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簡稱廣電總局,負責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法律法規草案、宣傳創作的方針政策、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的把握、事業產業發展規劃、節目的進口和收錄管理、活動宣傳交流監管等一系列與影視娛樂相關的業務。2013年國務院將新聞出版總署、廣電總局的職責整合,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內設機構:
辦公廳、法規司、宣傳管理司、電影管理局、電視劇管理司、傳媒機構管理司、網路視聽節目管理司、科技司、規劃財務司、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人事司、保衛司、直屬機關黨委、總局工會、離退休幹部局、駐總局紀檢組、監察局、駐總局審計局。
主要職責
(一)研究並擬訂廣播電視宣傳和影視創作的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指導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影視創作並協調其題材規劃;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管理體制改革。
(二)研究並起草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管理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法律、法規草案;制訂廣播電影電視管理規章和事業的發展規劃;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的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管理並負責內容審核。
(三)組織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扶助老少邊貧地區廣播電影電視建設和發展,指導、監管廣播電影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四)制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管理全國性重大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五)審批縣級以上(含縣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電影、廣播電視節目、電視劇製作單位的建立和撤銷;組織審查在廣播電視中播出的電影、電視劇及其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發放和吊銷電影攝制、公映許可證和電視劇製作、發行許可證。
(六)管理廣播電影電視科技工作,制訂有關技術政策和標准,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系統適用高新技術的科學研究和開發應用;研究廣播電影電視方面的經濟政策,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七)按照國家的統籌規劃、宏觀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具體規劃並管理;制訂廣播電視專用網的具體政策、規章和技術標准,指導分級建設和開發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受信息產業部委託,編制廣播電視專用頻段規劃,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參與制訂國家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八)領導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和中央電視台(以下簡稱「中央三台」),對其重大宣傳進行協調和檢查,統一組織和管理其節目的傳輸覆蓋。
(九)研究制訂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外事工作的有關規定;管理並指導廣播電影電視對外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⑵ 廣電總局在哪,全稱是什麼,職能是什麼
廣電總局的全稱是「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地址是中國北京復興門外大街2號。
廣電總局的職能:
1.研究並擬訂廣播電視宣傳和影視創作的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指導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影視創作並協調其題材規劃;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管理體制改革。
2.研究並起草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管理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法律、法規草案;制訂廣播電影電視管理規章和事業的發展規劃;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的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管理並負責內容審核。
3.組織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扶助老少邊貧地區廣播電影電視建設和發展,指導、監管廣播電影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4.制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管理全國性重大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5.審批縣級以上(含縣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電影、廣播電視節目、電視劇製作單位的建立和撤銷;組織審查在廣播電視中播出的電影、電視劇及其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發放和吊銷電影攝制、公映許可證和電視劇製作、發行許可證。
6.管理廣播電影電視科技工作,制訂有關技術政策和標准,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系統適用高新技術的科學研究和開發應用;研究廣播電影電視方面的經濟政策,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7.按照國家的統籌規劃、宏觀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具體規劃並管理;制訂廣播電視專用網的具體政策、規章和技術標准,指導分級建設和開發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受信息產業部委託,編制廣播電視專用頻段規劃,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參與制訂國家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8.領導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和中央電視台(以下簡稱「中央三台」),對其重大宣傳進行協調和檢查,統一組織和管理其節目的傳輸覆蓋。
9.研究制訂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外事工作的有關規定;管理並指導廣播電影電視對外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10.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電總局的歷史沿革:
為加強新聞輿論工作,加強對重要宣傳陣地的管理,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媒體的作用,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廣播電視管理職責的基礎上組建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不再保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2018年4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正式揭牌。
⑶ 國家什麼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
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⑷ 廣電局是幹嘛的
廣電局的工作內容有:
1、負責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宣傳的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2、負責起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政策、行業標准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制定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的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
4、依法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5、負責全國新聞記者證的監制管理;
6、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與科技融合,依法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行業技術標准,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廣播電視局是行政單位,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管理規范當地廣播電視相關行為的。一般其下屬會成立廣播電視公司,而兩者往往由於歷史管理等問題,存在密切關系。就廣播電視局而言,其只是一個廣播電視行業的行政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