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網路相關行業組織按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制定網路安全行為規范,指導會員加強網路安全保護,提高網路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1)誰制定網路安全應急預案擴展閱讀
保障網路運行安全,必須落實網路運營者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求網路運營者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和技術防範等措施,履行相應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
為了保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維護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和保障民生,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作了規定,實行重點保護。范圍包括基礎信息網路、重要行業和領域的重要信息系統、軍事網路、重要政務網路、用戶數量眾多的商業網路等。
隨著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的發展和應用,網路數據安全對維護國家安全、經濟安全,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數據利用至為重要。要求網路運營者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防止網路數據被竊取或者篡改。
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防止公民個人信息數據被非法獲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要求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境內存儲公民個人信息等重要數據;確需在境外存儲或者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安全評估。
⑵ 網路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網路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網路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為確保發生網路安全問題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根據互聯網網路安全相關條例及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校園網工作實際,特製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校園網路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級領導
成員:各處室(委、會)、年級組負責人
主要職責及應急程序: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網路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網路安全常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網路安全和有關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防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照預案要求積極配備網路安全設施設備,落實網路線路、交換設備、網路安全設備等物資,強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工作狀態;
(4)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網路安全事故處理工作,把不良影響與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保證和促進學校網路安全穩定地運行。
(6)網路安全事故發生後,視情況負責向上級匯報。
2、學校網站不良信息處理小組及職責
組長:分管安全的校長
副組長:分管宣傳的校級領導、招宣處負責人
成員:各處室(委、會)、年級組負責人、網站管理員
主要職責及應急程序:網站管理員應定期巡檢網路信息內容和安全情況,由於我校的對外宣傳網站是建設在成都為人科技(8211),故學校網站一旦發現問題均由學校網站不良信息處理小組指定相關人員與公司溝通,盡快保全證據並處理事故,將影響降到最低。
(1)一旦發現學校網站上出現不良信息(或者被黑客攻擊修改了網頁),網站管理員應要求8211公司立刻切斷學校網站伺服器外網網路連接;
(2)聯系公司備份不良信息出現的目錄、備份不良信息出現時間前後一個星期內的HTTP連接日誌、備份防火牆中不良信息出現時間前後一個星期內的網路連接日誌;
(3)列印不良信息頁面留存;
(4)立刻向領導小組組長匯報,領導小組視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或向公安機關報案;
(5)刪除不良信息,並清查整個網站所有內容,確保沒有任何不良信息,重新連接網站伺服器外網網路連接,並測試網站運行;
(6)從事故一發生到處理事件的整個過程,必須保持向領導小組組長匯報、解釋此次事故的發生情況、發生原因、處理過程。
3、網路惡意攻擊事故處理小組及職責
組長:分管安全的校長
副組長:分管現代教育技術的校級領導、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人
成員:各處室(委、會)、年級組負責人、網路管理員
主要職責及應急程序:
網路管理員發現網路惡意攻擊,立刻確定該攻擊來自校內還是校外,受攻擊的設備有哪些,影響范圍有多大。並迅速推斷出此次攻擊的最壞結果,判斷是否需要緊急切斷校園網的伺服器及公網的網路連接,以保護重要數據及信息,迅速向網路惡意攻擊事故處理小組,小組判斷是否須要啟動應急預案。
啟動應急預案後:
(1)緊急切斷校園網的伺服器及公網的網路連接,以保護重要的計算機、學校數據及相關信息;
(2)保全好網路惡意攻擊證據,分析重要數據安全及設備安全情況;
(3)如果網路惡意攻擊來自校外,立刻從防火牆中查出對方IP地址並過濾,同時對防火牆設置對此類攻擊的過濾,並視情況嚴重程度報請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向上級管理部門匯報和報警;
(4)如果網路惡意攻擊來自校內,立刻確定攻擊源,查出該攻擊出自哪台交換機,出自哪台電腦,出自哪位教師或學生。接著立刻趕到現場,關閉該計算機網路連接,暫時扣留該電腦,並立刻對該計算機帶回進行分析處理,確定攻擊出於無意、有意還是被利用。對該電腦進行分析,保全證據,若為有意,報請領導小組是否報警。若不用報警的重新處理電腦系統,監控測試運行該電腦4小時以上,無問題後歸還該電腦;
(5)從事故一發生到處理事件的整個過程,必須保持向領導小組組長匯報、解釋此次事故的發生情況、發生原因、處理過程。
(二)網路安全事故應急方案
1、各小組在發現網路安全事故後,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匯報。
2、領導小組得悉網路安全緊急情況後立即趕赴現場,各種網路安全事故處理小組迅速集結待命。
