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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何影響網路公眾心理

發布時間:2023-01-22 22:00:40

❶ 政府如何對待網路輿情及提高應對能力應採取哪些措施

一、政府如何對待網路輿情:

樂思軟體認為: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網路輿情已經成為影響社持續有序發展、維護社諧穩定的極重要素。各級政府應加強輿情監控,及時獲知輿情態,深刻分析輿情信息,形成具有價值的輿情報告,積極引導社會輿論,從而形成健康的輿論氛圍。

政府只有做好輿情監測,才能及時發現負面輿情信息,以啟動應對措施或者應急預案。論壇、社區、博客、貼吧為網民發表言論提供了陣地,如果缺乏有效的監測手段,會造成突發輿論的大面積傳播,特別是一些負面言論,會嚴重影響社會和諧、破壞投資環境、損害領導威信,這類信息需要及早發現,及時處理。其次輿情監測還可以幫助政府及時了解民眾對於某事件、人物、或者部門的意見,發現通過正規渠道難以發現的信息,以輔助制定正確的決策。

二、如何提升政府的輿情應對能力:

1、「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領導幹部應當了解互聯網,這是正確應對的基礎。一要加強學習。了解並掌握互聯網的一些基礎知識,運用互聯網技術的一些基本技巧。二要了解網路輿論。要看得懂網路輿論,知曉網路語言的基本含義。能對網路輿論的性質作出基本的判斷,正確區分出一般網路輿論、網路群體性事件、網路謠言。知曉網路輿論的發展規律,網路輿論產生的載體,網路輿論產生的現實背景。三要了解並掌握與網路媒體打交道的基本的技巧。發表具有傾向性的觀點時要進行充分的思考,不成熟的不講,不合理的不講。

2、「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

網路輿論雖然產生並流傳於網路上,其根源還在現實生活。因此,正確應對網路輿論,加強日常工作的處理是重要一環。首先,領導幹部要加強自身素質建設。要對時代背景有基本的判斷,准確的理解並掌握上級的精神,不說、不做與時代精神、發展趨勢和上級精神相違背的話、相違背的事;對所主管或分管的工作瞭然於胸,不說外行話;時刻提醒自己注意自己的領導幹部身份,不說與自己身份不符的話;時刻牢記黨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說與黨的基本政策、基本信仰相違背的話;不斷的聆聽並吸收群眾意見,尊重民意,不說「雷人」的話。

其次,要創新政府新聞機制建設。包括建設好並充分發揮好新聞發言人制度的作用,堵死流言產生的現實途徑;建立健全網路新聞發言人制度,定期的、有針對性的對群眾共同關心的問題釋疑答難;加強與網友的溝通,採取「做客」、與網友網上聊天等形式,主動的說明問題;加強政府網路平台的建設,主動設置話題,主動的引導網友。五要加強網路信息的回應工作。

第三,要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主動公開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涉及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一些決策的結果,並做好充分的解釋工作。

第四,要建立健全網路輿情監督機制。針對一般性的網路輿論,要知曉,能判斷,有回應。要特別注意網路群體性事件的監控,對網路群體性事件要做到有預案、有應對、有措施。

3、「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應對網路輿論要注意方式方法,正確的應對措施才能產生預期的效果,這是應對網路輿論的落腳點。具體要做到四個「堅持」:

堅持第一時間處理的原則。對網路輿論,特別是網路群體性事件,一定要第一時間知曉,第一時間應對,不能拖拖拉拉。堅持開放的原則。網路在上達民意、公開訴求、輿論監督、參政議政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和重要。網路已成為作為社會公眾一部分的網民群體最為直觀、便捷、互動、順暢的參政議政平台,要讓網友充分的發聲,這既是政府的職能之所在,也是政府應盡的義務;堅持包容並蓄的原則,對於合理性的建議和意見,要有針對性的進行吸收,一時做不到的,吸收不了的,要進行充分地、合理地解釋,解釋要盡量做到詳細,不但要講清楚為什麼沒有採納,而且要講清楚在什麼條件下、經過多長時間會採納,同時,還要講清楚已經或即將採取的具體措施;堅持依法處理的原則。


❷ 地方政府如何應對網路輿情

一、第一時間原則
從心理學上的首因效應來看,人們第一次與某物或某人相接觸時便會留下深刻印象,政府要認識到這一點,並有效地通過「第一印象」最先輸入的信息對公眾的認知產生影響作用。網路的出現使政府應對媒體危機的時間大大的縮短了,因此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政府應在第一時間主動聯系媒體,發布官方說明,正面應對網路上的各種傳言,否則在輿論的壓力之下政府將顯得非常被動。


