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網路安全法第幾條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法律分析:第二十一條規定。國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2. 網路安全法中網路運行安全規定,國家實行什麼制度
網路安全法中網路運行安全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2)網路安全法等級保護擴展閱讀
2017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網路安全法》」)生效。《網路安全法》首次確立了「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等保」)制度,要求網路運營者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一系列安全保護義務。
2018年6月27日,公安部發布其會同中央網信辦、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聯合制定的《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等保條例》」)。至此,作為《網路安全法》重要配套制度的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初現輪廓。
《網路安全法》確立「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以前,我國已於2007年實施「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十多年後,隨著移動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技術的飛速發展,「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已明顯不適應新的技術、經濟環境。
《網路安全法》頒布後,國家信安標委陸續發布草案對原「信息系統安全」等保相關的國家標准進行修訂,並使用了「網路安全」等保的表述。
從《等保條例》以及國家標準的修訂來看,「網路安全」等保不是一個獨立於「信息系統安全」等保的新制度體系,而是「信息系統安全」等保在新技術、新經濟背景下代更新。
《網路安全法》對企業提高了准入門檻和運行安全能力要求。網安法在第21條、第31條明確規定了網路運營者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都應該按等級保護要求對系統進行安全保護,以法律的形式確定等級保護工作為國家網路安全的基本國策,並在法律層面確立了其在網路安全領域的基礎、核心地位。因此,企業/網路運營者應該採取合適的廠商提供全方面的安全服務,確保信息安全和網路安全。可以看看銳捷的案例
4. 網路安全法運營商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網路相關行業組織按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制定網路安全行為規范,指導會員加強網路安全保護,提高網路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4)網路安全法等級保護擴展閱讀
保障網路運行安全,必須落實網路運營者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求網路運營者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和技術防範等措施,履行相應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
為了保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維護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和保障民生,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作了規定,實行重點保護。范圍包括基礎信息網路、重要行業和領域的重要信息系統、軍事網路、重要政務網路、用戶數量眾多的商業網路等。
隨著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的發展和應用,網路數據安全對維護國家安全、經濟安全,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數據利用至為重要。要求網路運營者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防止網路數據被竊取或者篡改。
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防止公民個人信息數據被非法獲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要求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境內存儲公民個人信息等重要數據;確需在境外存儲或者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安全評估。
5. 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的內容是什麼謝謝
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分為五個階段:
第一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第三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第四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企業辦理等級保護的原因是:
1、通過等級保護工作發現單位信息系統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不足,進行安全整改之後,提高信息系統的信息安全防護能力,降低系統被各種攻擊的風險,維護單位良好的形象。
2、等級保護是我國關於信息安全的基本政策,國家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制度要求單位開展等級保護工作。如《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3、很多行業主管單位要求行業客戶開展等級保護工作,目前已經下發行業要求文件的有:金融、電力、廣電、醫療、教育等行業等。
4、落實個人及單位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合理規避風險。
6. 網路安全法對等保的要求是什麼樣的
辦理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備案的條件:
7. 網路安全法正式實施後,傳統企業官網有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認證的要求嗎
不要混淆概念,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要求的是區域網內的應用和網路等安全,而不是什麼網站的要求。對於企業來說,網站只是信息系統的應用之一,占的比例極小。信息安全等保是一種網路安全的標准,而網路安全法規范的范圍極大,其對於包括運營商、IT企業、電商、傳統企業等很大方面都有一個法律上的要求。等保制度只對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有強制性要求,其他企業無必須的要求。一旦被納入了等保要求單位的話費用是很高的,包括定期的網路安全評估,單這一項就得每次幾萬到幾十萬不等,這還不包括評估不合格後需要增加的軟硬體費用。
8.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與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有什麼區別
等級保護是我們國家的基本網路安全制度、基本國策,也是一套完整和完善的網路安全管理體系。遵循等級保護相關標准開始安全建設是目前企事業單位的普遍要求,也是國家關鍵信息基礎措施保護的基本要求。
企業辦理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備案的原因:
1.建立有效的網路安全防禦體系(讓客戶的系統真正具有安全防禦的能力)
2. 完成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公安備案(取得備案證明) ,順利通過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取得測評報告)
3 滿足相關部門的合規性要求(包括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的要求,還有上級部門的要求,還有甲方客戶的要求等)
4. 系統過了等保,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企業投標鎖標的能力,為投標加分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分五個級別:
9. 網路安全法對我國互聯網有什麼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今年6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對我國互聯網影響如下:
一、等級保護制度越來越重要
現如今,諸如門戶網站等直接暴露在互聯網上的網站主要是公司和單位宣傳、辦事的窗口,內部系統種類繁多,而且多半涉及公民的隱私、敏感信息,或者涉及金融、財務等重要業務。而這些網站和系統往往缺乏基礎安全防護,容易導致網站和系統被黑客針對性攻擊、惡意入侵,導致系統被篡改或造成數據泄露。在公安部的主導下,多年以來開展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工作已經取得顯著成效,開展等級保護測評、安全建設整改的系統越來越多,網路安全整體情況有了一定提升。
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實行重點保護
現階段,關鍵基礎設施、重點行業信息系統、國家社會層面的重大活動、政府機構的敏感信息,都屬於高級持續性威脅攻擊(APT)的主要目標。
三、網路產品、安全產品和服務規范化,符合國家標准
現階段,網路產品、安全產品和網路相關的服務,存在一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情況,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網路安全法》中明確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在信息化建設過程中,在網路產品采購,尤其是網路關鍵設備、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等的采購,必須特別關注相關銷售產品是否符合國家標准,是否具有銷售許可,是否由具備資格的機構安全認證合格或者安全檢測符合要求;所選擇的網路服務、安全服務必須有相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
四、網信部門統籌協調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應急處置等工作
以前,公安部、密碼局、銀監會、衛計委、互聯網應急中心等對各行業的網路安全保障工作基本上處於各自為政,缺乏必要的互相溝通。隨著《網路安全法》的出台,明確了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明確了網信部門與其他相關網路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
五、關注網路信息安全
《網路安全法》第四章「網路信息安全」著重闡述了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原則和要求,相當於一部小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網路運營者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對網路信息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的內容進行了規范。(文章觀點出自網域科技。受字數限制,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