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網路安全需要注意很多問題,非常需要企業IT運維者日日夜夜維護,不能在租用了高防伺服器或者是打開防火牆之後做甩手掌櫃以為高枕無憂了。
雖然說高防以及防火牆特別的重要,但是企業網路安全的日常維護是更加重要的。下面是2020新的一年,企業網路安全需要注意的事項。
1、勿以己小而不為
翻譯過來就是企業管理者不要以為自家企業規模不大就覺得不會出現網路安全風險。小諾在一則國家網路安全報告中了解到,2019年全年,超過一半的中小型企業遭受了網路攻擊,在這一部分的中小型企業中,估計有60%的企業在網路攻擊後僅僅堅持了六個月就關門大吉了。
小諾建議企業IT管理者最好開始將部分資金用於主動安全措施,甚至是提高原計劃投資資金金額,以獲得更好的網路安全防範措施。
2、保障網站資料庫安全
企業網站的伺服器大部分是由雲服務商提供安全防護的,另一方面,由於企業網站的很多數據信息是存放在資料庫當中的,所以企業IT管理者應該確認企業網站的資料庫已受到SQL注入保護,刪除任何不相關的數據,不要插入來歷不明的資料庫信息,或點擊相關鏈接。當然除了對資料庫進行定期安全檢查的同時,也不要忘記對整個伺服器環境進行定期的檢測和維護哦。
3、數據備份習慣好
數據備份主要是應對突發情況的一種手段,主要包括硬體故障、機房突發情況以及黑客攻擊等,這都會引發企業數據信息的丟失。因此,企業IT部門做好數據信息備份就非常重要了,需要做好定期備份數據信息的規劃,以及完善和後續相應的檢查遺漏手段。
4、面對數據泄露做好後續應對措施
建立完善的數據信息泄露後續應對措施可以幫助企業IT運維人員快速將企業IT業務恢復,還可以解決網路犯罪,數據丟失和服務中斷之類的問題,這些問題可能會破壞日常業務運營,給企業帶來高昂的成本。
5、企業內部做好安全管理
企業員工錯誤用網行為是企業網路安全的最大威脅之一。企業IT管理者應做好員工網路安全培訓工作,教會企業員工如何保護公司免受網路攻擊,以及掌握正確的用網習慣。
B. 2019年全國兩會關於網路信息安全提案分析與解讀
眾所周知,網路已經變成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事物,也許就在此時,你剛剛刷完朋友圈,正在用電腦或者手機瀏覽我們的文章,但是,我們在享受網路帶給我們的便利的同時,卻也往往忽視了網路對我們的威脅。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網路安全正變得越來越重要。在兩會期間,啟明星辰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CEO嚴望佳女士給出了以下三個方面提案:
2018年全國兩會提案匯總
2018兩會 政府工作報告 (全文) 2018兩會 教育改革 2018兩會 房產稅 兩會2018 醫療改革就醫 2018兩會 中國要干這60件大事 2018兩會 房價趨勢 兩會2018 事業單位改革 2018兩會 養老金上調漲工資 個稅改革 2018兩會 教師工資
一、信息安全——保證電子政務雲有效實施
有兩個詞語在近些年頻頻被提及,那就是雲計算和大數據。在各行各業,雲計算和大數據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們為我們帶來了一個跨時代的變化。雲的推廣與應用,也為電子政務開辟了一條新的道路。電子政務雲的建設關鍵點便是信息安全是否能夠有效得到保證。我國現在電子政務雲面臨的問題有三,首先是法律法規和標准不健全;其次是虛擬化及多租戶的安全威脅;最後是應用與數據集中帶來的威脅。
法律方面,沒有相關法規管理就會導致有許多隱患的存在;技術方面,雲計算又和傳統IT有不小的區別,我國發展的並不完善,在介面平台環境都資源方面仍處在一個欠缺的狀態;而雲計算和大數據將資源集中整合之後帶來的風險也會對安全造成威脅。總之這幾方面對電子政務雲的管理、產品、技術都提出了更大的挑戰。我們應該建立完整的一套標准,從上到下規劃好每一步,避免數據的泄露。同時政府應多鼓勵引導廠商和企業的合作,建立良好的環境,從而形成了一個完成的安全體系,從內到外保證信息安全的可靠性。對於雲廠商而言,還應該從自身出發,加強系統的安全可靠性,從最根本出發,解決安全隱患。
二、自主改變——安全信息掌控在手
我國的安全信息化產業正在迅速發展,產品體系也正在逐步完善,向著集成系統化發展。隨著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產業的開放,產品生命周期短,安全泄露等一系列問題也隨之而來。現在使用的晶元,操作系統,軟體等產品,核心內容還是掌握在外資手中,因為政治,市場等原因,這個問題就顯得尤為重要。如果國家再不對安全系統加以重視,沒有完善的系統制度,那麼就無法有效的防範供應鏈風險,我們將面臨巨大的挑戰。
