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土安全涵蓋什麼等要素
國土安全涵蓋領土、自然資源、基礎設施等要素,是指領土完整、國家統一、海洋權益及邊疆不受侵犯或免受威脅的狀態。國土安全是立國之基,也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
國家安全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
國家安全還指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國家安全的意思是保證一個國家的安全不僅是不受外國侵略,而且在國內也要穩定,還要反對顛覆。
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6個方面的基本內容: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路安全等。
B. 國家安全觀的重點領域是什麼
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重點領域包括政治安全、軍事安全、國土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洋安全、思想安全。
增強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是我們治黨治國必須始終堅持的一個重大原則。黨要鞏固執政地位,要團結帶領人民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保證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
當前我國國家安全內涵和外延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時空領域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內外因素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復雜,必須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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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國家安全觀的完整,在最大程度上符合國家安全的現實。國家安全的不同方面、部分和層次是不可分割地聯系在一起的,這一事實決定了國家安全的總體概念必須把這些不同的方面、部分和層次結合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因此,要理解整體國家安全觀的「整體」及其完整性,不僅要把習近平同志講話中提到的所有內容納入整體國家安全觀的「整體」,而且要把它們理解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我們還應該把習近平同志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上解釋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時所說的話寫進去。例如,國家安全的一般概念包括「一般安全」的問題,這是反映在國家安全的一般概念上的講話,以及聲明的四個責任國家安全委員會18日中共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
只有將二者結合起來,才能准確、全面地理解作為整體國家安全觀一部分的「整體保障」問題。因此,有必要把「整體保障」作為整體國家安全觀的一個組成部分來理解。
C. 國土安全的主要內容
國家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等領域。國土安全涵蓋領土、自然資源、基礎設施等要素,核心是指領土完整、國家統
一、邊疆邊境、海洋權益等不受侵犯或免受威脅的狀態,以及持續保持這種狀態的能力。國土安全是立國之基,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國土安全作為國家安全最敏感的要素,具有很強的聯動性。如果國土安全能夠得到切實有效維護,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安全就有保障。一旦國土安全遭受破壞,將很快波及其他領域安全,進而引發國家安全的總體危機。同時,其他領域的安全對國土安全也具有重要影響。任何一個領域安全出現問題,都將直接或間接對國土安全造成威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二條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為什麼說國土安全與其他領域安全息息相關
國土安全作為國家安全最敏感的要素,具有很強的聯動性。如果國土安全能夠得到切實有效維護,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安全就有保障。一旦國土安全遭受破壞,將很快波及其他領域安全,進而引發國家安全的總體危機。同時,其他領域的安全對國土安全也具有重要影響。任何一個領域安全出現問題,都將直接或間接對國土安全造成威脅。不僅對我國政治安全造成嚴重威脅,而且也對國家統
一、領土完整造成重大威脅。
D. 新型國家安全領域有哪些
新型國家安全領域包括16個方面的基本內容: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極地安全、深海安全。
西方發達國家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就開始逐步加強這些新型領域的立法工作,美國、日本、俄羅斯以及有關歐洲國家也都將參與太空、極地、深海活動作為國家安全戰略和立法的重要內容。
中國政府也有權依法保障自身相關活動、資產和人員的安全。在國家安全法中對外層空間、深海和極地的國家安全任務作出了原則規定,有利於為相關領域工作提供法律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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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國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的法規。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29號主席令予以公布。
此前的國家安全法於1993年制定,規定國家安全機關的職權和以反間諜工作為主要內容的,已難以適應全面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的需要,於2014年11月1日被廢止,其大部分內容進入新反間諜法。
新的國家安全法對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個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進行了明確,共7章84條,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國國家安全研究報告(2014)》是國家安全領域內的第一本藍皮書,是由中國研究國家安全領域內專家集體完成。報告對過去一年的中國國家安全形勢進行回顧、評估與分析,並就中國面臨的安全挑戰提出對策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