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計算機網路在鐵路系統中的應用
計算機網路在鐵路機務管理中的應用
摘 要:隨著Internet/Intranet(互聯網/企業網)技術的飛速發展,計算機網路、大型資料庫及分布式計算機技術應用越來越廣泛。傳統的作業模式已不能實現現在生產的需要,我段於2003年建立了自己的區域網,要求徹底甩掉紙張、鉛筆、尺子、實物銘牌、黑板等傳統手工作業模式,充分實現信息資源完全共享,達到鐵路運用管理自動化、智能化、科學化。如何更好的使用網路資源,實現及時、准確掌握機車信息、乘務員信息、了解機車動態,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工作。同時機務運用管理是保障運輸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而建立高效率、高標准、高質量的機務運用管理系統顯得尤為重要。因此,我們於2005年3月份開始編制新鄉機務段運用管理系統。
關鍵詞:網路、資料庫、機車、運用、調度、計劃
1 系統使用模式、結構及硬軟體配置
2.1 系統使用模式
本系統採用的是客戶機/伺服器(C/S)模式,其具有顯著的優點:聯網簡單,硬體便於維護。因而針對機務段的具體情況,採用了客戶機/伺服器(C/S)模式。實踐證明,這種模式效率高,維護簡單,更加適應鐵路系統的具體情況。
2.2 系統硬體構成
本系統主要由一套雙機備份資料庫伺服器,多台班組工作站及多台管理工作站組成,其網路布局採用星型結構。在這種結構中,各個工作站處於相互對等的地位,都可通過網路與伺服器進行數據交換,且計算機硬體配置要求不高。
2.3 系統軟體配置
採用Delphi 7.0面向對象的可視化開發工具作為前端開發平台。伺服器的配置是 Windows Server 2000操作系統+ SQL Server 2000 資料庫。客戶端的配置是Windows 2000或Windows XP 操作系統。
2 開發原則
2.1 規范化原則
程序界面設計遵循MIS(Manager Information System)系統人機界面設計的基本原則:以通信功能作為界面設計的核心、界面始終保持一致、界面友好使用方便。
2.2 安全穩定原則
通過採用伺服器雙機熱備技術,來提高伺服器的可靠性和數據的可靠性:通過設置用戶和密碼來實現操作的安全性,防止越權操作;通過容錯處理,提高程序運行穩定性。
2.3 先進性原則
該系統採用Windows Server 2000操作系統和 SQL Server 2000 關系型資料庫,並採用客戶機/伺服器(C/S)模式。
3 運用管理系統介紹
3.1 總體框架
運用管理系統包括6個子系統,每個子系統界面均採取以往軟體的菜單方式,便於用戶熟悉和操作。系統包括機車計劃子系統、人事派班子系統、待班室叫班管理子系統、乘務員人銘牌管理子系統、乘務員出勤管理子系統、 乘務員退勤管理子系統。
❷ 鐵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保密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鐵路計算機及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和鐵路企業秘密信息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鐵路用戶,是指將計算機和計算機網路與國際計算機網路聯網並進行信息交流的鐵路單位或職工。接入單位,是指負責為鐵路用戶提供國際網路接入服務的鐵路單位。鐵路用戶及接入單位均應遵守本規定,承擔保密責任和義務。第三條 鐵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保密管理,實行控制源頭、歸口管理、分級負責、有利發展的原則。部保密工作部門主管全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保密工作,部屬單位各級保密工作部門主管本管轄范圍內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保密工作。機關業務部門負責本業務系統內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保密工作。第四條 鐵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審批許可權為局級單位的保密委員會。部保密工作部門負責辦理部內各單位、部直屬單位的入網審批工作;部屬各局級單位保密工作部門負責辦理分管單位的入網審批工作,審批入網後均報部備案。鐵路公安局(處)和電子計算技術中心主管計算機安全監察及技術管理的部門,負責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安全及技術審查工作。第五條 鐵路計算機信息網路擬上國際互聯網,應填寫部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制定的《鐵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單位審批(備案)表》上報審批,並與負責辦理審批手續的保密工作部門簽訂保密協議,方可入網。鐵路職工個人計算機自費上網不履行報批手續,但上網後應嚴格遵守保密法規,自覺接受保密檢查及監督。
已經入網的單位,在本規定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補辦報批手續。第六條 鐵路涉密的計算機及計算機信息網路不得進行國際聯網,並在物理上與國際網路完全隔離。涉密計算機信息網路進行或不進行國際聯網,都應採取保密、加密等防範措施。第七條 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對外交流與合作中經審查批准可與境外交換的秘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傳遞。涉及商業秘密(企業秘密)、工作秘密的信息原則上不許上網,確需上網的應經主管的局級領導批准。第八條 提供主頁製作服務的接入單位,對要求建立主頁的用戶,應提出保密要求。上網發布信息必須建立保密審查制度,逐級負責,歸口把關。重要用戶應建立保密管理組織,指定專人負責保密審查及保密檢查。第九條 使用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傳遞、摘抄或變相泄露涉密信息。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利用國際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和損害國家利益的違法犯罪活動。第十條 鐵路用戶及接入單位均實行保密工作領導責任制,誰主管、誰負責,確保涉密信息不上網。對違反規定造成泄密的,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第十一條 各級保密工作部門要加強對計算機國際聯網的保密檢查,發現問題認真查處。對違反本規定的用戶,可給予警告、責令停機整頓、直至取消其國際聯網資格的處罰。第十二條 接入單位和用戶應主動接受並配合保密部門實施保密監督、檢查,協助查處泄密事件。發現泄密或嚴重泄密苗頭,應向保密工作部門和網路管理部門報告,及時採取防範或補救措施。