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等保,什麼是等保2.0有什麼區別
等級保護制度,簡稱等保。
等級保護制度是我國網路安全的基本制度。等級保護是指對國家重要信息、法人和其他組織及公民的專有信息以及公開信息和存儲、傳輸、處理這些信息的信息系統分等級實行安全保護,對信息系統中使用的信息安全產品實行按等級管理,對信息系統中發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級響應、處置。
「等級保護2.0」或「等保2.0」是一個約定俗成的說法,指按新的等級保護標准規范開展工作的統稱。通常認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頒布施行後提出,以2019年12月1日,《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術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正式實施為象徵性標志。
以上就是等保和等保2.0的回答,希望對你有用
㈡ 根據網路安全法規定國家實行什麼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履行安全保護義務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是指對國家秘密信息、法人和其他組織及公民的專有信息以及公信息和存儲、傳輸、處理這些信息的網路資源及功能組件分等級實行安全保護,對網路中使用的安全技術和管理制度實行按等級管理,對網路中發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級響應、處置。
隨著時間流逝,等級保護制度也在逐漸發展,其對定級指南、基本要求閉銷、實施指南、測評過程指南、測評要求、設計技術要求等標准進行了進一步修訂和完善,以滿足了新形勢下等級保護工作的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伍態氏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11月7日通過,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二十一條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腔散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㈢ 網路安全法要求對什麼在符合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施重點保護
《網路安全法》要求對關鍵基礎設施在符合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
《網路安全法》的基本原則:
1、脊晌睜網路空間主權原則。
明確規定要維護中國網路空間主權。網路空間主網路空間安全僅僅依靠政府是無法實現的,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組織、技術社群和公民等網路利益相關者的共同參與。權是一國國家主權在網路空間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現。
2、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原則。
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發展要同步推進。網路安全和信息化是一體之兩翼、驅動之雙輪,必須統一謀劃、統一部署、統一推進、統一實施。
3、共同治理原則。
網路空間安全僅僅依靠政府是無法實現的,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組織、技術社群和公民等網路利益相關者的共同參與。
㈣ 網路安全法要求對什麼在符合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
網路安全法要求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磨兆在符合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的法規。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2022年9月12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關於公開徵求《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網路安全法具有以下四大特徵:
1、整體性,網路安全法總則、分則和附則確立的網路安全法的基本原則和法律制度是各個相關網路安全法律規范的有機結合。
2、協調性,網路瞎告租安全法確立的基本法律制度有自己獨立的調整對象,能獨立運行和操作,完全可以實現其網路的社會功能屬性和網路空間治理的目的,因此具有一定的獨立性。
3、穩定性,網路安全立法是網路時代一項極其嚴肅、緊迫和慎重的國家頂層戰略,在立法進程中始終堅持了「安全與發展並重」這一基本原則,集中體現了可持續安全的發展理念,集中了社會最廣泛的智慧,符合我國網路安全治理的實際需要,具有國家強制性和普遍約束力,體友答現了網路安全法的穩定性。
4、可操作性,法律能否順利實施,其因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法律是否具有實際的可操作性在諸多因素中佔有重要地位。
㈤ 根據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什麼保護制度
根據《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