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安全管理條例》具體內容有 1. 組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提高工作人員的維護網路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覺性。 2. 負責對本網路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用戶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使他們具備基本的網路安全知識。 3. 加強對單位的信息發布和BBS公告系統的信息發布的審核管理工作,杜絕違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內容出現。 4. 一旦發現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一)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路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路資源;(二)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 修改或者增加;(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五)從事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活動。做好記錄並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5. 在信息發布的審核過程中,如發現有以下行為的:(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將一律不予以發布,並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6. 接受並配合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路的違法犯罪行為. 信息發布登記制度。 1. 在信源接入時要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本網路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2. 對以虛擬主機方式接入的單位,系統要做好用戶許可權設定工作,不能開放 其信息目錄以外的其他目錄的操作許可權。 3. 對委託發布信息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登記並存檔。 4. 對信源單位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不得有違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內容出現。 5. 發現有違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情形的,應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信息內容審核制度 一、必須認真執行信息發布審核管理工作,杜絕違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 管理辦法》的情形出現。 二、對在本網站發布信息的信源單位提供的信息進行認真檢查,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的內容出現。三、對在BBS公告板等發布公共言論的欄目建立完善的審核檢查制度,並定時檢查,防止違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言論出現。 四、一旦在本信息港發現用戶製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的: 1.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6. 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8. 損害國家機關信譽 9. 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 10.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刪除本網路中含有上述內容的地址、目錄或者關閉伺服器。並保留原始記錄,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用戶備案制度 一、用戶在本單位辦理入網手續時,應當填寫用戶備案表。 二、公司設專人按照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單位備案表的通知》的要求,在每月20日前,將濟南地區本月網際網路及公眾多媒體通信網(網外有權部分)新增、撤消用戶的檔案材料完整錄入微機,並列印兩份。 三、將本月新增、撤消的用戶進行分類統計,並更改微機存檔資料,同時列印一份。 四、每月20日之前,將列印出的網路用戶的備案資料(2份)及統計信息(1份)送至濟南市公安局專人處。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定期組織管理員認真學習《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網路安 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審核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員的維護網路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覺 性。 二、負責對本網路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用戶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使他們具備基本的網路安全知識。 三、對信息源接入單位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他們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 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杜絕發布違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信息內容。 四、不定期地邀請公安機關有關人員進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訓,加強對有害信息,特別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識別能力,提高防犯能力。 電子公告系統的用戶登記和信息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計算機信息網路電子公告系統的用戶登記和信息管理制度; 2. 組織網路管理員學習《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提高網路安全員的警惕性。 3. 