對重要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進行網路安全審查有利於完善我國網路安全審查制度。但如果審查內容還停留在技術層面上,也會有威脅存在。所以要進行全方位審查,才能保證信息安全自主可控。如果每一個供應商都能夠向網路安全審查備案機構提供供應鏈上下游環節的情況,整個供應鏈就能夠做到一環一環的透明化清晰,通過透明達到掌握和可控。劃分詳細的關鍵基礎設施、敏感部門、政府機構范圍;建立詳細的透明供應鏈登記名錄;在關鍵基礎設施、敏感部門、政府機構中規范采購行為,通過上述三點的操作全面貫徹下去,相信可以有效的控制在供應鏈環節對於信息安全的可控性。
三、明確領導——推動安全信息體系可靠發展
我國目前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大多是在等保、分保制度基礎上,滿足合規性即可,也不注重以效果為導向,導致信息安全保障體系還停留在一個相對來說比較低的層次。如果整體行業在低等級中循環往復,那麼安全保障能力肯定無法得到有效的提升。這時就需要國家站出來成立一個新的體系來打破這種長期不變的體系。
首席信息安全官職位的設立是為了更細化分工,從更專業和明確責任的角度來對安全體系負責。而在關鍵基礎設施、敏感部門、政府機構等推行首席信息安全官制度是希望基於用戶的視角起到一個引導推動的作用,促進廠商的發展,使我國的安全產業形成良好的生態環境。當然實行這個制度還需要對任職人員進行嚴格的考核,以保證首席信息安全官的專業性。
總而言之,建立一個全面的網路安全體系,對於國家企業和個人都有非常重大的意義。相信在不久的將來,通過各種網路安全制度的建立以及行業的整合,可以確保所有人的用戶權利得到保障。 ;
C. 2019網路安全的十大趨勢
2018年,很多轟動的數據泄露和勒索軟體攻擊震驚了企業界。Juniper Research公司估計,在未來五年內,網路犯罪分子竊取的數據量會增加高達175%。再加上全球經濟的不確定性,2019年對於網路安全專業人士來說將是充滿挑戰的一年。
1.實施GDPR
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要求在歐盟運營的每一家企業都要保護歐盟公民的隱私和個人數據。如果不合規會受到很高的處罰,GDPR對個人數據的構成的規定非常寬泛,因此,這會是一項非常繁重的工作。Ovum在2018年7月一份有關數據隱私法的報告中指出,三分之二的企業認為他們將不得不調整自己的工作流程以實現合規,一半以上的企業擔心他們可能會因為不合規而被罰款。
2.管理託管和非託管設備
隨著用戶使用的移動設備(包括託管的和非託管的)的數量和范圍不斷增加,企業網路在降低相關風險方面面臨著艱巨的挑戰。物聯網已經把很多聯網的設備(其中很多設備幾乎沒有或者根本沒有內置安全性)連接到以前的安全網路中,導致易被攻擊的端點數量呈指數增長。企業應把握好這一趨勢,對非託管設備的使用進行一定程度的控制,並為託管設備建立明確的協議。
3.做一個完整的清單
Ponemon在2018年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盡管97%的安全專業人士認為由不安全設備引起的網路攻擊對他們的企業來說可能是災難性的,但只有15%的企業擁有與其系統相連的物聯網設備的清單,不到一半的企業擁有允許他們斷開與被視為高風險設備的連接的安全協議。企業必須對這些漏洞主動採取措施。今年,我們希望看到有更多的企業遵循NIST的最佳實踐建議,為所有連接設備建立實時清單。不僅是那些通過有線連接的設備,還有通過Wi-Fi和藍牙連接的設備。
4.有目標的網路釣魚攻擊
對於黑客來說,個人數據是越來越有利可圖的寶藏。可以從暗網上買到從Facebook等社交媒體網站的攻擊中挖掘出來的數據,然後利用這些數據為 社會 工程攻擊工程師提供成功瞄準個人所需的信息。這導致了APT(高級持續威脅)組織能夠發起越來越復雜的攻擊。現在很少有人會陷入「奈及利亞」騙局,但如果網路釣魚電子郵件來自可信來源或者引用了你認為垃圾郵件發送者不會擁有的個人數據,那這就很難被發現。卡巴斯基公司認為,魚叉式網路釣魚將是2019年對企業和個人最大的一種威脅。
5.勒索軟體和挖礦劫持
雖然勒索軟體攻擊在減少,但在某種程度上已經被挖礦劫持(劫持計算機以挖掘加密貨幣)所取代。這些攻擊採用與勒索軟體類似的戰術,但需要較少的技術專業知識。惡意軟體是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後台工作,因此很難估計這個問題的真實規模,但所有證據都表明這一問題越來越嚴重。
2018年(WannaCry、NotPetya)發生的轟動的攻擊也表明,盡管隨機的低級勒索軟體攻擊數量在減少,但復雜的有目標的攻擊在一段時間內仍是問題。我們預計,2019年挖礦劫持和有目標的勒索軟體攻擊仍然會持續增長。
