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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鏈條培養網路安全人才

發布時間:2023-03-09 23:32:27

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的什麼方針

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網路主權是國家主權在網路空間的體現和延伸,網路主權原則是我國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參與網路國際治理與合作所堅持的重要原則。為此,《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將「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作為立法宗旨。

同時,按照安全與發展並重的原則,設專章對國家網路安全戰略和重要領域網路安全規劃、促進網路安全的支持措施作了規定。

(1)全鏈條培養網路安全人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11月7日通過,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新出台的《網路安全法》共七章七十九條,內容涉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范圍的界定、對個人信息保護的加強管理、對攻擊和破壞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境外組織和個人的懲罰措施,以及懲治網路詐騙等新型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的規定。

《網路安全法》作為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網路空間安全管理方面問題的基礎性法律,是我國網路空間法制建設的重要里程碑。近年來,互聯網安全問題愈演愈烈,引起了世界各國的關注和重視。針對網路犯罪的界定和具體懲罰措施,各國均出台新方案解決相應問題。

⑵ 網路社會治理方針

我國網路社會治理方針是積極防禦和綜合防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三條規定,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第七條規定,國家積極開展網路空間治理、網路技術研發和標准制定、打擊網路違法犯罪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網路治理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第七條
國家積極開展網路空間治理、網路技術研發和標准制定、打擊網路違法犯罪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網路治理體系。

⑶ 加快網路安全人才的培養

從1995年算起,中國信息安全業已走過10年。10年間,技術在發展,產品在創新,應用在拓展,市場在成熟,但人才培養問題,依然是擺在業界面前的一道難題。
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網路與信息安全組處長熊四皓
建立健全我國信息安全保障體系,人才培養是必須的基礎和先決條件之一。

公安部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局處長鍾忠
缺乏對網路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是日前信息安全領域存在的主要問題

東北大學軟體學院院長朱志良
信息安全學科知識和技術更新速度明顯高於IT領域的其他學科,因此一定要把企業引入到人才的培養過程中來 。

南京軍區福州總醫院計算機中心主任陳金雄
安全的策略和人才的培養一定要同步,一個很好的網路解決方案,沒有相應的人才來實施,可能效果會很差。

賽門鐵克公司技術經理郭訓平
我們希望通過預警技術幫助企業用戶,尤其是IT管理人員,在安全管理上達到自覺防護的狀態。

東軟安全事業部總經理曹斌
人才與設備、信息、工具以及使整個體系有效運行的管理平台一樣,是構成安全保障體系的重要關鍵元素。

中國信息安全業最缺的是什麼?CSO陣營何時才能真正崛起?安全人才教育究竟應該怎樣培養?在11月13日舉行的2005年IT兩會信息安全分論壇上,用戶、廠商、政府、院校的眾多代表對眼下信息安全產業人才緊缺的現象發出「告急」之聲。

從1995年算起,中國信息安全業已走過10年。10年間,技術在發展,產品在創新,應用在拓展,市場在成熟,但人才的培養問題,依然是擺在業界面前的一道難題。

一是,安全人才供給量嚴重不足。目前,國內安全人才的需求量超過10萬人,但國內具有專科以上學歷的信息安全專業人才不足萬人。盡管2005年7月,我國第一屆信息安全本科生已經畢業,但全國能夠培養的信息安全專業學歷人才和各種認證人員卻不足5000人。

二是,信息安全的日益復雜,對安全人才的技術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隨著病毒、災難爆發的日益頻繁,信息安全攻防技術在對抗中發展,相關產品種類在不斷豐富,多半由CIO兼任負責的信息安全工作越來越趨向專業化的精耕細作,CSO陣營迫切需要壯大。

「人才已成為制約信息安全健康發展的『短板』。」國務院信息化辦公室網路安全組熊四皓處長認為,今年在全國推開的信息安全評估中,深感安全人才不能滿足當前安全業發展的需要,尤其是高素質的專業人才匱乏。

人才問題嚴峻

盡管 2005年公安部公共信息網路安全局對全國信息網路的安全狀況和計算機病毒疫情的調查結果顯示: 信息網路使用單位的信息化程度與去年相比有較大提高,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工作有所加強,安全狀況略有改進,計算機病毒感染率較前幾年有所下降。但是,信息網路安全人員缺乏培訓、相關安全信息難以及時掌握等問題依然比較突出。

據公安部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局鍾忠處長介紹,在對12019家政府、教育、金融等重要信息網路、信息系統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進行調查時發現: 有81%的被調查單位設立了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13%的單位建有安全組織,但是有39%的單位明確表示,網路安全管理人員缺乏培訓。