二、重視媒體原則
隨著數字化時代的到來,網路媒體作為一個新興的媒介形態,對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等方面都產生了越來越大的影響。網路已成為當今民意表達最洶涌的場所,我們能深刻地感受到,政府必須必以往更加尊重和重視媒體,塑造在媒體面前的良好形象。要達到此目的,政府不僅要在危機發生後對積極應對媒體的每一個質疑,注意自己的每一個措辭,謹言慎行,更要在平時就下足功夫。首先,政府應完善網路輿論引導機制,平時就要注意經常與各種媒體打交道,進行良性溝通,積累人脈,贏得好感。同時,政府還要培養「意見領袖」,引導輿論走向。


三、留有餘地原則
在政府媒體危機公關中,政府要注意一條原則——留有餘地原則。一是話不要說得絕對,二是不要過度承諾。政府要意識到自己面對媒體的一言一行都可能引起廣泛的報道,關系著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絕不能隨意誇下海口,否則會被媒體抓住不放,並且引起公眾的不信任感。危機發生後,政府可採取向媒體階段性發布信息的方式來避免過度承諾的問題。即增加與媒體溝通的頻率,實時發布信息,發布的內容是至今為止關於危機的調查、已採取的措施和擬採取的措施等,從而避免因急於澄清事件或迫切想要安撫民心而造成的「口不擇言」。網路環境下的政府媒體危機公關如何應對

❸ 哪些因素會影響網路時代政府的形象

1.網路時代,缺乏政府形象意識,習慣於「當官做老爺」是使形象危機事件變成真正危險事件的思想根源。馬克思主義的人民主權論告訴我們,主權在民,政府及其官員只是人民的代理人,是為人民利益服務的公僕,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所取得的成就也證明了我們黨和政府一直以來遵循的這一基本原則的科學性。

2.網路時代,誠信是影響政府形象的品質因素。誠信對政府而言就是生命線,是政府得到長期存續和發揮作用的根本保證。在我國傳統道德中,誠信被看作「舉政之本」,孔子甚至認為治理國家可以「去兵」、「去食」,而不可以無信。

3.網路時代,捂住信息不公開是產生政府形象危機事件的能力因素。雖然網路是一柄雙刃劍,它既可成就一個人乃至一個政府,也可以製造一些麻煩,但網路這種功能的兩面性的最終發揮還是控制在人的手中,就如同「新杞人憂天」事件的發生一樣,捂蓋子,只能是謠言滿天飛,政府最終落得個措手不及、迂腐無能的形象。

4.網路時代,愚民心態是使一般事件演變為形象危機事件的心理因素。在社會快速發展的今天,發生各種各樣的危機事件在所難免,只要依法正確處理,既能順利化解這些矛盾,又能維護、甚至提升政府形象。如果心懷鬼胎,又怕人知曉,只得編個莫須有的理由來搪塞他們自認為「弱智」的百姓,在今天思想解放、具有獨立見解的網路時代恐怕只能是自取其辱、自毀形象。

❹ 公共關系關注公眾心理需求重點在哪些方面

1、公眾心理特徵

世衛組織將新冠肺炎疫情列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件發生時,人們內心都會提出「發生了什麼」「怎麼發生的」「如何避免才不再發生」這樣三個問題。如果沒有明確的回應,特別是當得到的回應模糊不清、含糊其辭,公眾心理就很容易偏離穩定的軌道。

2、採取有效措施

對突發事件時公眾心理進行把控,事件發生後,必須及時掌握疫情,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指向性原則,幫助民眾分析事件的性質,引導他們的認知、情緒和行為去指向合理的方向;支持性原則,要讓民眾看到每一個人的支持正化作防控疫情的一份真真切切的力量。

(4)政府如何影響網路公眾心理擴展閱讀:

公眾心理把控的途徑

1、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導向。

將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深入把握公眾心理。把公眾心理把控納入快速應急指揮體系的構建中,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並提高對突發事件公眾心理的預警、預防、預報能力。同時,提升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建構積極社會心態。

2、堅持正確輿論導向。

當前,兩微一端,即微博、微信及新聞客戶端,成為民眾的第一信息源,使網路話語權趨於均等化,網路輿論漸趨分層、豐富和多元,這雖然有利於信息的迅速傳播、方便群眾迅速了解事情發展的現狀,但傳播環境復雜、管理難度進一步加大。網路環境越復雜,越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

3、建立健全社會心理服務網路。及時有效的社會心理服務,能夠化解群眾心裡的疑惑、緊張和恐慌。特別是當出現對政府及其部門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誤解誤讀,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產生較大影響,涉及嚴重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等情況時,一個強大的社會心理服務網路就顯得非常重要。