6.用戶訪問許可權
有效的管理用戶許可權是強大的安全措施的基石之一。授予用戶不必要的數據訪問許可權或者系統許可權會導致意外和故意濫用數據,並給外部攻擊留下漏洞。識別和訪問管理(IAM)系統是應對這種風險的主要途徑,它為管理員提供了監視和評估訪問的工具,以確保符合政府法規和公司協議。在這一新興領域中的很多解決方案仍處於起步階段,但它們已經證明了自己的業務價值。我們預計在未來一年會有越來越多的解決方案。
7.端點檢測與響應(EDR)
端點檢測和響應是一種新興的技術,它連續監視接入點,對高級威脅做出直接響應。EDR解決方案主要側重於檢測入口點的事件,包括防止網路感染的事件、調查任何可疑的活動,以及恢復系統完整性的補救措施等。傳統的端點保護平台(EPP)主要是預防性的。EDR增強威脅檢測遠遠超出了傳統EPP解決方案的能力,並使用行為監視和人工智慧工具去主動搜索異常情況。網路威脅的性質已經發生了變化,我們期望能夠有一波新的安全解決方案,能夠把傳統的EPP與新興的EDR技術結合起來。
8.深度虛假視頻
眼見不一定為實。自動化的人工智慧技術已經開發出來,能夠創建和檢測深度虛假視頻。這類視頻可能描述了一個從事非法或者色情活動的名人或者政治家,也可能是一個發表煽動性言論的國家元首。即使圖像被證明是假的,但也會造成持久的名譽損害,或者嚴重的不可挽回的後果。這不僅突出了事實檢驗的重要性,而且這項技術還令人感到隱隱的擔憂。深度虛假視頻經常會像病毒一樣傳播,這使其成為傳播惡意軟體和發起網路釣魚攻擊的絕佳工具。在接下來的一年裡,我們都應警惕這種惡劣的趨勢。
9.雲安全
把服務和計算解決方案遷移到雲端給企業帶來了很多好處。然而,這也打開了新的風險領域。令人擔憂的是,網路安全技能方面的差距仍然很大,新一代網路犯罪分子正在積極 探索 利用基於雲的服務,尋找漏洞。很多企業仍然不確定他們應在多大程度上負責保護數據,即使是最好的系統也可能因為違反協議而被攻破。我們需要重新定義雲的安全性並採取主動措施。
10.用戶認識
在上述幾乎所有的領域中,最終都取決於用戶認識。木桶的容量取決於最短的那塊木板,如果我們想保護好我們的數據和網路,那麼我們都必須承擔風險。最重要的是,我們希望所有用戶都能提高認識,並在限制威脅和補救方面開展更全面的教育。知識就是力量,它就在我們的掌握之中。
(原標題:這十個網路安全趨勢,誰都躲不掉!但結果取決於……)
D. 專家解讀2019年《網路安全法》草案
一、重大歷史進步
網路安全不是今天才重要,網路安全立法也不是今天才迫切。十二年前的中央文件曾罕見地以書名號明確了立法任務,可見決心之巨。只是網路安全立法之路實在艱辛,時國務院信息辦審時度勢,由信息安全條例角度入手,並連續數年推動其列入國務院法制辦二類立法計劃,之後未能再進一步。2008年後,國務院信息辦職能整體劃轉至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方面意識到制定條例未必就比人大立法容易,且國務院行政法規無力調整現行上位法的法律規定,遂決定返回制定信息安全法。然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頗多領域亟待立法,國家立法資源有限,每個部門允許提出的立法建議屈指可數。工業和信息化部既要考慮信息化立法,還要考慮工業立法,一半指標已不得用,而信息化方向還有一部歷史更為悠久的電信法望眼欲穿,信息安全法終究連個隊都沒排上。期間,人大建議、政協提案不計其數,社會公眾翹首以盼,均無果。
此次草案公開徵求意見,表明這項工作進入了實質性立法程序,這是一個重大歷史進步。歡欣鼓舞之所在,不是因為草案具體內容,而源於徵求意見本身的象徵意義。時至今日,我們對網路安全立法不是搞清楚、看明白了,而是問題更多、更復雜了,很多觀點分歧可能更大了,網路安全立法難度不降反升,但突破恰恰在此時。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成立後,中央領導同志英明決策,切實將網路安全提升到了國家安全和發展的高度,不但作出「網路強國」的全局戰略部署,更扎實推進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網路安全宣傳周、網路空間安全一級學科等,無一不歷經多年論證而蹉跎,今朝方開花結果。
誠然,網路安全立法工作十分艱巨,草案肯定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今天的一小步,是國家網路安全工作的一大步。我們應該寬容它、呵護它,使其不斷成熟、更加科學,成長為護佑國家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的參天大樹。
二、彰顯國家意志,確立基本原則
