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麼申請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什麼是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是指以盈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
以下業務需要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①從事音樂娛樂,動漫畫產品;
②演出劇節目,表演,比賽活動;
③美術藝術品等業務;
④直播業務也需要提供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辦理流程:
1、注冊並登錄文化和旅遊部系統;
2、熟悉並准備企業基礎材料和專業報告材料;
3、整理填報許可資質所需材料;
4、提交許可申請材料;
5、文化和旅遊廳(文化和旅遊局)審批;
6、不予批准或退回修改(註:重新提交材料);
7、予以批准;
8、提交紙質材料;
9、預約並領取許可證書。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公司注冊資金100萬以上;
3、公司屬於內資企業;
4、網站域名證書;
5、八名計算機相關人員畢業證;
6、公司名下3名員工社保。
2. 怎麼申請辦理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根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顯示,互聯網文化產品是指通過互聯網生產、傳播和流通的文化產品,主要包括:
1、專門為互聯網而生產的網路音樂娛樂、網路游戲、網路演出劇(節)目、網路表演、網路藝術品、網路動漫等互聯網文化產品;
2、將音樂娛樂、游戲、演出劇(節)目、表演、藝術品、動漫等文化產品以一定的技術手段製作、復制到互聯網上傳播的互聯網文化產品。
3、本規定所稱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主要包括:
1)互聯網文化產品的製作、復制、進口、發行、播放等活動;
2)將文化產品登載在互聯網上,或者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信息網路發送到計算機、固定電話機、行動電話機、電視機、游戲機等用戶端以及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供用戶瀏覽、欣賞、使用或者下載的在線傳播行為;
3)互聯網文化產品的展覽、比賽等活動。
互聯網文化活動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以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向上網用戶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
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書;
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者營業執照和章程;
3、資金來源、數額及其信用證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文件;
5、工作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
6、業務發展報告;
7、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只要准備好以上資料去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即可。文化行政部分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核發《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 怎麼辦理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呢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
1、申報受理
相應文化行政部門在接到申報單位提交的材料後,應當對材料進行核對,如發現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缺失等問題,應當一次性告知申報單位。申請單位將申報材料按要求補充完整之後,方可受理。
2、審核
相應文化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申報單位提交的每項材料及其運營的網站進行認真的審核,對不符合高仿空規定的材料或者運營行為,應當一次性告知運營單位進行及時整改。
相應文化行政部門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核發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3、申請編號
相應文化行政部門應將審核通過的網路文化經營單位的申請表填寫三位數編號並加蓋公章,上報至文化部文化市場司,由文化部市場司進行統一編號,大老並下發全國編號。
4、製作許可證
相應文化行政戚瞎部門應按照文化部要求的標准規格和統一編號製作許可證,並將許可證復印件上報至文化部備案。
5、公示
相應文化行政部門應在本部門網站對同意設立的網路文化經營單位進行公示。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辦理需要材料清單∶
(一)申請書;
(二)設立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表;
(三)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者營業執照和章程;
(四)資金來源、數額及其信用證明文件(如驗資報告、驗資機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等);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簡歷;
(六)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的相關職業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文件做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七)依法需提交的其他文件。
證書案例如下: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以上是果真小編關於「怎麼辦理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小夥伴,有不明白的小夥伴歡迎評論哦。
4.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當事人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需要辦理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應當向當地的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書、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章程;資金來源、數額和信用證明;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和相關資格證明;工作場所使用權證明;業務發展報告等,政府文化部門的工作人員會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並且會在20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如文化行政部門作出批准決定的,會向申請人發放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進行公告。
法律依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九條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者營業執照和章程;
(三)資金來源、數額及其信用證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文件;
(五)工作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
(六)業務發展報告;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對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核發《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從事經營的,應當於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續辦。
5. 網路視聽節目許可證如何辦理
法律分析:申請《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的機構,應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上述申請材料,經逐級審核同意後,報廣電總局審批。中央所屬企事業單位,可直接向廣電總局提出申請。審批時限:20個工作日。地方申請單位應當將申請材料報所在地省級廣電主管部門,經初審後報廣電總局審批;中央直屬單位直接向廣電總局提交申請材料。
法律依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 第十條 申請《許可證》,應當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中央直屬單位可以直接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應當提供便捷的服務,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審批;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或者初審意見之日起40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其中專家評審時間為20日。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許可證》應當載明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播出標識、名稱、服務類別等事項。《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應於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持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續辦手續。地(市)級以上廣播電台、電視台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轉播類服務的,到省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履行備案手續。中央新聞單位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轉播類服務的,到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履行備案手續。備案單位應在節目開播30日前,提交網址、網站名、擬轉播的廣播電視頻道、欄目名稱等有關備案材料,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應將備案情況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