❺ 政府如何應對網路輿論危機

謝金林網路輿論危機是網路社會政府經常遭遇的一種危機,它對政府能力體系可能造成致命的傷害,也可能為政府與公眾之間良性互動提供新的契機。如何對其進行治理,將是網路時代政府治理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新時期政府執政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面。一、作為新形式危機的政府網路輿論危機的本質及其特點 政府網路輿論危機是網路社會政府經常遭遇的一種新形式危機,其實質是公關危機,挑戰的是政府公信力與執政地位。在信息以光速傳播的網路社會里,政府的某一個成員或某一個組織的任何一項不恰當的具體行政行為,都可能引發出眾多的帶有明顯傾向的一邊倒的負面輿論,將政府置於公眾輿論的風口浪尖,嚴重損害政府形象,削弱政府公信力。第一,網路社會信息「無限制過濾」切斷了不同經驗之間的對話,使得正面輿論與負面輿論的交鋒過程中,負面輿論常常輕而易舉地壓倒正面輿論,因而以訛傳訛現象極易發生。網路技術的運用,賦予聽眾極大的自主選擇權利,每個人不僅可以在信息超市中完全根據自己的需要「量身定製」信息,而且可以自由、即時地參與事件的討論,自由地表達自己的觀點。當網路給我們提供了大量信息的同時,又像魔術師的障眼布一樣,限制了我們的視界,隔斷了不同經驗之間的共享與對話。一方面是便捷的四通八達的信息傳播,一方面是理性商談、經驗分享如此之困難,給我們呈現出一幅難以理解的吊詭的境象。在這個吊詭的世界裡,真相在公眾之間難以被澄清,而某些負面因素常常被隨意放大。有關政府的負面輿論總是比正面輿論更容易激起聽眾的響應,大量的非理性的發泄性言論由產生。 第二,網路輿論「群體集化」現象使負面輿論極端化,加劇了負面輿論一邊倒的傾向。所謂「群體集化」指的是,「團體成員一開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議後,人們朝著偏向的方向繼續前進,最後形成極端的觀點」。網路社區不是一個統一的社區,而是由分化成不穩定的互相抵制的小團體所組成的。在小團體之內雖然有著高度的認同感,但團體之間彼此抵制。「信息過濾」使不同經驗之間缺少商談機制,而網路意見表達不是多數決定少數,而是少數意見領袖支配多數。所以,負面輿論出現之後,少數的意見領袖總是能夠通過煽動性的言論將輿論往極端的方向推進。而對於公眾而言,從眾心理使他們更容易接受這些煽動性的一邊倒的言論,負面輿論不斷積聚,關於事件的輿論就因此而被定格。第三,網路信息傳播的「虛擬串通」使得負面輿論隨時都可以在大范圍內出現一邊倒的可能。網路這種超時空的信息鏈接,使得任何信息,不管其是真是假,只要達到引爆點,就有可能以燎原野火之勢迅速在網路之中蔓延。負面輿論也是如此,當其出現在網路上吸引了一部分網民的注意,馬上就可能通過BBS、博客、跟貼、網路聊天等形式迅速傳播。傳播的面越廣,信息的真實性就越沒有人去質疑;最後哪怕是謠言,在網路之中也被認為是真實。與其相反的輿論則會慢慢地在這個信息自由市場中被驅逐出去,整個網路世界中只能聽到一種聲音。 第四,網路社會權力「去中心化」使政府難以控制輿論的方向。網路社會里,政黨與政府不再是信息權力的惟一擁有者,信息主導權被分散,以至於沒有誰可以成為固定的意見領袖。誰是信息的主體,誰就擁有了權力,誰就是意見的領袖,這就是網路權力的規則。傳統的政府權力不斷被稀釋,政府權威也不斷受到挑戰,甚至是沆瀣一氣的小團體也可以通過極端的網路暴力,蔑視並攻擊政府應有的權威。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民主執政能力比較薄弱,回應能力不強,新聞發言人制度不完善,甚至在錯誤的政績觀指導之下,為了所謂的地方政府形象,在危機事件發生的時候,採取極不明智的壓制信息傳播的手段。這種狀況不僅不利於政府及時處理輿論,反而只能加劇負面輿論的傳播,甚至導致小道消息廣為流傳,嚴重損害政府應有形象,使政府在負面輿論的漩渦之中難以自拔。政府網路輿論危機既不同於一般公共事件危機,又不同於其他媒介中的輿論危機,它具有獨特的個性:(1)爆發的瞬時性。網路信息是以光速傳遞的,再加上網路輿論常受到「群體集化」機制的影響,在極短的時間里,關於事件的輿論可能就走上極端化的道路,將整個輿論發展方向定格下來,形成輿論危機。(2)影響范圍的廣闊性。網路傳播信息的空間遠遠超過報紙、電視等媒介,互聯網上每個結點間彼此有著無數通道相互鏈接。這種信息串聯機制使有關政府某一事件的負面輿論可能在極短的時間內就傳遍世界任何一個網路所能夠延伸到的角落。(3)難以預測性。網路相比其它媒介更具有平民性、無序性,網路的物理結構使得任何人要控制它都極其困難,甚至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網路匿名也使網民可以放棄現實生活中的顧慮隨意表達自己的觀點。因此,網路輿論將會朝哪個方向發展?誰會是意見的領袖?誰能左右輿論?這都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4)後果嚴重性。輿論雖然只是意見的表達,甚至有時僅僅是公眾的情緒的反應;但是,民主政府必須建立在合法性的基礎之上,公眾輿論不僅涉及到政府形象,而且會導致合法性危機,甚至使政府喪失執政地位。所以,政府輿論危機相比公共事件危機而言危害會更大。 二、輿論危機是一柄雙刃劍 危機確實可能帶來極大的損害,但是危機並不僅僅意味著災難,如果不能正確處理,危機可能導致嚴重的損失後果;如果處理得及時,處理方法科學,可能也會出現新的發展機會,政府輿論危機也是如此。一方面,它使政府面臨極大的輿論壓力,嚴重挑戰政府的合法性,可能使政府整個執政能力體系受到嚴重的削弱;另一方面,它又給政府與公眾之間對話和政府自身反省創造了機會。