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等級保護測評幾年一次
等級保護0.5-2年測評一次。
等保測評是一項周期性、連續性的工作,不同等級要求0.5-2年做一次。
等保測評的全稱是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是公安部認證的有資質的測評機構。根據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規范,受相關單位委託,按照相關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對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狀況進行檢測和評估。
Ⅱ 每年至少進行幾次檢測評估
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其網路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檢測評估,並將檢測評估情況和改進措施報送相關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 檢測評估中心主要承擔交通建設中相關質量檢測驗收與評估、交通安全研究與評價、軌道交通工程第三方質量檢測、道路路面技術狀況分析與評價等工作,滿足交通運輸部綜合甲級資質檢測項目要求,承攬交通行業試驗檢測各類委託試驗及檢驗檢測工作。
Ⅲ 一般網路安全風險評估多久做一次
信息安全風險評估作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礎性工作和重要環節,應貫穿於網路和信息系統建設運行的全過程。國家對開展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做出明確規定,要求對網路與信息系統安全的潛在威脅、薄弱環節、防護措施等進行分析評估。《網路安全法》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其網路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評估。
Ⅳ 網路安全法第三十七條內容
(一)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負責人,並對該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人員進行安全背景審查;
(二)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網路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技能考核;
(三)對重要系統和資料庫進行容災備份;
(四)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五條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通過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的國家安全審查。
第三十六條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應當按照規定與提供者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明確安全和保密義務與責任。
第三十七條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十八條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其網路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評估,並將檢測評估情況和改進措施報送相關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
第三十九條 國家網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風險進行抽查檢測,提出改進措施,必要時可以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網路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檢測評估;
(二)定期組織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進行網路安全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網路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協同配合能力;
(三)促進有關部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以及有關研究機構、網路安全服務機構等之間的網路安全信息共享;
(四)對網路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與網路功能的恢復等,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Ⅳ 網路安全風險評估多久一次
一般每年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其網路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評估,並將檢測評估情況和改進措施報送相關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
Ⅵ 網路安全法第38條是什麼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第四條
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第五條
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
第六條
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採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網路安全意識和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促進網路安全的良好環境。
第三十八條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其網路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評估,並將檢測評估情況和改進措施報送相關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
Ⅶ 一般的生產企業,安全評價應該多久做一次,是兩年一次嗎
行業不同有效期不同。現在的新要求:有的生產企業一年就要做一次版評價。危化品權使用單位3年做一次。
安全評價,國外也稱為風險評價或危險評價,它是以實現工程、系統安全為目的,應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方法,對工程、系統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與分析,判斷工程、系統發生事故和職業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從而為制定防範措施和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安全評價既需要安全評價理論的支撐,又需要理論與實際經驗的結合,二者缺一不可。安全評價方法是進行定性、定量安全評價的工具,安全評價內容十分豐富,安全評價目的和對象的不同,安全評價的內容和指標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