草案在「總則」和「網路安全戰略、規劃與促進」部分提出的宣示性條款遠較其他法律為多,還設立一條倡導性條款(即「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作為我國網路安全的基本法,這些「軟性」法律規定確有必要,其意在於宣示國家網路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則,明確建設網路安全保障體系的主要舉措,從而為整體推進保障體系建設提供法律依據。
一是堅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並重原則。網路安全和信息化是一體之兩翼,驅動之雙輪,要堅持以安全保發展、以發展促安全,不能簡單地通過不上網、不共享、不互聯互通來保安全,或者片面強調建專網。要努力實現技術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不斷增強維護網路安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舉措、新本領,而不是因噎廢食、自甘落後。
二是提出了網路空間主權。網路空間主權是國家主權在網路空間的體現和延伸,網路空間主權原則是我國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參與網路空間國際合作所堅持的重要原則。草案雖未作解釋,且一筆帶過,然猶有石破天驚之意。
三是開展國際合作。網路安全是全球面臨的共同問題,中國對廣泛開展國際合作持積極態度,合作重點包括但不限於網路治理、技術與標准、打擊違法犯罪等,目標是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
四是建立統籌協調、分工負責的網路安全管理體制。多年 實踐 和各國經驗表明,網路安全工作離不開統籌協調。隨著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的成立,有必要通過立法增強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權威性。草案規定,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包括,對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網路安全應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等跨部門工作,由網信部門統籌協調;對網路安全審查、重要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評估等新出現的綜合性管理工作,由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辦法或組織實施。由此,政府向解決分散、多頭和重復管理邁出了關鍵一步。
五是加強行業自律。要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指導行業組織成員加強網路安全防護,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六是強化網路安全頂層設計。頂層設計至關重要,首先是要制定網路安全國家戰略,對外宣示主張,對內指導工作;其次要由行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制定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網路安全規劃,確保戰略落地,確保這些行業和領域的網路安全工作有目標、有任務、有舉措、有監督。
七是建立和完善網路安全標准體系,充分發揮標准在網路安全建設中的指導性、規范性作用。
八是加大財政投入,以加快產業發展,深化技術研發,提升網路安全創新能力。
九是做好宣傳教育和 人才 培養工作。首先,要開展經常性的網路安全宣傳教育;其次,要通過學歷教育和在職培訓,採取多種方式培養網路安全人才。
三、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進入正軌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CIIP)是各國的通行舉措。雖然關鍵基礎設施保護(CIP)涉及物理設施安全,與前者不完全一致,但兩者在多數情況下已可以混用。CIIP/CIP一直是各國網路安全戰略的重點,有的國家甚至以CIIP/CIP戰略代指國家網路安全戰略。我們國家在2003年時已經要求「重點保障基礎信息網路和重要信息系統安全」,並且在實踐中明確了基礎信息網路是廣電網、電信網、互聯網,重要信息系統是銀行、證券、保險、民航、鐵路、電力、海關、稅務等行業的系統,即俗稱的「2+8」,相關保護工作也常抓不懈。但整體而言,我們與國外差距很大,已是國家安全的軟肋,草案為此設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一節。