如果處理及時、科學,變被動為主動,通過議題的重新設置,在政府與公眾之間展開理性的對話,就可以加深政府與公眾之間的互相理解,在新的高度上重構政府與公眾之間的合作與信任關系。首先,任何信息只要傳播到網路上,不管其是真是假,總是由一部分「進入基準低」的人相信,然後「進入基準高」的人也受從眾效應的支配,跟著信其為真。由於網路信息這種串聯功能,一旦某種有關政府負面的輿論在網路上出現以後,很快便出現爆炸效應,政府形象很快就會被妖魔化。 其次,政府網路輿論危機損毀政府公信力,從整體上削弱政府的執政能力。當公民感覺政府所追求的價值觀與他們的價值觀念相一致時,他們才會從內心接受政府的政策,並真正與政府形成一個共同體,為政府所倡導的目標而共同奮斗。同樣,因為政府所追求的價值與公民價值趨同,公民才能感覺政府真正代表了他們的利益要求,對政府才有真正的信任。一旦政府陷入網路輿論危機,就會導致廣大公眾對政府的不信任。如果政府公信力受到質疑,公眾與政府之間對抗情緒就會大增,政府也就難以整合社會不同力量推行既定的政策。即使強制推行了,行政成本也會極高,甚至導致公眾與政府之間的沖突。第三,政府網路輿論危機又可以帶來政府與公眾關系發展的新契機,為良好的公共領域形成提供了發展的機會。當輿論危機爆發之時,大量公眾都捲入到政治事務評論之中。無論其態度如何,懷著對事件的關注心態,希望政府能夠對事件作出積極的回應。這種參與的激情為政府與公眾之間的真誠交流打開了一個缺口,也為拉近政府與公民之間日益疏遠的距離創造了契機。只要政府態度是明智的,就有可能利用其網路資源的優勢,及時對事件作出反應,在特殊時刻開啟真誠的對話,重新設置輿論的議題,及時改變輿論發展的方向。這樣,不僅可以稀釋危機效應,把危機所帶來的損害控制在小范圍之內,而且還可以通過真誠的對話起到教化公民的作用;在新的基礎上重塑政府形象,重構政府與公民的相互依賴與相互信任關系,使政府與公眾之間的關系在一個新高度上得到更好的發展。三、政府網路輿論危機治理原則 第一,責任原則。勇於承擔責任,這是政府在面對網路輿論危機時,特別是輿論危機剛爆發時的首要原則。政府如果不能勇於承擔責任,甚至採取迴避的態度,就會使媒體和公眾都覺得有必要將事件真相調查清楚。這種對事件本身的好奇會使各種信息以更快的速度傳播,將更多的公眾吸引到事件的評論之中。相反,如果政府首先將責任承擔下來,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讓公眾相信政府本身是真誠的,會負責地解決問題。那麼,一些非理性的言論可以明顯減少,就能給不斷升溫的事件迅速降溫,減政府的壓力,也為政府重新設置議題,平衡輿論創造了良好條件。急於說明事件的真相,或者先自我辯解的策略並非可取。因為如果這樣,公眾追究責任的強烈願望不能得到平息,甚至會覺得政府是刻意要掩蓋事件真相,找替罪羊以平息事態。由此否定性的批評可能會由此迅速增多,使政府在輿論泥潭中越陷越深。所以,承擔責任是政府面對網路輿論的首要策略。第二、信息公開原則。網路社會信息傳播是多途徑的便捷的,壓制信息傳播在技術上根本就難以做到,封鎖消息的做法不僅是愚蠢的,其結果也往往是事與願違,只會使事情變得更為復雜。人們可能會按照自己有關事件的片面消息對事件進行解說,這就等於為不同的事件有不同版本的輿論提供了條件。關於事件的不同版本的解說在網路之中經過一段時間的流傳之後,最後會很快地朝向極端的方向發展,這時要再控制輿論已經不再可能了。負面輿論出現之時,政府惟一的選擇只有真誠公布信息,滿足並維護公眾的知情權。為了防止網路以訛傳訛現象的擴展,防止小道消息四處流傳,及早化解公眾不滿情緒,政府在事件之初就應當公開信息,將事件的真相、歷史淵源、處理辦法及早公之與眾,為引導輿論發展方向,化解危機創造良好條件。 第三、真誠對話原則。面對一邊倒的負面輿論的壓力,比較明智的選擇就是重構政府與公眾、媒體對話的新機制,通過真誠的對話以獲取共識,重建媒體與公眾的理解與認同。網路信息傳播的群體集化效應的解決只有通過真誠的對話,使不同的意見與建議都能得到平等的表達,不同經驗之間互相分享,這樣才能使事件的真相被公眾所了解,才可能在公眾之間達成對事件的共識。第四、積極爭奪話語權,重新設置輿論議題原則。當輿論危機爆發之時,負面輿論大多是非理性,而且媒體的報道也只是為了吸引讀者的眼球而對事件進行片面的放大,整個輿論也就被設定了方向,快速朝著危險的方向發展。如果只是對其作出回應,而不能重新設置議題,化解危機的所有工作都會處於被動之中。化被動為主動的惟一辦法就是積極爭奪輿論的話語權,重新設置議題。相比公眾而言,政府在網路資源的佔有上具有絕對的優勢,如果積極利用主流網路爭奪話語權,就能在危機爆發之時,通過公開信息重建對話的結構,把事情原原本本公之與眾,將公眾對事情的泄憤轉變為對事件的本質及其解決之道的理性思考。這樣,輿論方向才可以朝積極的一面發展,輿論危機才能化解。 第五、日常預警原則。政府輿論危機的本質是政府形象的危機。危機爆發與政府公信力、政府形象有著密切的關系。政府公信力越低,在公眾之中形象越差,特殊事件引發輿論危機的可能性就更大。對於政府而言,加快電子政務建設的步伐,充分利用政府網站的平台,及時了解民情,掌握公眾價值觀念的動態,及時發現政府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及時根據公眾要求調整服務方式,滿足公眾的要求,這對於提高政府公信力,塑造政府形象是極其必要的。政府形象的「毀」與「譽」也絕非一時之結果。只有未雨綢繆,在危機沒有爆發之時,及時全面掌握各種輿論動向,並疏導負面輿論,強化正面輿論對政府形象的作用,即使特殊事件引發出負面輿論,政府也可以通過積極有效的策略,迅速擺脫其危害,防止輿論危機蔓延。

