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般性的計算機安全事故和計算機違法案件可由什麼機構受理
法律分析:一般性的計算機安全事故和計算機違法案件可由案發地當地縣級(區、市)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部門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五條 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
② 因網路安全事件發生突發事件或者生產安全事故的應當按照
法律分析: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規范突發事件應對活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環境安全和社會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條 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准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應對活動,適用本法。
③ 2017網路安全法解決了哪些問題 頒布網路安全法有什麼意義
《網路安全法》共計七十多條,對網路安全各方面事項行了規定。從宏觀來看,本法的出台將解決長期困擾網路安全工作的一些基礎性問題。
(一)明確了網路安全工作的內涵
最大程度地取得社會共識是網路安全立法首要問題。本法廣泛徵求社會意見,可以說集中了社會各方面智慧,綜合了社會各方訴求,最大可能地凝聚社會共識。
本法中的網路安全指通過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對網路的攻擊、侵入、干擾、破壞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網路處於穩定可靠運行的狀態,以及保障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以法律形式明確上述內容,廓清了長期以來社會對網路安全含義的爭論,有利於在一個較長時期內,統一社會各方的思想和行動。
(二)明確了網路安全的工作體制
《網路安全法》第八條提出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這反映了中央對國家網路安全工作的總體布局,體現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分工負責的網路安全工作架構。
(三)明確了網路安全工作的重點
《網路安全法》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別從網路安全支持與促進、網路運行安全一般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網路信息安全、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五個方面,對網路安全有關事項進行了規定,勾勒了我國網路安全工作的輪廓: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為重心,強調落實運營者責任,注重保護個人權益,加強動態感知快速反應,以技術、產業、人才為保障,立體化地推進網路安全工作。
上述規定體現了網路安全工作整體動態的理念,反映了網路安全為人民、網路安全靠人民的思想,也體現了技術、產業、人才等在網路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2017頒布網路安全法有什麼意義 網路安全法的實施影響
出台《網路安全法》,可以補上我國參與國際網路安全治理的短板。
其次,出台《網路安全法》將會激發廣大發展中國家提高網路安全保護的動力。(受字數限制)以上供參考。
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什麼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履行網路安全監督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履行網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中,發現網路存在較大安全風險或者發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對該網路的運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要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履行網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中,發現網路存在較大安全風險或者發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對該網路的運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要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第五十七條因網路安全事件,發生突發事件或者生產安全事故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置。
第五十八條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經國務院決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區域對網路通信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