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衛生機構網路安全管理辦法明確了各醫療衛生機構網路及數據安全管理基本原則、管理分工、執行標准、監督及處罰要求,體現了統籌安全與發展的總體平衡,與此前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規一脈相承,為醫療衛生機構指明了網路安全管理的總方向。
網路安全管理方面,各醫療衛生機構應成立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由單位主要負責人任領導小組組長。鼓勵三級醫院探索態勢感知平台建設,並建立應急處置機制。每年應按要求開展安全自查,另外在人員管理、新技術安全、密碼管理、報廢管理方面提出對應的要求。
數據安全管理方面,應建立數據安全管理組織架構,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及技術規范。各醫療衛生機構應加強數據收集、存儲、傳輸、處理、使用、交換、銷毀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工作。
監督管理方面,各醫療衛生機構應積極配合有關主管監管機構監督管理,應及時整改有關主管監管機構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漏洞和隱患等問題。發生安全事件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向主管監管部門報告,為監管部門開展偵查調查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管理保障方面,各醫療衛生機構應高度重視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為做好網路安全工作提供人才保障、經費保障(新建信息化項目的網路安全預算不低於項目總預算的5%),並進一步完善網路安全考核評價制度,鼓勵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將考核與績效掛鉤。
B. 醫保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醫保管理工作制度:1.建立醫院醫療保險管理組織,在院長領導下開展工作。設立醫療保險辦公室並配備1名專(兼)職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院醫療保險工作。2.制定醫保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懲辦法,醫保辦有明確的崗位職責,健全與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相應措施。3.建立醫保管理網路,貫徹落實相關的醫保規章制度。醫院信息管理人員對醫保相關軟體要妥善維護;醫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時下載和修改程序,及時上傳下載,確保醫保數據安全完整。4.嚴格執行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各項醫療技術操作規范、病案管理和相關業務政策規定,合理檢查、合理用葯、合理治療。5.採取切實措施,落實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控制標准,杜絕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掛名住院和其它不正當的醫療行為,控制並降低住院葯品佔比、自費率佔比,確保醫療保險葯品備葯率達標。6.做好醫療保險收費項目公示,公開醫療價格收費標准。規范葯品庫、費用庫的對照管理,規范一次性醫用材料的使用管理。7.嚴格執行醫保規定,確保數據的准確及時傳送和網路的正常通暢運行。8.及時做好協調工作,加強醫院醫保、信息、財務、物價部門與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的對口聯系和溝通。9.定期組織醫務人員學習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和業務操作,正確理解、及時貫徹落實醫療保險有關規定,按照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和醫療規范指導檢查各部門醫療保險執行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C. 醫療機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1、從事計算機網路信息活動時,必須遵守《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信息安全教育。
2、計算機等硬體設備由公司統一配置並定位,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允許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電腦。
3、電腦硬體及其配件添置應列出清單報審計部,在徵得公司領導同意後,由信息部負責進行添置。
4、電腦操作應按規定的程序進行。
(1)電腦的開、關機應按按正常程序操作,因非法操作而使電腦不能正常使用的,修理費用由該部門負責;
(2)電腦軟體的安裝與刪除應在業務部門負責人的許可下進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允許擅自增添或刪除電腦硬碟內的數據程序;
(3)電腦操作員應在每周及時進行殺毒軟體的升級,每月打好系統補丁;
(4)不允許隨意使用外來U盤,確需使用的,應先進行病毒監測;
(5)禁止工作時間內在電腦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玩游戲、聽音樂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安全保護,維護公共秩序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公安部計算機管理監察機構負責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
公安機關計算機管理監察機構應當保護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公共安全,維護從事國際聯網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和公眾利益。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製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活動:
(一)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路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路資源的; [3]
(二)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
第七條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利用國際聯網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D. 醫保統計信息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一、醫保信息系統由院信息科統一管理,遵照網路管理制度統一使用。
二、專人負責對對醫保信息系統的安裝、維護及管理。
三、醫保系統操作人員不得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訪問數據,不得對醫保系統資料庫信息(包括中心資料庫、本地資料庫)進行修改或刪除。不得將醫保信息資料外傳。
四、醫保路線為專線專用,任何人不得通過不正當手段非法進入醫保信息管理網路。
五、系統出現故障時,先自行排除,若不能解決,及時通知醫保中心,請醫保中心協助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E. 貴州省醫保網路安全管理制度是那些
醫保信息系統管理制度一、醫保信息系統由院信息科統一管理,遵照網路管理制度統一使用。二、專人負責對對醫保信息系統的安裝、維護及管理。三、醫保系統操作人員不得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訪問數據,不得對醫保系統資料庫信息(包括中心資料庫、本地資料庫)進行修改或刪除。不得將醫保信息資料外傳。四、醫保路線為專線專用,任何人不得通過不正當手段非法進入醫保信息管理網路。五、系統出現故障時,先自行排除,若不能解決,及時通知醫保中心,請醫保中心協助解決
為確保醫保聯網計算機應用能夠正常、高效、安全
地運行,實現系統安全、數據安全、網路安全和應用安全
的目標,特製定《醫保聯網計算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人員管理
(1)
應定期對系統所有工作人員從政治思想、
業務水平、
工
作表現等方面進行考核,
盡可能保證這部分人員安全可靠。
對不適合接觸信息系統的人員要適時調離。
(2)
所有工作人員除進行業務培訓外,
還必須進行相應的計
算機安全課程培訓,才能進入系統工作。
(3)
醫保聯網計算機專人負責,定期更改系統口令。
二、計算機安全管理
(1)
除醫保應用相關程序外,
嚴禁隨意安裝其他軟體。
重要
的數據文件必須多份拷貝異盤存放。
(2)
嚴禁利用U盤、移動便盤、光碟等移動外設,拷貝文件至醫保聯網計算機上。
(3)
嚴禁修改、刪除醫保聯網計算機上文件。
(4)
醫保聯網計算機必須設置口令,對口令的產生、登記、更換期艱實行嚴格管理。口令最好在8位以上,
(5)
嚴禁區保聯網計第機上互聯網。未經批准不得向他人提供查詢或拷貝。
(6)
、
醫保線路為專線專用,任何人員不得通過不正當手段非法進入醫保信息系統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