❻ 如何看待政府網路監管

您好!各地政府紛紛開通官方網站、微博,群眾通過網路平台監督政府工作和行為。對於這種網路監管政府的形式,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對。對此,我們應該怎樣看待呢?
網路監管政府,是在互聯網技術迅速發展以及廣泛普及的社會背景下出現的一種新型監督政府的形式。任何新事物的出現都會成為人們熱議的對象,對這種形式的褒貶之聲,從它出現之時起就未曾停止過,因此支持和反對兩種聲音的對峙也是極其正常的。但我認為,我們應該辯證地看待網路監管政府這一現象。從目前的社會事實看,網路監管政府,利弊共存,但總體來看,利大於弊。
從積極的一面來看,首先,網路監管政府,能夠增強對政府監督的輿論壓力,規范政府行為。網路具有強大的聚合力,普通公眾藉助網路擁有了表達權,能夠在短時間內形成強大的輿論。因此,通過網路,政府的行為將處於億萬民眾的監督之中,這會在無形中加大政府背負的輿論壓力,從而自覺規范政府行為,減少不合理、不合法行為的發生。
其次,網路監管政府,能夠真實地反映民意,促進政府決策的科學性和民眾性。透過網路平台,公眾的意願和看法可以更真實、充分地表達。傳統的媒體會存在曲解民情、民意的行為,而真實輿論、呼聲卻得不到傳達。同時,網路的匿名功能使得網民在表達個人意見時不必有所顧忌、有所擔憂。這種「無記名投票」式的寬松、自由環境,便於人們暢所欲言、直抒胸臆。政府如能夠充分利用網路平台了解民眾心聲,就能廣泛獲取真實民意,確保各項決策的制定更切合實際、更符合民心。
此外,藉助網路平台的互動性,政府可以將其作為虛擬的服務大廳,及時做好政務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網民監督,以維護政府形象和提高政府公信力,從而促進服務性政府建設。
但網路監管政府,也存在一些問題。如虛假信息的泛濫。它妨礙人們獲得真實信息,導致人們形成與現實不相符合的意見,嚴重的還會使人們產生思想上的混亂和極端的行為。網上存在不少發泄情緒的偏激言論。如果在「監督」的過程中,偏激或者極端的情緒化觀點佔了上風,無主見的群體成員的情緒就會受到影響,被偏激的觀點所感染,造成人多勢眾的局面,原本的輿論監督就會變成非正常的輿論暴力。
因此,為了使網路這種新型監督政府的形式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我們必須揚長避短,採取措施消除網路監督中存在的問題。為此,政府要做好網路平台管理工作,制定相關法律制度,維護好網路言論環境,對於不真實信息以及惡意煽動性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同時,網民也要增強自律意識和辨別是非的能力,不發表、不相信、不傳播虛假信息,避免成為別有用心之人的輿論工具。
謝謝閱讀!