3、領導小組迅速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根據情況依法對外發布有關消息和向上級進行事故匯報,全面組織各項網路安全防禦、處理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准備執行應急任務;
4、相關小組在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按各小組職責和應急程序組織事故應急防護:
(1)確保網站和各類數據信息安全為首要任務,關閉WEB伺服器的外網連接、學校公網連接,所有相關成員集中進行事故分析,確定處理方案;
(2)確保校內其它伺服器的信息安全,經過分析,可以迅速關閉、切斷其他伺服器的所有網路連接,防止滋生其他伺服器的安全事故;
(3)分析網路、確定事故源,使用各種網路管理工具,迅速確定事故源,按相關程序進行處理;
(4)事故源處理完成後,逐步恢復網路運行,監控事故源是否仍然存在;
(5)針對此次事故,進一步確定相關安全措施、總結經驗,加強防範;
(6)從事故一發生到處理的整個過程,必須及時向領導小組組長匯報,聽從安排,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5、組織有關人員對校園內外所屬網路硬體軟體設備及接入網路的計算機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封堵、更新有安全隱患的設備及網路環境;
6、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校園網安全穩定。
7、事後迅速查清事件發生原因,查明責任人,並報領導小組根據責任情況進行處理。
(三)其他
在應急行動中,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的落實。
為了建立健全我校校園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響應工作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國家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公安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等四部門《關於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規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預案。
第一條、本預案立足於防範和消除以下緊急情況的發生:
1、攻擊事件:指校園網路與信息系統因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造成學校網站或部門二級網站主頁被惡意篡改、互動式欄目和郵件系統發布有害信息;應用伺服器與相關應用系統被非法入侵,應用伺服器上的數據被非法拷貝、篡改、刪除;在網站上發布的內容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侵犯知識版權並造成嚴重後果等,由此導致的業務中斷、系統宕機、網路癱瘓等情況。
2、故障事件:指校園網路與信息系統因網路設備和計算機軟硬體故障、人為誤操作等導致業務中斷、系統宕機、網路癱瘓等情況。
3、災害事件:指因洪水、火災、雷擊、地震、台風等外力因素導致網路與信息系統損毀,造成業務中斷、系統宕機、網路癱瘓等情況。
第二條、網路信息員要定時巡查和監督網路信息情況,通過以下技術手段保障網路安全:
1、通過對網路行為進行管理,降低安全事件發生的機率。
2、對重要的網路設備進行硬體冗餘,重要的數據定期進行本地和異地雙備份。
3、重要節日或敏感時期由網路信息管理中心對校園網路作24*7監控,暫時關閉含安全隱患的網路服務。
4、網路信息管理中心定期對重要的網路設備和伺服器作入侵防護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
第三條、若網頁被惡意更改,應立即停止主頁服務並恢復正確內容,同時檢查分析被更改的原因,在被更改的原因找到並排除之前,不得重新開放網頁服務。
第四條、信息服務板塊內容發布實行審核制度,未經審核不得發布。各版主負責本版塊的信息安全,預防繞過審核程序的.信息被發布。若出現未經審核信息被發布的情況,應暫時關閉信息發布功能,直至找到原因並排除為止。
第五條、對用戶上網實行有效監控,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關閉該用戶的網路連接,及時給與警告並記錄在案,情節嚴重的上報有關安全機構。
第六條、如涉及到在校學生,則由學生處與公安處進行調查處理。
為提高應對突發互聯網網路安全能力,維護網路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全局各項工作正常開展,特製定本預案。
一、根據互聯網網路安全的發生原因、性質和機理,互聯網網路安全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1)攻擊類事件:指互聯網網路系統因計算機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導致業務中斷、系統宕機、網路癱瘓等情況。
(2)故障類事件:指互聯網網路系統因計算機軟硬體故障、人為誤操作等導致業務中斷、系統宕機、網路癱瘓等情況。
(3)災害類事件:指因爆炸、火災、雷擊、地震、台風等外力因素導致互聯網網路系統損毀,造成業務中斷、系統宕機、網路癱瘓等情況。
二、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成立應急預案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郭光孝擔任組長,秦河擔任副組長,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於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工作,並及時報單位領導處理和政府辦信息科備案。發生一般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事發半小時內向單位主管領導口頭報告,在1小時內向政府信息科書面報告;較大以上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或特殊情況,立即報告。
三、 應急處理流程
出現災情後值班人員要及時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簡訊等方式通知單位領導及相關技術負責人。值班人員根據災情信息,初步判定災情程度。能夠自身解決,要及時加以解決;如果不能自行解決故障,由單位領導現場指揮,協調各部門力量,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入搶險程序。
3.1病毒爆發處理流程
對外服務信息系統一旦發現感染病毒,應執行以下應急處理流程:
(1)立即切斷感染病毒計算機與網路的聯接;
(2)對該計算機的重要數據進行數據備份;
(3)啟用防病毒軟體對該計算機進行殺毒處理,同時通過防病毒軟體對其他計算機進行病毒掃描和清除工作;
(4)如果滿足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向本單位信息安全負責人通報情況,並向政府辦信息科報告:
1)現行防病毒軟體無法清除該病毒的;
2)網站在2小時內無法處理完畢的;
3)業務系統或辦公系統在4小時內無法處理完畢的。
4)恢復系統和相關數據,檢查數據的完整性;
5)病毒爆發事件處理完畢,將計算機重新接入網路;
6)總結事件處理情況,並提出防範病毒再度爆發的解決方案;
7)實施必要的安全加固。
3.2網頁非法篡改處理流程
本單位對外服務網站一旦發現網頁被非法篡改,應執行以下應急處理流程:
