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家網信部門、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
《網路安全法》除個別條款明確到具體主管部門(如第23條、第28條、第63條)外,均籠統使用了「有關主管部門」表述,未能明確具體執法部門,這將給網路安全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帶來一定的不便。為了減少多頭管理、交叉管理及可能產生的「權力真空」等不利影響。
有必要根據各有關主管部門的職責定位和管理實踐中形成的分工,明確網路運營者落實網路安全義務的具體主管部門(為行文方便,將其簡稱為"網路運營者主管部門")。
主要職責:
組織擬訂電信網、互聯網及其相關網路與信息安全規劃、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承擔電信網、互聯網網路與信息安全技術平台的建設和使用管理;承擔電信和互聯網行業網路安全審查相關工作,組織推動電信網、互聯網安全自主可控工作。
承擔建立電信網、互聯網新技術新業務安全評估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電信企業和互聯網企業落實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責任,組織開展網路環境和信息治理,配合處理網上有害信息,配合打擊網路犯罪和防範網路失竊密;擬訂電信網。
互聯網網路安全防護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電信網、互聯網網路與信息安全監測預警、威脅治理、信息通報和應急管理與處置;承擔電信網、互聯網網路數據和用戶信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承擔特殊通信管理,擬訂特殊通信、通信管制和網路管制的政策、標准;管理黨政專用通信工作。
2. 是維護網路空間秩序保證網路安全的什麼工作
加強全社會網路安全意識教育培訓是建設網路強國的重要舉措,是維護網路空間秩序、保障網路安全的(基礎性)工作。
建設網路強國的四個目標或四個支撐點就是建強基礎設施是標准、強化產業融合是要求、加強技術提升是前提、增強網民素質是關鍵。
網路強國成為國家戰略,通過不斷建設,使網路世界越來越強大,通過網路促進其他領域越來越強大;
2.網路強國作為一種狀態,在國際上處於一流水平,表現為技術強大、產業強大、安全強大、治理強大,保障在全球領先。
3. 維護國家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任務
維護國家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任務如下:
基本要求:
1. 維護國家和公民的信息安全:網路安全工作要以維護國家安全和公民利益為出發點,保護國家的機密信息、重要信息基礎設施和公民的個人信息等。
2. 合法合規原則:網路安全工作要遵循法律法規,依法行政,確保網路安全工作合法合規,不能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3. 全面協調原則:網路安全工作要全面協調,包括技術手段、法律制度、組織機制等各方面,確保網路安全形成有機整體。
4. 建立健全的網路安全組織體系:建立健全網路安全組織體系,包括網路安全管理機構、網路安全技術研究機構、型敗彎網路安全教育培訓機構等。
5. 加強網路安全國際合作:加強網路安全國際合作,增強國際網路安全治理的規范性和有效性,維護全球網路安全。
總之,維護國家網路安全是一項重大的戰略任務,需要政府、企業、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加強合枯行作,共同維護網卜悶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