❼ 如何改善網路民意對政府制定政策的影響

一、網路民意給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積極影響
當今互聯網逐步作為採集民情的一種途徑。希瑟·薩維尼曾說過,互聯網是信息傳播的一種途徑,同樣更是民主進程改革的有利武器。公眾通過互聯網發達民意的辦法逐漸成為趨勢,這種形式可以摒棄現實中存在的階層觀念,使人們在虛擬的互聯網世界中不分年齡、不分階層,暢所欲言,這樣更加有益於公眾參與公共決策。同時,公眾輿論可以為政策決議提供參考,有助於政府的制定和實施。
互聯網民眾輿論是社會輿論的一種形式,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公民可以通過互聯網實時快速的對政治活動、公共事件進行關注和討論,因此互聯網民意在當今社會對各種政治社會問題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時對政府決策起著積極的作用。具體作用可分為如下幾點:
(1)分放決策權,保證公共決策公正
「重大的事情必須讓廣大人民群眾知道,重大的問題必須經過廣大人民群眾的討論」。政府擬定政策時,為了保證公共決策的公正性,可適當將決策權力轉交給民眾,通過媒體途徑,根據民眾輿論導向來確定決策是否滿足民眾需求。
(2)富集多種民意信息,改善公共危機
公共危機指的是一些突發的危機性事件,通常相對而言比較大的公共危機不僅具有緊急性,同時還有信息不完整、不一致、非正規化傳遞等多種特性。這些特性給傳統媒體帶來了很大的挑戰,信息的完整採集和規律性獲取在應對公共危機時都是相當困難的。因此,所謂的小道消息則屢屢皆是,這樣就會形成很多不真實的傳言和報道。而互聯網則可以作用民意採集的平台,同時通過該平台提供實時的公共危機的詳細信息也有利於民心的穩定,而且也可以很好的遏制謠言的傳播。
(3)提高平等觀念,完善公共事務督促體制
互聯網為民眾提供了一個虛擬的空間,在這個空間中人們沒有年齡之分,沒有貴賤之分,沒有等級之分,這種輕松自由的氛圍為每一個人都提供了平等自由的發言機會。同時,互聯網縮小了地域性,不同區域的人都可以進行實時的互動,互聯網的這些特性使得公眾可以實時便捷的監督公共事務的發展趨勢,同時每個人都能平等的參與到政策決議中。
(4)心聲多元化傳遞,保障不同階層的利益
民意是以「立國、治國」為根本,促進可持續化發展的有力能量。同時,民意是整個歷史發展長河中民眾發揮主導作用的凝聚體現,表達了民眾維護自身權利的根本訴求。民意表現出的多元化特性是不同民意的體現形式,也是各階級不同需求的體現形式。
(5)共享決策信息,促進議程進度
社會公共問題曾十分嚴重的被政府所壟斷,公眾不具備參與公共政策決議的權利,而且所謂社會公共問題的確定也只有政府能夠決定。而互聯網的開發性實現了信息的共享,公民可以通過互聯網平台自由平等的發表言論,同時,公民通過各種互聯網技術可以實現人們之間對於公共事務的交流,這種開放性的互動式平台打破了政府對於社會公共問題決議的壟斷性,公民的參與不僅可以優化政策議題,同時還可以促進公共政策的議程進度。
(6)開展公共領域開發,完善政治環境
互聯網不僅為人們生活帶來了很多的便捷,同時,也對當前的政治環境產生了很大的影響,為實現民主政治提供了新的便捷途徑。
、二網路民意給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消極影響
所有事均存在多面性。因為互聯網本身具有匿名性、無障礙性以及虛擬性之類的缺點,網路民意一方面展現出正面作用,另一方面也存在部分消極作用。
首先,網路民意存在關於代表性的問題。網路民意最顯著的特點是,它所具有的表徵特徵不能涵蓋方方面面。因為現實中科技、經濟這些制約因素的存在,讓網路民意發聲代表人群產生分布不均衡的現象。就年齡層面看,到2014年6月為止,20至29歲區間內人群為發聲總體的最大組成部分,占總體30.7%。而50歲以上人群僅有5.3%。以上數據表明上網民眾主體年齡分布具有嚴重的不均衡現象。而就分布區域來說,上網民眾主體的區域性結構也發生較為明顯的失衡,上網民眾的主要分布情況與城市化和區域發展狀況存在較為明顯的關聯,城鄉及東西部之間的分布狀況不同。「利益的權威性分配」的目標對象是全體人民群眾,就普遍層面來說,其包括所有公民的權益,可是就以上數字來看,上網主體民眾分布的失衡並不能適應目標對象廣泛性的需求,所以網路民意並不具有普適性,它與實際民意間有一定的差異。