(1)發現網站網頁出現非法信息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信息安全負責人通報情況,並立即向縣公安局網監大隊和政府信息科報告。情況緊急的,應先及時採取斷網等處理措施,再按程序報告;
(2)本單位信息安全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後立即趕到現場,做好必要記錄,妥善保存有關記錄及日誌或審計記錄;
四、責任與獎懲
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於遲報、謊報、瞞報、漏報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⑶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
1,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接受社會監督。網路時代,社會治理模式正在從單純的政府監管向更加註重社會協同治理轉變;網路生態安全的復雜性也決定了做好網路安全工作不是某個機構、某個部門的事,而需要自上而下、全民參與。網路安全法明確了網路運營者應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將政府部門的監管執法、網路運營者的責任與社會公眾的監督治理有效對接。2,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進行舉報。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網路安全法》明確了公民對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舉報權利,政府部門受理、處置公民舉報的責任,保障了公民通過網路舉報參與網路空間治理的有效性。
法律依據
《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五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⑷ 網路安全的責任主體是
網路運營者的主體責任,第二十四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國家實施網路可信身份戰略,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之間的互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二十四條 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國家實施網路可信身份戰略,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之間的互認。
第二十五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⑸ 《網路安全法》對網路安全應急預案有哪些要求
《網路安全法》第25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 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網路安全法》第53條規定:國家網信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網路安全風險評估和應急工作機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負責關鍵基礎信息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制定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事件發生後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對網路安全事件進行分級,並規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網路安全應急預案應立足安全防護,加強預警,重點保護重要信息網路和關系社會穩定的重要信息系統, 在預防、監控、應急處理、應急保障等方面採取多種措施,構築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加強計算機信息網 絡安全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員的信息安全意識。 要對機房、網路設備、伺服器等設施定期開展安全檢查, 密切關注互聯網信息動態,及時獲取充分而准確的信息, 跟蹤研判,果斷決策,迅速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希望可以幫到您,謝謝!
⑹ 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什麼的應急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九條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⑺ 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什麼分級
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事件發生後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對網路安全事件進行分級,並規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五十三條國家網信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網路安全風險評估和應急工作機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制定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事件發生後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對網路安全事件進行分級,並規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五十四條網路安全事件發生的風險增大時,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並根據網路安全風險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關部門、機構和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對網路安全風險的監測;
(二)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和專業人員,對網路安全風險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三)向社會發布網路安全風險預警,發布避免、減輕危害的措施。
⑻ 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
《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五條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風險評估等活動,向社會發布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網路安全信息,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