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網路安全法要求日誌留存6個月以上,但6個月的日誌不連續是否合法
為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我辦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起草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車公庄大街11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路法治局,郵編:100044。來函請在信封上註明「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1年2月7日。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21年1月8日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以及對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任何組織和個人利用境內外網路資源向境內用戶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遵守本辦法規定。
第三條 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範、處置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實施的危害國家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侵害中國公民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
第四條 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形成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路文化,營造清朗網路空間。
第五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全國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對全國互聯網信息內容實施監督管理執法。
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依照職責負責全國互聯網行業管理,負責對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市場准入、市場秩序、網路資源、網路信息安全等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公安部門依照職責負責全國互聯網安全監督管理,維護互聯網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防範和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國家安全機關依照職責負責依法打擊利用互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互聯網信息服務實施監督管理。
地方互聯網信息服務監督管理職責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六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權利,促進網路應用普及,提升互聯網信息服務水平。
國家鼓勵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開展行業自律,依法提供服務,提高網路安全意識,促進行業健康發展,鼓勵社會公眾監督互聯網信息服務。
⑵ 中央網信辦怎麼翻譯
Office of the Central Leading Group for Cyberspace Affairs中芹物共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
Cyberspace Administration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互聯網信息毀衡辦公室
CAC中央網信辦簡稱嫌余液
⑶ 網信辦新規如何規范互聯網群組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7日印發《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與《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對互聯網群組和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進行規范。
互聯網群組,是指互聯網用戶通過互聯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於群體在線交流信息的網路空間,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貼吧群、陌陌群、支付寶群聊等各類互聯網群組。
《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明確,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使用者應當履行信息發布和運營安全管理責任,積極傳播正能量,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維護良好網路傳播秩序。
⑷ 用戶信息超百萬公司國外上市須審查 ,審查主要考慮哪些因素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7月10日就《網路安全審查辦橋灶手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要求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
網路安全審查重點評估采購活動、數據處理活動以及國外上市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主要考慮包括國外上市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大量個人信息被國外政府影響、控制、惡意利用的風險等因素。
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主敏嫌菜單的「立法意見徵集」欄目提出意見。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3、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車公庄大街11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路安全協調局,郵編100044,並在信封上註明「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徵求意見」。
以上內辯世容參考中證網-國家網信辦擬規定:掌握超百萬用戶信息運營者赴國外上市須審查
⑸ 用戶信息超百萬公司國外上市須審查 ,公眾可通過哪些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7月1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關於《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主菜單的「立法意見徵集」欄目提出意見。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3、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車公庄大街11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路安全協調局,郵編100044,並在信封上註明「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徵求意見」。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1年7月25日。
網路安全審查工作的時限:
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認為需要開展網路安全審查的,應當自向運營者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審查,包括形成審查結論建議和將審查結論建議發送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徵求意見;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
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和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查結論建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意見。
以上內容參考 央視新聞-國家網信辦擬規定: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運營者赴國外上市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