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安部十一局是幹嘛的
法律分析:公安部十一局是指公安部網路安全保衛局。公安機關網路安全保衛局的職責:
1、監督、檢查、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2、組織實施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評估、審驗;
3、查處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
4、組織處置重大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事故和事件;
5、負責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防治管理工作;
6、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服務和安全專用產品實施管理;
7、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培訓管理工作;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 第六條 設區的市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公安分局。市、縣、自治縣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的設立、撤銷,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審批。
B. 國家什麼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
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C. 自貢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支隊長職責
自貢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支隊長職責是保護網路的安全,維護網路在一個健康綠色的狀態下進行。根據相關資料顯示:
1、縣級公安局的公安網安支隊長是科員級幹部,地市級公安局的公安網安支隊長一般稱處長,是正科級幹部。
2、公安網安是公安部負責網路安全的部門,也被稱為「網路安全保衛部門」。
3、網路警察需要宣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檢查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管理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的防治工作,監督、檢查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活動。
D. 國家哪個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
法律依據:《網路安全法》第八條提出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
理工作。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
絡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而制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
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我國的網路安全法制化水平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
還較為落後,限制了我國與其他國家的網路安全合作和參與國際網路空間安全治理。很多國家
的和行業組織在評估網路安全狀況時,都明確指出中國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和保護能力,因此
都不願意和中國政策對等合作交流,限制中國代表參與相關的規則制定。
E. 國家什麼部門負責統籌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機構職責:
1.落實互聯網信息傳播方針政策和推動互聯網信息傳播法制建設,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加強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負責網路新聞業務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審批和日常監管。
2.指導有關部門做好網路游戲、網路視聽、網路出版等網路文化領域業務布局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網路文化陣地建設的規劃和實施工作。
3.負責重點新聞網站的規劃建設,組織、協調網上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網站,指導有關部門督促電信運營企業、接入服務企業、域名注冊管理和服務機構等做好域名注冊、互聯網地址(IP地址)分配、網站登記備案、接入等互聯網基礎管理工作,在職責范圍內指導各地互聯網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成立於2011年5月,主要職責:包括落實互聯網信息傳播方針政策和推動互聯網信息傳播法制建設,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加強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網站等。
2018年03月,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第六十條規定,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個人信息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個人信息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前兩款規定的部門統稱為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
F. 國家哪個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明確了網路安全的監管責任,解決了誰來負責的問題。
將現行有效的網路安全監管體製法制化,明確了網信部門與其他相關網路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這種「1+X」的監管體制,符合當前互聯網與現實社會全面融合的特點和我國監管需要。
機構職責:落實互聯網信息傳播方針政策和推動互聯網信息傳播法制建設,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加強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負責網路新聞業務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審批和日常監管,指導有關部門做好網路游戲、網路視聽、網路出版等網路文化領域業務布局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網路文化陣地建設的規劃和實施工作,負責重點新聞網站的規劃建設,組織、協調網上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網站,指導有關部門督促電信運營企業、接入服務企業、域名注冊管理和服務機構等做好域名注冊、互聯網地址(IP地址)分配、網站登記備案、接入等互聯網基礎管理工作,在職責范圍內指導各地互聯網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八條規定,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G. 國家哪個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明確了網路安全的監管責任,解決了誰來負責的問題。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十三條規定,國家支持研究開發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路產品和服務,依法懲治利用網路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
H. 公安網安支隊長是啥級幹部
縣級公安局的公安網安支隊長是科員級(股級)幹部,地市級公安局的公安網安支隊長一般稱處長,是正科級幹部。
法律分析
「公安網安」是公安部負責網路安全的部門,也被稱為「網路安全保衛部門」。網路警察需要宣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檢查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管理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的防治工作,監督、檢查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活動;查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網路警察們的職責也有詳細的劃分,有人負責電子信箱打擊辱罵、恫嚇和垃圾郵件等現象;有人負責調查青少年色情,包括畫面與文字;有人負責電腦追蹤恐怖活動,尋找闖入和破壞計算機者;有人負責調查經濟詐騙等犯罪。同時由於有些「黑客」還是未成年的孩子,網路警察還增加了「家訪」的任務,從打擊和疏導兩方面維護網路的安全。公安網安支隊長雖然是部門領導,但是在工作的過程中,也是需要履行自己的職責的。人民警察必須秉公執法,辦事公道;模範遵守社會公德;禮貌待人,文明執勤;尊重人民群眾的風俗習慣;不得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或者受雇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八條 擔任人民警察領導職務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法律專業知識;(二)具有政法工作經驗和一定的組織管理、指揮能力;(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四)經人民警察院校培訓,考試合格。
第三十條 國家根據人民警察的工作性質、任務和特點,分別規定不同崗位的服務年限和不同職務的最高任職年齡。
第四十四條 人民警察執行職務,必須自覺地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人民警察機關作出的與公眾利益直接有關的規定,應當向公眾公布。
I. 公安局網監大隊是干什麼的
網路監察。
網監是公安部新增加的一個警種,從公安部到公安廳再到設區市公安局,及縣級公安局都會設立相應的部門,其職能在於打擊防犯和查處互聯網信息犯罪,其全稱為「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所以說他的設立不單單只針對未成年人。
一般來說,網路監察可以查到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出生地、住所、家庭成員,違反犯罪記錄、治安處罰記錄、交通違法記錄、吸毒賭博記錄、逃逸肇事記錄、刑滿釋放記錄、住店投宿記錄、出入境記錄、非法上訪記錄等。
1、組織、協調、指導和參與對計算機及互聯網違法犯罪案件的偵察、查處工作,收集犯罪證據,對犯罪案件的證據進行技術鑒定;
2、負責指導、組織實施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互聯網的安全管理、監察和保護等工作;
3、負責組織、指導和參與對計算機信息泄露、計算機病毒傳播及其它計算機災害事故的防範、處置工作;
4、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5、負責互聯網用戶的備案工作;
6、負責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網吧等)的計算機安全保護和管理工作;
7、監督、指導和檢查重點計算機信息單位的安全保護工作;
8、負責計算機安全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
9、貫徹實施和研究信息安全對策和技術規范;
10、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第四條 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第五條 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
第六條 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採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網路安全意識和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促進網路安全的良好環境。 第七條 國家積極開展網路空間治理、網路技術研發和標准制定、打擊網路違法犯罪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網路治理體系。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九條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條 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