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共有幾級
網路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分為五級,第一級為自主保護級,第二級為指導保護級,第三級為監督保護級,第四級為強制保護級,第五級為專控保護級,五級防護水平一級最低,五級最高。具體介紹如下:
第一級(自主保護級),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指導保護級),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 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第三級(監督保護級),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第四級(強制保護級),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專控保護級),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Ⅱ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等級分為幾級
五級。
1、第一級(自主保護級),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2、第二級(指導保護級),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3、第三級(監督保護級),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4、第四級(強制保護級),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5、第五級(專控保護級),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基本原則:
自主保護原則:信息系統運營、使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相關法規和標准,自主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自行組織實施安全保護。
重點保護原則:根據信息系統的重要程度、業務特點,通過劃分不同安全保護等級的信息系統,實現不同強度的安全保護,集中資源優先保護涉及核心業務或關鍵信息資產的信息系統。
同步建設原則:信息系統在新建、改建、擴建時應當同步規劃和設計安全方案,投入一定比例的資金建設信息安全設施,保障信息安全與信息化建設相適應。
動態調整原則:要跟蹤信息系統的變化情況,調整安全保護措施。由於信息系統的應用類型、范圍等條件的變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護等級需要變更的,應當根據等級保護的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的要求,重新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根據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的調整情況,重新實施安全保護。
Ⅲ 網路安全分為幾個級別
網路安全分為四個級別,詳情如下:
1、系統安全
運行系統安全即保證信息處理和傳輸系統的安全。它側重於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2、網路的安全
網路上系統信息的安全。包括用戶口令鑒別,用戶存取許可權控制,數據存取許可權、方式控制,安全審計。安全問題跟踩。計算機病毒防治,數據加密等。
3、信息傳播安全
網路上信息傳播安全,即信息傳播後果的安全,包括信息過濾等。它側重於防止和控制由非法、有害的信息進行傳播所產生的後果,避免公用網路上大雲自由傳翰的信息失控。
4、信息內容安全
網路上信息內容的安全。它側重於保護信息的保密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網路安全的影響因素:
自然災害、意外事故;計算機犯罪; 人為行為,比如使用不當,安全意識差等;黑客」 行為:由於黑客的入侵或侵擾,比如非法訪問、拒絕服務計算機病毒、非法連接等;內部泄密;外部泄密;信息丟失;電子諜報,比如信息流量分析、信息竊取等。
網路協議中的缺陷,例如TCP/IP協議的安全問題等等。網路安全威脅主要包括兩類:滲入威脅和植入威脅。滲入威脅主要有:假冒、旁路控制、授權侵犯。
Ⅳ 等級保護有幾個安全保護級別
法律分析:等保測評分為五個級別,從一到五級別逐漸升高。等級越高,說明信息系統重要性越高。一般企業項目多為等保二級、三級。對網路安全有特定高要求的軍工、電力、金融等單位應符合等保三級或等保四級;等保一級和等保五級(涉密)由於安全性太低或太高,單位或組織少有涉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九條 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充分發揮專門機關和其他有關機關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能作用,廣泛動員公民和組織,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第十條 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堅持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積極同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開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國際安全義務,促進共同安全,維護世界和平。
第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第十二條 國家對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組織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三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國家安全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任何個人和組織違反本法和有關法律,不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義務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Ⅳ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等級分為幾級
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分為以下五級:
第一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 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第三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第四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第十二款規定,人民警察履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的職責。
199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147號)第九條明確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安全等級保護,安全等級的劃分標准和安全等級保護的具體辦法,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2008年國務院「三定」方案,賦予公安部「監督、檢查、指導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法定職責。
Ⅵ 什麼是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等級保護分為幾級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是對信息和信息載體按照重要性等級分別進行保護的一種工作,總共分為五個等級,接下來我們來看看詳細的內容介紹。
什麼是網路安全等級保護?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是指對國家秘密信息、法人或其他組織和公民專有信息、公開信息以及信息系統存儲、傳輸、處理這些信息的安全等級,實行分級保護,對信息系統中使用的安全產品實行分級管理,對信息系統中發生的信息安全事件進行分級響應和處置。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分為幾級?
第一級、自主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小型私營、個體企業、中小學,鄉鎮所屬信息系統、縣級單位中一般的信息系統。不需要備案,對評估周期沒有要求。
這類信息系統遭到破壞後,將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普遍損害,但不會影響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指導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縣級其他單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統;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一般的信息系統,比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等。
公關機關備案,建議兩年評估一次。此種信息系統被破壞後,將嚴重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會對社會秩序、公共利益造成一般損害,不損害國家安全。
第三級、監督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部重要的信息系統,比如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
公安機關備案,要求每年檢測一次。這類信息系統被破壞後,將對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造成危害,對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尤其是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嚴重損害。
第四級:強制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特別重要系統以及核心系統。例如電力、電信、廣電、鐵路、民航、銀行、稅務等重要、部門的生產、調度、指揮等涉及國家安全、國計民生的核心系統。
公安部門備案,要求半年一次。此類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對社會秩序、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第五級:專控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極端重要系統。
公安部門根據特殊安全需要備案。這類信息系統被破壞後,將特別嚴重地損害國家安全。
Ⅶ 網路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分為幾級
5級
網路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分為五級,一級防護水平最低,最高等保為五級。分別是用戶自主保護級、系統審計保護級、安全標記保護級、結構化保護級和訪問驗證保護級。
在我國,經過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9年10月批准發布的“系統安全保護等級劃分准則”,主要依據GB-17859《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劃分准則》和GA-163《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分類原則》等文件,將計算機系統安全保護劃分為以下5個級別,分別是用戶自主保護級、系統審計保護級、安全標記保護級、結構化保護級和訪問驗證保護級。
第一級(自主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小型私營、個體企業、中小學,鄉鎮所屬信息系統、縣級單位中一般的信息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指導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縣級其些單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統;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一般的信息系統。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等。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第三級(監督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部重要的信息系統,例如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跨省或全國聯網運行的用於生產、調度、管理、指揮、作業、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統以及這類系統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統;中央各部委、省(區、市)門戶網站和重要網站;跨省連接的網路系統等。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第四級(強制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特別重要系統以及核心系統。例如電力、電信、廣電、鐵路、民航、銀行、稅務等重要、部門的生產、調度、指揮等涉及國家安全、國計民生的核心系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專控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極端重要系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的定級准則和等級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