負責對本網路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4. 建立電子公告系統的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強對電子公告系統的審核管理工作,杜絕BBS上出現違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內容。 1. 對版主的聘用本著認真慎重的態度、認真核實版主身份,做好版主聘用記錄。 2. 對各版聘用版主實行有針對性的網路安全教育,落實版主職責,提高版主的責任感。 3. 版主負責檢查各版信息內容,如發現違反《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即時予以刪除,情節嚴重者,做好原始記錄,報告網路管理員解決,由管理員向公安機關計算機管理監察機構報告。 4. 網路管理員負責考核各版版主,如發現不能正常履行版主職責者,將予以警告,嚴重者予以解聘。 5. 在版主負責欄目中發現重大問題未得到及時解決者,即時對版主予以解聘。 6. 加強網路管理員職責,配合各版版主的工作,共同維護電子公告板的信息安全。 1. 檢查時嚴格按照《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審核管理制度》(見附頁)的標准執行。 2. 如發現違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見附頁)的言論及信息,即時予以刪除,情節嚴重者保留有關原始記錄,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3. 負責對本網路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網路管理員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學習,進一步提高對網路信息安全維護的警惕性。
參考資料: http://www.aqtd.cn/wlaq/List/List_1188.html
B. 網路安全十不準的內容
1、不準明文存儲任何主機、終端、應用等賬戶口令;
2、不準私自開通互聯網出口;
3、不準違規接入信息系統和設備;
4、不準使用外來U盤,不準打開不明郵件;
5、不準安裝不明軟體;
6、不準開放高危埠(臨時使用也不允許);
7、不準使用公司內外網搭建無線熱點;
8、不準明文傳輸公司敏感信息,不得將公司敏感數據帶離公司辦公場所;
9、不準遠程連接(維護)公司主機、終端、應用系統;
10、不準交叉混用內外網辦公終端,公司設備不準接入第三方
C. 信息安全里的「五禁止、十不得」是什麼
五禁止」是:
一禁止將涉密信息系統接入國際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
二禁止在涉密計算機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U盤等移動存儲設備;
三禁止在沒有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將國際互聯網等公共信息網路上的數據拷貝到涉密信息系統;
四禁止涉密計算機、涉密移動存儲設備與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移動存儲設備混用;
五禁止使用具有無線功能的設備處理涉密信息。
十不得是:
一、涉密計算機不得聯接互聯網;
二、涉密計算機不得使用無線上網卡;
三、涉密計算機不得安裝來歷不明的軟體;
四、涉密計算機不得讓他人使用保管;
五、涉密計算機不得和非涉密計算機交叉使用存儲介質;
六、涉密計算機不得隨意淘汰處理;
七、涉密計算機不得安裝攝像頭等附加設備;
八、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上存儲涉密文件;
九、不得在非涉密辦公設備上處理涉密文件;
十、不得在手機通話時談論涉密信息。
D. 網路安全有哪些內容
網路安全五個屬性: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以及不可抵賴性。這五個屬性適用於國家信息基礎設施的教育、娛樂、醫療、運輸、國家安全、電力供給及通信等領域。
第一、保密性
信息不泄露給非授權用戶、實體或者過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保密性是指網路中的信息不被非授權實體獲取與使用。這些信息不僅包括國家機密,也包括企業和社會團體的商業機密或者工作機密,還包括個人信息。人們在應用網路時很自然地要求網路能夠提供保密服務,而被保密的信息既包括在網路中傳輸的信息,也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系統中的信息。
第二、完整性
數據未授權不能進行改變的特性。即信息存儲或傳輸過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壞或丟失的特性。數據的完整性是指保證計算機系統上的數據和信息處於一種完整和未受損害的狀態,這就是說數據不會因為有意或者無意的事件而被改變或丟失。除了數據本身不能被破壞外,數據的完整性還要求數據的來源具有正確性和可信性,也就是說需要首先驗證數據是真實可信的,然後再驗證數據是否被破壞。
第三、可用性
可用性是指對信息或資源的期望使用能力,即可授權實體或用戶訪問並按要求使用信息的特性。簡單來說,就是保證信息在需要時能為授權者所用,防止由於主客觀因素造成的系統拒絕服務。比如網路環境下的拒絕服務、破壞網路和有關系統的正常運行都屬於對可用性的攻擊。
第四、可控性
可控性是人們對信息的傳播路徑、范圍及其內容所具有的控制能力,即不允許不良內容通過公共網路進行傳輸,使信息在合法用戶的有效掌控之中。
第五、不可抵賴性
也就是所謂的不可否認性。在信息交換過程中,確信參與方的真實統一性,即所有參與者都不能否認和抵賴曾經完成的操作或者承諾。簡單來說,就是發送信息方不能否認發送過信息,信息的接收方不能否認接收過信息。
E. 部隊不以軍人身份上互聯網十條禁令,是什麼
1、嚴禁涉密計算機聯接互聯網。
2、嚴禁私人計算機聯接涉密網。
3、嚴禁涉密移動載體存儲私人信息。
4、嚴禁私人移動載體存儲涉密信息。
5、嚴禁存儲或曾經存儲過涉密信息的移動載體聯接互聯網。
6、嚴禁在聯接互聯網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或傳遞涉密信息。
7、嚴禁計算機在涉密網和互聯網之間交叉聯接。
8、嚴禁移動載體在涉密計算機和聯接互聯網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
9、嚴禁私人手機、數碼相機、播放器等電子設備聯接涉密計算機。
10、嚴禁以軍人身份在互聯網上開設博客、聊天交友、應聘求職。
(5)網路安全的八條禁令的內容擴展閱讀
計算機的使用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對計算機及軟體安裝情況進行登記備案,定期核查;
2、設置開機口令,長度不得少於8個字元,並定期更換,防止口令被盜;
3、安裝防病毒等安全防護軟體,並及時進行升級;及時更新操作系統補丁程序;
4、不得安裝、運行、使用與工作無關的軟體;
5、嚴禁同一計算機既上互聯網又處理涉密信息;
6、嚴禁使用含有無線網卡、無線滑鼠、無線鍵盤等具有無線互聯功能的設備處理涉密信息;
7、嚴禁將涉密計算機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
移動存儲設備的使用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實行登記管理;