一是擴展了保護范圍。縱觀世界各國,凡是已經開展了網路安全建設的國家,其關鍵基礎設施的范圍幾乎都遠超過我們,例如美國有17類,而我們則有很多重要系統尚未納入保護視野。草案首次明確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范圍,包括基礎信息網路、重點行業信息系統、公共服務領域重要信息系統、軍事網路、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政務網路、用戶數量眾多的網路服務商系統。最後一類系統中很多由私企運營,運營者可能對其列為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不適應,但當網路服務商的用戶達到一定規模時,其安全已經不再是企業自身問題,而成為一個公共問題、社會問題甚至國家安全問題,理應承擔更多責任。一些國外機構可能會拿這個做文章,但事實上美國的關鍵基礎設施有87%受私營企業控制。
二是明確了保護要求。等級保護是1994年《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提出的制度,其對全國各類信息系統提出了分五個等級的通用安全要求。恰恰因為通用,這個要求只能是基線(即基本要求),其有必要但並不足夠,特別是不足以反映應用模式日趨復雜的異構系統的動態防護需求。此外,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涉及很多工作,不僅僅是提出系統自身的保護要求、加強系統安全建設那麼簡單,還包括一系列的管理工作和公共平台建設,不能由一項制度取代其他制度,理應對此建立專門制度。草案提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對於某些重點要求,如網路安全審查、風險評估等,草案則在具體條款中進行了明確。
三是劃定了保護責任。草案規定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的安全保護義務,解決了其保護責任模糊不明的問題。他們有必要從國家安全形度承擔防護責任,但這個責任畢竟是有界限的。大家希望知道做到什麼程度就無責了,也關心自身的權利如何保障。對很多重點行業的信息技術或網路安全部門來說,這不僅僅是免責的需要,也是推動工作的需要,因為這些內設機構如果沒有強制性依據,很難得到業務部門的配合。此外,以前我國重點行業的網路安全監管責任也很不明確。似乎誰都可以進入機房檢查,但誰都不用負責,重點行業往往無所適從、疲於應付。為此,草案明確了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職責,這是一個重要進步。考慮到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的確涉及多個部門,草案授權國家網信部門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協作機制。特別是在網路安全檢查工作中,要杜絕某個部門前腳走,另一部門後腳來的現象。
四、兼具綜合法與專門法的特點
網路安全包含的內容太多,當前需要立法規范的事項也很多,於是就有了綜合法與專門法的爭議。一個基本事實是,目前世界上鮮見網路安全的綜合法,有名的美國《計算機安全法》實際上針對的是美國聯邦政府信息系統安全保護,近幾年美國國會討論的《網路安全法》或《網路安全增強法》則主要解決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問題。
作為第一部網路安全法(《電子簽名法》不應該計算在內),草案首先要體現綜合性,其側重點應該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要明確部門、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二是規定國家網路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理念。
三是將成熟的政策規定和措施上升為法律,為政府部門的工作提供法律依據,體現依法治國要求。這首先是政府部門的工作需要(如對境外違法信息予以阻斷、實施網路通信管制等);其次,這些規定和措施往往經過了實踐檢驗,部門間爭議較小,有利於提高立法效率。
四是建立國家網路安全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形成制度框架,這些基本制度帶有全局性、基礎性,是推動基礎性工作、夯實基礎能力所必需。
