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微信小程序做外賣沒有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備案可以嗎
不可以的。
政策法規依據
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過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網站提供餐飲服務的餐飲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利用互聯網提供餐飲服務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五條: 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准後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自建網站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備案後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域名、IP地址、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備案號、企業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等。
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設立從事網路餐飲服務分支機構的,應當在設立後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分支機構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等。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社會公開相關備案信息。
若當地無相關資質可辦理,建議可先提供包含但不限於當地的政策或主管部門的回復等材料說明,以供進一步核實。
B. 對網路經營的飯店怎麼要求
主要是不能涉嫌欺詐。
另外就是消費推廣環節,不能有違規宣傳。
還有就是產品質量。食材新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