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國約有多少款App涉信息安全問題
全國約有300萬款App涉信息安全問題。
近日,雲南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省公安廳、省通信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和雲南互聯網應急中心共同發布了《雲南省2020年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安全狀況》。據統計分析,截止去年,全國約有345萬款App,涉及雲南省的App約有1.8萬款。超過九成的App存在安全問題,可能導致個人信息被違法違規收集、使用,造成個人合法權益受侵害。
隨著互聯網的運用越發廣泛,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基本都被互聯了起來。但享受了互聯生活所帶來的便利的同時,生活中的每一個細節卻也被互聯網記錄了下來。互聯網服務商、電信運營商、銀行、中介機構、房地產開發商、保險公司、快遞公司、外賣機構、淘寶賣家等各種組織機構或企業、個人都在長期的經營中,逐漸形成並積累各自的用戶信息資料庫。
比如就個人經歷來說,去年年初通過閑魚APP找了房源,再通過中介機構租了房子,整整一年多期間,一直三五不時地就收到各個中介電話、簡訊、微信等渠道給你推薦樓盤信息,問有沒有購房需求。
而從現實情況來看,購房、購車、酒店住宿、機票、信用卡辦理、行動電話號碼辦理等等領域的個人信息很容易被買賣和泄露。泛濫成災的廣告推送、營銷簡訊等,帶來的危害遠不止是讓人心煩,個人隱私信息遭濫用的風險才是更加值得我們警惕的。
(1)農村網路安全app擴展閱讀:
在網路時代,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舉措
首先需要國家的立法支持,完善個人隱私數據泄露的懲罰和賠償機制。2020年3月6日,2020版《個人信息保護規范》(GB/T 35273-2020)完成修訂並正式發布。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格權編,加大了對公民隱私權的保護力度,構築了個人信息保護的防火牆。
目前,《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一法律的頒布實施,將對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發揮重要的作用。
其次,企業單位等部門的管理策略中也應該提示對數據保護能力方面的重視,應積極採取對策,而不應對用戶「吃啞巴虧」的情況坐視不理;建立完備的內控和深層防護機制,減少數據泄露風險,確保數據安全;
嚴格遵守《網路安全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履行應盡責任和義務,認真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監管機構還應拿出應有的擔當,果斷處置違規企業,使其付出代價,體會到「切膚之痛」,從而更完善地守護網民的個人信息安全。
2. 有什麼適合學習網路安全的APP
國家反詐中心
3. 84款App違法違規收集個人信息被通報,都涉及了哪些平台
近期,網信辦對公眾常用的一些APP進行了調查,並公布了一個名單,指出了涉及非法獲取、過度索權等侵害個人信息行為的84款APP。
雖然個人的力量很少,但是也不要放棄。此次網信辦的清查就是在群眾反映下促成的,我們如果覺得不適,就要學會表達。
4. 315晚會曝光了老人手機里的安全陷阱,都有哪些app被點名了
內存優化大師、超強清理大師、智能清理大師、手機管家PRO等APP被點名了。
在315晚會上曝光了老人手機里的安全陷阱,一些打著優化內存的APP實際上並沒有優化我們的手機,而是在這個過程中套取我們的一些個人信息。
我們大家在使用手機的時候,還是盡量的少去點APP裡面的廣告,而我們的父母爺爺奶奶他們對科技也不是很了解,我們幫他們設置的時候可以在應用許可權裡面關閉一些APP的應用許可權,讓APP不能夠隨意的讀取用戶的一些信息,減少因為這樣被上當受騙的可能性。希望APP在自身發展的過程中,不僅僅是個人獲益,也應該保護用戶的權益。
5. 違反《網路安全法》,14款App涉嫌超范圍採集個人隱私信息被通報
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近期通過互聯網監測發現14款移動應用存在隱私不合規行為,違反《網路安全法》相關規定,涉嫌超范圍採集個人隱私信息。
這14款App分別是:
這些被通報的App,存在的問題如下:
1、App中無隱私政策;
2、未向用戶明示申請的全部隱私許可權;
3、App在徵得用戶同意前就開始收集個人信息;
4、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刪除個人信息及注銷用戶賬號功能,或注銷用戶賬號設置不合理條件;
5、未建立並公布個人信息安全投訴、舉報渠道,或超過承諾處理回復時限。
《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一條:
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網警提示:及時卸載此類軟體!
廣大手機用戶不要下載這些違法有害移動應用,避免手機操作系統受到不必要的安全威脅。
在日常使用時,謹慎向各類App進行不必要的授權,從源頭避免個人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