其次,在互聯網中,信息的真實性難以確定,匿名性質一方面為網民提供言論上自由,另一方面也使互聯網成為謠言滋生的平台。互聯網之所以成為謠言蔓延擴散的主要陣地,是因為在互聯網中,信息的擴散是及其自由的,缺少障礙的存在,同時信息源和資源的出口具有多樣性。曾經有人表示,互聯網中,網路病毒之外,最恐怖的武器正是謠言的流傳擴散。民眾在面對數量龐大、優劣不一的新聞及資源時,如果沒有變成真假方法,在海量的信息中,常常變得茫然無錯,這也進一步導致他們的分辨能力易被過強的感性思維或具有教唆煽動性的話語所影響,一時的沖動和感性情緒會取代正確的邏輯判斷,從而使真正的民意被「偽民意」所取代,如果這一點被心懷不軌真者加以利用,會嚴重威脅的社會的正常秩序,影響我國良好的發展勢頭。此外,在互聯網文化中,缺少依據、不管真實狀況的滿嘴亂言、胡說八道也是屢見不鮮。曲解自身所聽所看之言,扭曲事實之事也常有發生。作為網民,需要從實際出發,以事實為依據,出言有據,說自己說的話負責。可是一大部分網友缺乏這種認識和概念,僅憑自己的主觀想法肆意亂說,巧言胡語,更有甚者,不了解事實狀況就確信地傳播著他們堅定為「事實」的謠言。而對自身話語會產成何種社會反映以及後果完全不顧。即使被實際情況證明所說言論是錯誤的,仍然毫無悔改之意,更不用說去自我檢討,認識和改正自身錯誤。一些掩藏真實情況的的政治言論,乃至那些居心叵測的對政府、對黨、對國家誣陷、謾罵的話語,如果通過互聯網被大范圍擴散,會讓謠言四起,迷惑群眾的認識,影響公共輿論傾向。倘若在這個時候官方仍然不去對事實作出解釋,而任謠言肆虐,這種置之不理的態度會造謠言影響政府公信力,造成人民群眾的恐慌心理,打破社會的各個方面穩定發展的環境。
釋放各種不良情緒的情況。另一個層面是一些學者發現互聯網具有很多不同的搜索工具,一些個性化的設置讓互聯網一方面加強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另一方面也因為一些技術,如屏蔽技術的使用導致人們之間交流有被隔絕的風險。此外,我國現有的互聯網文化依舊缺乏積極向上的環境,互聯網中存在很多低俗文化。互聯網給予了廣大人民群眾極大的自由發表自身言論,可是須多人依舊不會使用這種權利。一方面網路民意對言論自由具有顯著的良好影響,另一方面它在不知不覺中增加了民眾思維的不理性,使整體民意在表述過程中更加不理性,最明顯的是顯示出民眾缺乏理性的感性思維。倘若對民眾的表述空間不加以制約,極易導致很多盲目性的活動和行動,如抗議等。互聯網文化的不和諧,最明顯地反映在互聯網的語言暴力。很多話語以監督為名,對反對自己觀念的人斥責辱罵,不容不同意見,乃至惡言相譏,常常用傻子相諷,或用窮矮搓相擊。諷刺辱罵等等產生極其惡劣的影響。
通過對於以上網路民意的不良作用的討論,能夠發現其對公共政策也存在很大的負面作用。因為上網民眾主體分布的不均衡,使民意無法真正的作為人民群眾的心中所想。並且如果被小部分居心叵測者加以利用,會導致互聯網上不了解事實真相的人被大肆煽動蠱惑,這樣的民意也不是人民群眾的真實想法,而僅僅是為小部分人的利益服務。並且在數字化世界中,信息數量太過龐大,政府能否在確保不重復的情況下從大量數據信息中得到有效的信息,得到不同民意的分布,並且為大部分人的權益服務,都有待進一步探索以排除干擾。
網路民意對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過程的影響
具體到涉及大眾利益的法律制定中,一定要關注如何讓網路民意發揮作用從而實現其進入到決策層面,此外還要認識到它在制定這些條款之中所不可或缺的重要的地位。那麼,它在實現的過程中也要注意以下問題:
相關法律內容進入到決策層面時應當注意到社會大眾的意願以及在這方面的社會效應; 在設計的過程中倡導一點,即應當及時地同社會大眾溝通,如開設聽證會等。 網路民意在這些方面所呈現出來的巨大推動力主要表現為:
(1).網路民意有利於公共政策制定民主化
這是能夠有效地體現大眾意願的行政方式之一,同時也是當前行政部門出台法律條款的一大基礎。這就意味著行政部門必須要將社會各界的意願充分調動起來,並且在出台過程之中協調民眾的想法和要求。因為這些條款的設定是基於社會人士之平等地位而建立的,並藉助交流、互動、商定等方式得以實現的。畢竟,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因此每個人的意願都具有各種差異性,那麼,能否將這些差異協調好從而傳達出群眾的想法是一大難題。在這樣的背景下,行政部門必然要藉助多與民眾交流、多同社會各界建立友好關系,從而促進不同獨立群體能夠有效地為相關規章制度的出台貢獻力量。
(2).網路民意有利於公共政策制定科學化
相關規章制度設計倡導的是進一步實現政策更大化地反映民意。同平面媒體相比,藉助網路平台開展的媒介活動就在數據傳播、速度化、受眾多等方面具有優勢。互聯網上體現出來的民眾意願可以更好地為行政部門建言獻策,並且在海量信息中獲得最有利於大眾共同權益的方法,從而更好地確保了相關法律條款出台的有效性。所以,互聯網上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發揮了群眾的智慧,繼而更好地發展行政部門規劃設計的水平。
(3). 民意表達有利於公共政策制定更加完善
政府部門設定的法律條款規定能不能取得良好的社會影響力,這一評判標準是民眾的反映。新型的公民藉助網路表達自己的訴求,不但說明群眾是其主體構成,也說明群眾是社會活動參與的主體。因此,在相關規章制度的實踐過程中,這一類人群完全能夠將直觀的體會藉助互聯網進行傳播。而且,眾多的行政部門也開始藉助互聯網這一平台來加強同民眾的溝通。基於互聯網為平台的這種對話使得行政部門直接同群眾交流,從而更加直觀地了解了民眾的要求,而這也成為判斷相關規章制度實施好壞的重要標准。如:早在2007年,兩會通過媒介開通的反饋方式,其實就是集中化的一種體現。

