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網路安全由國家網信部門負責。根據相關規定,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喊拍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局滲御管理工作。縣桐岩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Ⅱ 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什麼部門舉報
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條: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第三條: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第四條: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網路安全危害有哪些?
這個問題比較大了,嚴格意義上講,能列出的安全隱患的例子太多了。
對於計算機網路的安全隱患,主要的還是信息安全。信息安全是一個非常關鍵而又復雜的問題。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指計算機信息系統資產(包括網路)的安全,即計算機信息系統資源(硬體、軟體和信息)不受自然和人為有害因素的威脅和危害。
計算機信息系統之所以存在著脆弱性,主要是由於技術本身存在著安全弱點、系統的安全性差、缺乏安全性實踐等;計算機信息系統受到的威脅和攻擊除自然災害外,主要來自計算機犯罪、計算機病毒、黑客攻擊、信息戰爭和計算機系統,除了系統本身和自然的災害,其他基本來源於網路危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Ⅲ 危害網路安全向什麼部門舉報
法律分析: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有權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
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十四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
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Ⅳ 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什麼部門舉報
法律分析: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有權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
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二十五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八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第四十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並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第四十一條 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第四十二條 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毀損、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三條 個人發現網路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路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發現網路運營者收集、存儲的其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有權要求網路運營者予以更正。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刪除或者更正。
第四十九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建立網路信息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公布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並處理有關網路信息安全的投訴和舉報。
網路運營者對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應當予以配合。
Ⅳ 網路警察有司法部門嗎
法律分析:網路警察就是警察,只是負責的不同,所以不是司法部門。
網路警察對網民、網吧、網站及網路運營商進行必要的管理。網路警察應當在網民教育、重點網民的控制、網吧的公共信息網路安全及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許可、要求網站建立電子公告系統的用戶登記和信息管理制度、公用賬號使用登記制度、計算機網路站場的設置等方面發揮行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對於尚未觸犯刑律,但違反了治安法規的行為進行管理。如網上的賭博、色情信息俯拾皆是,網路警察應當全天侯監控,做到隨時發現,隨時取締,以凈化網路環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六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