「安全的技術變化那麼快,安全的策略那麼多,一般來說我們很難跟得上。」一些用戶表示,一個安全系統往往會涉及到10多個品牌的20多種產品,就連配置都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如何有效率地進行管理,僅靠由普通信息管理員轉型的所謂CSO的現有知識和經驗是完全不夠的。

南京軍區福州總醫院計算機中心主任陳金雄表示: 「安全的策略和人才的培養一定要同步,如果不同步,我就不得不把安全策略做簡單一點。」他認為在現有專業安全人員緊缺的條件下,要構建一個好的信息安全系統,要從三方面著手:

其一,要有好的策略和設計方案。硬體要有一個好的備份系統,交換機、伺服器也要有好的備份系統,要有防火牆、防病毒、身份認證。

其二,要有一個好的安全管理。「再好的軟體和硬體,假如管理跟不上去的,網路的安全也是不可靠的。」 陳金雄說。福州總醫院有100多個系統在運行,涉及的數據有日常的賬目管理、醫囑管理,還包括化驗、醫學器材等,數據是非常龐大的。因此對所有的軟體都實施了分等級的授權管理,從而保證數據的安全。

其三,要對整個信息系統實施管理。據陳金雄介紹,南京軍區福州總醫院做到了24小時值班,每天都實施備份,資料庫每天都進行數據恢復,而值班人員、系統管理員每天都要進行一遍數據核對。

教育彌補鴻溝

在信息安全分論壇上,來自政府、科研院校、廠商和用戶的代表都認為,必須通過教育來擴大安全人才隊伍,提高安全人員的整體素質。

首先,要通過正規高等教育人才培養體系為社會培養高素質的人才,擴大從專科、本科、碩士、博士到博士後的完整的教育培養機制。

由於信息安全涉及到計算機學科、網路技術、通信技術、密碼技術、應用數學、數論、資訊理論等,因此在早期的高校教育中,基本上是碩士以上才有這一專業。直到2000年武漢大學率先開始正式招收信息安全本科專業,2001年北京郵電大學等高校才陸續啟動了信息安全專業本科生的培養工作。截止目前,國內已有47所高校開設了信息安全本科專業。

據國務院信息化辦公室網路安全組熊四皓處長介紹,為加快信息安全人才培養和信息化建設,中央下發了進一步加強信息安全學科和人才培養工作的意見,這個意見專門強調信息安全的專家要組織加強學科體系研究,加強碩士、博士的建設和專業設置,建立產權合作基地,加強設施隊伍建設和教材。

其次,在高校教育中,理論和實際要避免脫節,尤其是要加強面向企業需求的實用型信息安全人才的培養。

東北大學軟體學院院長朱志良說:「信息安全學科知識和技術更新速度明顯高於IT領域的其他學科,一定要把企業引入到人才的培養過程中來。」他認為面向企業需求的實用型信息安全人才的培養主要有三個方面: 人才培養定位、人才培養方案、校企合作模式。

他強調,要圍繞面向企業的信息安全人才培養,必須以企業的需求為導向,以能力的培養為核心,以適應企業的需求為目標,堅持校企合作,堅持科學培養,建立適應企業需求的合格的信息安全人才培養體系。

再者,要通過信息安全非學歷教育所形成的以各種認證為核心,輔以各種職業技能培訓的信息安全人才培訓體系,加快實用型人才培養的步伐。

據悉,目前國內的信息安全認證培訓體系正在逐步形成。主要有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的認證(如NCSE和CISP)、相關大學的認證(如北京郵電大學信息安全中心認證)以及一些信息安全企業的技能培訓,不少國際知名的信息安全專業培訓已在國內開展業務。

⑷ 根據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國家推進什麼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的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詳細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第四條

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第五條

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

第六條

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採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網路安全意識和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促進網路安全的良好環境。

第七條

國家積極開展網路空間治理、網路技術研發和標准制定、打擊網路違法犯罪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網路治理體系。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九條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條

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條

網路相關行業組織按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制定網路安全行為規范,指導會員加強網路安全保護,提高網路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第十三條

國家支持研究開發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路產品和服務,依法懲治利用網路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

第十四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網路安全支持與促進

第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網路安全標准體系。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組織制定並適時修訂有關網路安全管理以及網路產品、服務和運行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國家支持企業、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網路相關行業組織參與網路安全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制定。

第十六條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加大投入,扶持重點網路安全技術產業和項目,支持網路安全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推廣安全可信的網路產品和服務,保護網路技術知識產權,支持企業、研究機構和高等學校等參與國家網路安全技術創新項目。

第十七條

國家推進網路安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有關企業、機構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和風險評估等安全服務。