2、移動存儲設備不得在涉密信息系統和非涉密信息系統間交叉使用,涉密移動存儲設備不得在非涉密信息系統中使用;
3、移動存儲設備在接入本單位計算機信息系統之前,應當查殺病毒、木馬等惡意代碼;
4、鼓勵採用密碼技術等對移動存儲設備中的信息進行保護;
5、嚴禁將涉密存儲設備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
數據復制操作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將互聯網上的信息復制到處理內部信息的系統時,應當採取嚴格的技術防護措施,查殺病毒、木馬等惡意代碼,嚴防病毒等傳播;
2、嚴格限制從互聯網向涉密信息系統復制數據。確需復制的,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保密標准執行;
3、不得使用移動存儲設備從涉密計算機向非涉密計算機復制數據。確需復制的,應當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
4、復制和傳遞涉密電子文檔,應當嚴格按照復制和傳遞同等密級紙質文件的有關規定辦理。
F. 網路安全法禁止的危害網路安全行為有
網路安全法禁止的危害網路安全行為包括:
1、禁止非法侵入他人網路;
2、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
3、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
4、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
5、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6、設立用亍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
7、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
網路安全包含網路設備安全、網路信息安全、網路軟體安全,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具有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可審查性的特性。
主要特徵包括:
1、保密性,信息不泄露給非 授權用戶、 實體或過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
2、完整性,數據未經授權不能進行改變的特性。即信息在 存儲或傳輸過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壞和丟失的特性;
3、可用性可被授權 實體訪問並按需求使用的特性。即當需要時能否存取所需的信息。例如網路環境下拒絕服務、破壞網路和有關系統的正常運行等都屬於對 可用性的攻擊;
4、可控性,對信息的傳播及內容具有控制能力;
5、可審查性,出現安全問題時提供依據與手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G. 公安網安全保密紀律有幾條
公安部關於公安網路信息安全保密的「八條紀律」、「四個嚴禁」等規定。
一、八條紀律
(一)不準在非涉密網上存儲、傳輸和發布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
(二)不準在公安網上編制或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程序;
(三)不準在公安網上建立與公安工作無關的網站、網頁和服務;
(四)不準在公安網上傳輸、粘貼有害信息或與工作無關的信息;
(五)不準擅自對公安網進行掃描、探測和入侵公安信息系統;
(六)不準對公安信息和資源越權訪問、違規使用;
(七)不準私自允許非公安人員接觸和使用公安網網路和信息;
(八)不準採取各種手段逃避、妨礙、對抗公安網路和信息安全保密檢查。
二、四個嚴禁
1、嚴禁在非涉密計算機上處理涉密內容;
2、嚴禁在計算機硬碟內存儲絕密級信息;
3、嚴禁將工作用計算機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帶回家;
4、嚴禁在互聯網上使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H. 根據《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遵守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十二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8)網路安全的八條禁令的內容擴展閱讀: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I. 網路安全知識內容
網路安全知識內容如下:
1、避免電腦被安裝木馬程序
安裝殺毒軟體和個人防火牆,並及時升級;可以考慮使用安全性比較好的瀏覽器和電子郵件客戶端工具;不要執行任何來歷不明的軟體;對陌生郵件要殺毒後,再下載郵件中的附件;經常升級系統和更新病毒庫;非必要的網站插件不要安裝;定期使用殺毒軟體查殺電腦病毒。
2、日常生活中保護個人信息
不要在社交網站類軟體上發布火車票、飛機票、護照、照片、日程、行蹤等;在圖書館、列印店等公共場合,或是使用他人手機登錄賬號,不要選擇自動保存密碼,離開時記得退出賬號;從常用應用商店下載APP,不從陌生、不知名應用商店、網站頁面下載APP;填寫調查問卷、掃二維碼注冊盡可能不使用真實個人信息。
3、預防個人信息泄露
需要增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不要輕易將個人信息提供給無關人員;妥善處置快遞單、車票、購物小票等包含個人信息的單據;個人電子郵箱、網路支付及銀行卡等密碼要有差異。
4、收快遞時避免個人信息泄露
因為個人信息都在快遞單上,不管是快遞盒直接放入垃圾桶還是把快遞單撕下來在放進干垃圾分類中都有可能泄露個人信息,因此收快遞時要撕毀快遞箱上的面單。
5、注冊時使用個人信息
在注冊時,盡可能不使用個人信息(名字、出生年月等)作為電子郵箱地址或是用戶名,容易被撞庫破解。
6、設置密碼預防
連續數字或字母、自己或父母生日都是容易被猜到或獲取的信息,因此如果使用生日作為密碼風險很大。而如果所有賬號都使用一種密碼,一旦密碼丟失則容易造成更大損失。因此涉及財產、支付類賬戶的密碼應採用高強度密碼。
J. 網路安全法禁止的危害網路安全行為有
禁止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設立用亍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四十條網路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並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第四十一條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第四十二條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第四十三條個人發現網路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路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
第四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