此外,為了突出實用性,草案還應部分體現專門法的特點。這應從三個方面去考慮:
一是實施重點防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網路信息內容等重點安全關注予以優先考慮。
二是防範重大威脅。例如,信息系統安全受控於人是我們面臨的心腹大患,斯諾登事件使我們進一步看清風險所在,這就要對供應鏈安全進行規范。
三是對普遍性、長期存在的社會訴求予以響應。
總體看,草案比較好地處理了綜合法與專門法的關系問題,但個別條款還是過於糾結細枝末節(如網路運營者的分項安全保護義務不必展開),或細致到了足可取代部分專門法的地步(如個人信息保護應制定專門法,原有條款似可刪減後將重心轉向規范信息內容安全)。除了個人信息外,草案沒有突出對公民個人權益的更多保護,如對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舉報並不是為了解決公民作為受害者「報案無門」的困窘,這不能不說是小的遺憾。
五、「網路安全」的定義還可以更為妥帖
「網路」和「網路安全」是「網路安全法」的題眼。但草案給出的這兩個定義卻使整篇草案黯然失色,效果有雲泥之別。近年的工作中,我們用過「信息安全」,也用過「網路安全」,學者們各抒己見,一些部門也喜歡朝向有利於自身職能的角度去解釋,這些自不待言。但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成立後,已經基本將其統一為「網路安全」。當然,國安委還是使用「信息安全」,《國家安全法》使用的是「網路與信息安全」,但這些已不會造成工作上的障礙。
只是這個「網路安全」實是「CyberSecurity」之譯,非「NetworkSecurity」。這裡面的「網路」其實指的是「網路空間」(Cyberspace)。因此,當草案試圖從「網路空間」的內涵上去解釋「網路」時,便挑戰了大眾的科技常識底線,且出現了「網路是指網路和系統」的尷尬。當然,如果就這么用下去,倒也自成一脈,但草案轉眼就去使用狹義的「網路」了,如「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網路基礎設施」、「網路數據」、「網路接入」等,這里都是指的「network」。由此,草案中頻繁出現自己與自己打架的情況。
而草案中的「網路安全」定義也需修改。現有定義不但丟掉了信息內容安全,更是與「網路空間主權」沒有關聯。
解決這個問題的途徑是,網路就是網路,不要讓網路去包括信息系統。即,自始至終使用傳統意義上的「Network」概念。對於「網路安全」,則按「網路空間安全」去解釋即可。
另外,草案的起草堅持問題導向,對一些確有必要,但尚缺乏實踐經驗的制度安排做出原則性規定。這一處理十分務實、有益,但對於什麼是「原則性規定」則要仔細琢磨。
E. 網路安全未來發展怎麼樣
網路安全是指通過有效的技術和管理手段,保護計算機信息系統和網路內的計算機硬體,軟體及數據不因偶然或惡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壞,更改,泄露,保障系統連續可靠正常的運行 信息服務不中斷。信息安全是指保護信息系統的安全,主要目標包括保護信息系統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等。網路安全的前途,如計算機類專業雖然幾經起伏,但在近五年內競爭力非常穩健。在本次榜單中,計算機類專業包攬前三,軟體工程排名第一,信息安全緊隨其後。在互聯網已成為基礎設施的情況下,相關企業保持了極高的競爭力。網路安全人才的需求量也比較大。網路安全行業現狀。網路安全基本只服務於國家一些重要機構,而近幾年隨著互聯網行業迅速發展,從全球范圍來看,網路安全帶來的風險正變得日益突出,並不斷向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國防等多個領域傳導滲透。國家支持企業和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等教育培訓機構開展網路安全相關教育培訓,採取多種方式培養網路安全人才,促進網路安全人才發展。網路發展前景,現在人的生活與網路息息相關,個人和企業的信息安全顯示尤為重要,應對網路安全挑戰已經越來越被重視。目前國內在網路安全方面人才缺口很大,而隨著未來網路的不斷發展,信息安全顯得越來越重要。
F. 什麼是網路安全,為何要注重網路安全
沒有網路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經濟社會穩定運行,廣大人民群眾利益也難以得到保障。要樹立正確的網路安全觀,加強信息基礎設施網路安全防護,加強網路安全信息統籌機制、手段、平台建設,加強網路安全事件應急指揮能力建設,積極發展網路安全產業,做到關口前移,防患於未然。
01 網路安全是什麼?