第十八條

國家鼓勵開發網路數據安全保護和利用技術,促進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推動技術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國家支持創新網路安全管理方式,運用網路新技術,提升網路安全保護水平。

第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網路安全宣傳教育,並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網路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大眾傳播媒介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網路安全宣傳教育。

第二十條

國家支持企業和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等教育培訓機構開展網路安全相關教育與培訓,採取多種方式培養網路安全人才,促進網路安全人才交流。

第三章網路運行安全

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二條

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發現其網路產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應當為其產品、服務持續提供安全維護;在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內,不得終止提供安全維護。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涉及用戶個人信息的,還應當遵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由具備資格的機構安全認證合格或者安全檢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銷售或者提供。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公布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目錄,並推動安全認證和安全檢測結果互認,避免重復認證、檢測。

第二十四條

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國家實施網路可信身份戰略,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之間的互認。

第二十五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

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風險評估等活動,向社會發布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網路安全信息,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第二十八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第二十九條

國家支持網路運營者之間在網路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報和應急處置等方面進行合作,提高網路運營者的安全保障能力。有關行業組織建立健全本行業的網路安全保護規范和協作機制,加強對網路安全風險的分析評估,定期向會員進行風險警示,支持、協助會員應對網路安全風險。

第三十條

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職責中獲取的信息,只能用於維護網路安全的需要,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范圍和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國家鼓勵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以外的網路運營者自願參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體系。

第三十二條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分別編制並組織實施本行業、本領域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規劃,指導和監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行安全保護工作。

第三十三條

建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應當確保其具有支持業務穩定、持續運行的性能,並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

第三十四條

除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一)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負責人,並對該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人員進行安全背景審查;(二)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網路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技能考核;(三)對重要系統和資料庫進行容災備份;(四)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⑸ 國家推進網路安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國家推進網路安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有關企業、機構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和風險評估等安全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十七條國家推進網路安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有關企業、機構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和風險評估等安全服務。



第十八條國家鼓勵開發網路數據安全保護和利用技術,促進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推動技術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


國家支持創新網路安全管理方式,運用網路新技術,提升網路安全保護水平。




第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網路安全宣傳教育,並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網路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大眾傳播媒介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網路安全宣傳教育。




第二十條國家支持企業和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等教育培訓機構開展網路安全相關教育與培訓,採取多種方式培養網路安全人才,促進網路安全人才交流。

⑹ 培養網信人才要建一流的什麼

培養網信人才要建一流的網信安全專業,編寫一流的教學教材,設置一流的教學課程,招聘一流的專業教師。

中國科學院院士、清華大學人工智慧研究院院長張鈸表示,人工智慧作為國家重要發展戰略之一,既面臨發展機遇,也面臨諸多挑戰。

當前以深度學習為代表的人工智慧演算法安全性不足,在實際應用中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如何提升演算法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是演算法大規模部署和應用的基礎。」張鈸說,培養一流的網路安全技術人才,顯得尤為關鍵。

網路安全人才

信息工程大學校長郭雲飛認為,網路安全人才必須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既要具有扎實的理論功底,更要具有解決實際問題的創新實踐能力,還要有寬廣的國際視野。

「在人才培養方式上,一方面要發揮示範院校的作用,另一方面要調動各個方面的資源,形成校企聯合、產教融合的大格局,在實踐中培養人才。」

作為國內領先互聯網企業,阿里巴巴將積累多年的安全實踐經驗,沉澱為保障新基建安全的新一代安全架構,並基於安全架構基建層中注重人才培養的思路,與清華聯合發起AI挑戰者計劃,探索校企協同「以賽育人」新模式。

⑺ 華中科技大學的國家網路安全學院怎麼樣值不值得去

華中科技大學的國家網路安全學院是很好的學院,學院是目前國內唯一的「國家網路安全人才與創新基地」的核心建設單位之一,入選國家「一流網路安全學院建設示範項目」,聚焦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打造網路安全「國家隊」。

學院擁有從本科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養鏈條,信息安全專業入選首批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獲首批國家網路空間安全博士後流動站,建有跨學科交叉的多個研究平台,師資力量雄厚,科研成果豐碩。

華中科技大學國家網路安全學院其他情況簡介。

華中科技大學國家網路安全學院在2016年2月獲得首批「網路空間安全」一級學科博士點授予權,2019年以第一名的成績入選國家「一流網路安全學院建設示範項目」,同年獲首批網路安全博士後科研流動站,信息安全專業入選首批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

近幾年來,在人才培養方面實施「分級通關式」綜合實踐能力培養體系,是目前國內唯一在本科教學中系統性推行綜合實踐能力培養的院校。

以上內容參考華中科技大學的網路空間安全學院——學院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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