡ 網路問題投訴哪個部門
工信部去投訴。根據規定,網路維權應當去工信部門進行投訴。我國關於網路的問題,是有工信部門進行監督和管理的。所以如果出現網路一些問題,可以到工信部去投訴。
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有權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如果服務商答復無法滿足用戶的要求,用戶是有權利向上級主管部門提申訴的.電信,互聯網的問題可以找工信部投訴,投訴前必須先與服務商溝通再找主管部門.
首先你要確定,是你手機的問題,還是運營商基站覆蓋的問題,還有就是信號差,是否影響使用了,打個比方,你用移動的號,在家裡信號不好,打電話打不出去,或者上不了網,但是在辦公室手機就可以正常使用,同一棟樓的其他住戶反應都有相同的問題,這樣的話基本就可以確定是運營商的問題,就可以找對應的運營商投訴了,直接打人工客服就可以。
網路犯罪有以下方式:
一、通過互聯網舉報,類似中訴網這類舉報網站,但效果不好
二、通過向工商、銀監舉報,或者向公安機關報案的辦法尋求解決,這種辦法效果最好
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公安機關對舉報違法犯罪行為的舉報人的信息依法是必須保密的。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
第六條 利用互聯網實施違法行為,違反社會治安管理,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利用互聯網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構成民事侵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㈢ 12300申訴流程
12300申訴流程是:撥打該電話根據語音提示進行投訴,申訴人應就所申訴事項首先向所使用電信業務的提供者進行投訴。
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認真受理用戶的投訴,並在接到用戶投訴之日起15日內答復用戶。用戶對電信業務經營者的處理結果不滿意或者電信業務經營者在接到投訴後15日內未答復的,可以向申訴受理機構提出申訴。
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為電信用戶提供迅速、准確、安全、方便和價格合理的電信服務。電信網路和信息的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電信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國家對電信業務經營按照電信業務分類,實行許可制度。經營電信業務,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頒發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未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
電信業務分為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基礎電信業務,是指提供公共網路基礎設施、公共數據傳送和基本話音通信服務的業務。增值電信業務,是指利用公共網路基礎設施提供的電信與信息服務的業務。經營增值電信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3、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4、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電信活動或者與電信有關的活動,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電信,是指利用有線、無線的電磁系統或者光電系統,傳送、發射或者接收語音、文字、數據、圖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動。第三條 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全國電信業實施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在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的領導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電信業實施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