網路安全,是指通過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對網路的攻擊、侵入、干擾、破壞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網路處於穩定可靠運行的狀態,以及保障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2020年4月《 第45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我國網民規模突破9億
新華社發 勾建山 作
02 網路安全為何重要?
當今時代,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對一個國家很多領域都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網路安全已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網路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經濟社會穩定運行,廣大人民群眾利益也難以得到保障。從世界范圍看,網路安全威脅和風險日益突出,並向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國防等領域傳導滲透。網路安全已經成為我國面臨的最復雜、最現實、最嚴峻的非傳統安全問題之一。
03 當前我國網路安全總體形勢如何?
隨著網路信息技術與應用的不斷演進,互聯網已成為整個經濟社會發展升級的重要驅動,同時帶來的風險挑戰也不斷增大,網路空間威脅日益增多。通過依法開展網路空間治理,我國網路空間日漸清朗,網路安全頂層設計不斷完善,網路安全綜合治理能力水平不斷提升。當前,我國各類網路違法犯罪時有發生,數據安全和侵犯個人隱私問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問題日益凸顯,高強度網路攻擊愈加明顯。
《2019年我國互聯網網路安全態勢綜述》顯示,2019年我國網路安全比較突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分布式拒絕服務攻擊高發頻發且攻擊組織性與目的性更加凸顯;高級持續性威脅攻擊逐步向各重要行業領域滲透;信息系統面臨的漏洞威脅形勢更加嚴峻;數據安全防護意識依然薄弱;「灰色」應用程序針對重要行業安全威脅更加明顯;網路黑產活動專業化、自動化程度不斷提升;新技術的應用給工業控制系統帶來安全新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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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如何認識安全與發展的關系?
安全與發展有機統一。發展利益與安全利益是國家核心利益的重要內容。一方面,發展是安全的保障,不可能離開發展談安全;另一方面,安全是發展的前提,不能為了發展罔顧安全,安全和發展要同步推進。古往今來,很多技術都是「雙刃劍」,既可以造福社會、造福人民,也可以被一些人用來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民眾利益,因而要正確處理安全和發展的關系。網路安全和信息化是相輔相成的,是一體之兩翼,驅動之雙輪,必須統一謀劃、統一部署、統一推進、統一實施。
05 如何樹立正確的網路安全觀?
正確樹立網路安全觀,認識當今的網路安全有幾個主要特點:
一是網路安全是整體的而不是割裂的。在信息時代,網路安全對國家安全牽一發而動全身,同許多其他方面的安全都有著密切關系。
二是網路安全是動態的而不是靜態的。網路變得高度關聯、相互依賴,網路安全的威脅來源和攻擊手段不斷變化,需要樹立動態、綜合的防護理念。
三是網路安全是開放的而不是封閉的。只有立足開放環境,加強對外交流、合作、互動、博弈,吸收先進技術,網路安全水平才會不斷提高。
四是網路安全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沒有絕對安全,要立足基本國情保安全,避免不計成本追求絕對安全。
五是網路安全是共同的而不是孤立的。網路安全為人民,網路安全靠人民,維護網路安全是全社會共同責任,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廣大網民共同參與,共築網路安全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