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什麼安全保護義務
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護義務如下:
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三個月;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向社會發布網路安全風險預警,發布避免、減輕危害的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猛鉛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搜知缺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B. 根據數據安全的規定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開展數據處理活動應當在什麼的基礎上
根據數據安全的規定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開展數據處理活動應當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
不同安全保護等級的等級保護對象應具備的基本安全保護能力:
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2.0:回顧與展望》中,我們介紹了根據網路在國家安全、經濟建設、社會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以及其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被篡改、泄露、丟失、損毀後,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以及相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網路分為五個安全保護等級。
《基本要求》將安全要求分為10個小項,分別是安全物理環節、安全通信網路、安全區域邊界、安全計算環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建設管理、安全運維管理。
C. 根據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什麼保護制度
根據《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等。根據《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等。根據《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等。
D. 根據數據安全法的規定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開展數據處理活動應當在什麼樣的基
《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規定,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開展數據處理活動,應當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的基礎上,履行上述數據安全保護義務。
網路安全(Cyber Security)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
安全的基本含義:
客觀上不存在威脅,主觀上不存在恐懼。即客體不擔心其正常狀態受到影響。可以把網路安全定義為:一個網路系統不受任何威脅與侵害,能正常地實現資源共享功能。
要使網路能正常地實現資源共享功能,首先要保證網路的硬體、軟體能正常運行,然後要保證數據信息交換的安全。從前面兩節可以看到,由於資源共享的濫用,導致了網路的安全問題。因此網路安全的技術途徑就是要實行有限制的共享。
E.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明確提出了等級保護的相關建設要求包括
2015年6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草案)》。網路安全法草案於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8月5日在中國人大網上全文公布,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2016年11月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對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作了明確規定。
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條文解讀:
一、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是我國現行的網路安全領域的一項重要制度。1994年國務院制定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安全等級保護,安全等級的劃分標准和安全等級保護的具體辦法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2007年公安部等部門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規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根據信息系統在國家安全、經濟建設、社會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統遭到破壞後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確定,分為五級,從第一級至第五級的保護要求漸次提高,並規定了每個等級的范圍、信息系統運營者的義務及應對措施等。公安部和標准化主管部門制定了相關標准,明確了網路安全等級定級標准、程序以及各個方面的具體要求。網路安全法總結實踐經驗,對該制度的名稱作了調整,改為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對其主要內容作了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將逐步完善相關配套規定,確保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落到實處。
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主要內容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主要內容可以分為技術類安全要求和管理類安全要求兩大類。技術類安全要求主要從物理安全、網路安全、主機安全、應用安全和數據安全幾層面提出,通過在信息系統中部署軟硬體並正確配置其安全功能來實現;管理類安全要求主要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安全管理、系統建設管理和系統運維管理幾個方面提出,通過控制各種角色的活動,從政策、制度、規范、流程以及記錄等方面作出規定來實現。本條根據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對網路運營者的安全保護義務作了基本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內部安全管理制度是網路運營者制定的有關網路安全管理組織架構、人員配備、行為規范、管理責任的規則;操作規程是網路運營者制定的有關人員在操作設備或辦理業務時應當遵守的程序或者步驟。網路運營者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規定,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細化並落實安全管理義務,根據不同保護等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人員、安全主管、安全管理負責人等,並明確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職責。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規定的每一項具體制度、每一個操作步驟都應當有具體的責任人,哪個環節出了責任事故都要有相應的人員負責。
2.採取防範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網路運營者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規定,切實採取技術防範措施,從技術上防範計算病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網路安全風險。例如,安裝防病毒軟體,防範計算機病毒;安裝網路身份認證系統、網路入侵檢測系統、網路風險審計系統等,防範網路攻擊、侵入;安裝自動報警系統,當檢測到安全風險時自動報警等。
3.配備相應的硬體和軟體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網路日誌。網路日誌是對網路信息系統的用戶訪問、運行狀態、系統維護等情況的記錄,對於追溯非法操作、未經授權的訪問,並維護網路安全以及調查網路違法犯罪活動具有重要作用。我國相關行政法規和標准對網路日誌的留存及其期限作了規定,一些國家的法律也對留存網路日誌作了規定。網路安全法根據維護網路安全的需要,借鑒有關國家的做法,對網路日誌留存及留存的期限作了規定。同時,考慮到網路日誌的種類較多,哪些需要按照本條規定留存不少於六個月,需要根據維護網路安全的實際來確定,因此,本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4.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數據分類就是按照某種標准,例如重要程度,對數據進行區分、歸類。數據備份就是為防止系統故障或者其他安全事件導致數據丟失,而將數據從應用主機的硬碟或陣列復制、存儲到其他存儲介質。數據加密就是通過加密演算法和密鑰將明文數據轉變為密文數據,從而實現數據的保密性。網路運營者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規定,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措施,保護網路數據安全。
5.網路運營者的其他義務。除了本法規定的義務外,網路運營者還應當履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