第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在國際互聯網上故意或者過失泄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夠刑事處罰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第十四條 與港、澳、台地區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路的保密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第十五條 本規定由鐵道部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❸ 福建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鐵路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發生,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國務院《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鐵路安全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鐵路安全管理應當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健全政府統籌、企業負責、行業監管、協同管理和社會參與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第四條鐵路沿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鐵路安全管理有關工作作為當地安全生產和平安建設的內容,建立健全鐵路安全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鐵路安全管理重大問題。
鐵路沿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落實鐵路護路聯防責任制,防範和制止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依法做好鐵路安全管理有關工作。
鐵路沿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做好鐵路安全管理相關工作,落實鐵路護路聯防責任制。第五條鐵路監督管理機構依法負責鐵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負責落實省級鐵路安全聯席會議制度,組織、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本省行政區域鐵路安全保障的有關工作。第六條鐵路沿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鐵路監督管理機構、鐵路運輸企業、護路聯防組織等應當加強鐵路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鐵路安全法律法規和鐵路安全知識,提高社會公眾、鐵路從業人員的鐵路安全意識,鼓勵和引導社會公眾參與鐵路安全保護,防範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
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應當開展鐵路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鐵路安全知識的公益宣傳,對鐵路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第七條鐵路建設、運輸和設備製造維修企業應當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保障生產安全和產品質量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標准化作業和安全教育培訓,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第八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損壞或者非法佔用鐵路設施設備、鐵路標志、鐵路用地以及其他影響鐵路安全的情形,有權報告鐵路運輸企業,向鐵路監督管理機構、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報告的鐵路運輸企業、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及時處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鐵路沿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鐵路監督管理機構或者鐵路運輸企業未依法履行職責,影響鐵路安全或者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有權依法投訴、舉報。
鐵路運輸企業、鐵路監督管理機構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公開報告或者舉報電話,並運用移動終端、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為公眾報告或者舉報提供便利。對維護鐵路安全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或者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第九條鼓勵在鐵路安全監測、安全防護、風險預警、應急處置等方面,應用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現代科學技術,提升鐵路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鼓勵鐵路安全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加快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研發和推廣應用。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十條從事鐵路建設、運輸、設備製造維修的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鐵路運輸、設備質量、鐵路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管理,定期檢查、維修相關設施設備,做好鐵路運營食品的安全管理,保障旅客和貨物運輸安全。第十一條各級鐵路護路聯防組織應當按照規定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鐵路沿線巡防管控、安全環境治理、治安隱患排查和矛盾糾紛調解處理等工作。第十二條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會同鐵路沿線縣級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建立路地雙段長工作機制,完善工作制度,開展組織巡查、協調會商等工作,及時排查和處置影響鐵路安全的問題和隱患。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會同當地人民政府在鐵路沿線設立雙段長制公示牌,接受社會監督。第十三條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加強對鐵路線路、防護設施、警示標志、安全環境等的巡查和維護,發現安全隱患應當及時處理,對難以自行排除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向鐵路監督管理機構、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鐵路沿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影響鐵路安全的隱患,或者接到有關隱患的報告、舉報,屬於職責范圍內的,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不屬於職責范圍內的,應當及時通報有權處理的部門或者鐵路運輸企業。有權處理的單位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