❽ 如何改善網路民意對政府政策的影響

網路民意對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影響
在信息技術與互聯網快速發展的影響下,公民在互聯網上逐步開拓了參與政治討論的空間。當公共事務發生後,公民會採用互聯網對該事務進行討論,而網路民意通常與媒體存在某種關聯關系,這種關系可以從兩方面進行分析。一種是網路民意對傳統媒體的後續拓展,傳統媒體通常由於某些公共事務的特殊性不能夠進行深層次的跟蹤和報道,而互聯網則可突破該局限,網路民意可促使公共事務進一步的發展。如孫志剛事件即是在網路民意的幫助下最終得到一個相對完善的處理。另一種方面是網路民意對傳統媒體的導向作用,有些公共事件最初沒有受到媒體的關注,可是在互聯網議題中卻受到民眾的一度關注,因而部門很容易受到民眾輿論的影響而去關注這些事件,最終媒體也會介入進來,而廣泛的民眾基礎為此時媒體的報道提供了更加廣闊的探索空間,使媒體采訪過程更加順利。
一、網路民意給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積極影響
當今互聯網逐步作為採集民情的一種途徑。公眾通過互聯網發達民意的辦法逐漸成為趨勢,這種形式可以摒棄現實中存在的階層觀念,有益於公眾參與公共決策。同時,公眾輿論可以為政策決議提供參考,有助於政府的制定和實施。
互聯網民眾輿論是社會輿論的一種形式,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公民可以通過互聯網實時快速的對政治活動、公共事件進行關注和討論,因此互聯網民意在當今社會對各種政治社會問題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時對政府決策起著積極的作用。具體作用可分為如下幾點:
(1)分放決策權,保證公共決策公正
「重大的事情必須讓廣大人民群眾知道,重大的問題必須經過廣大人民群眾的討論」。政府擬定政策時,為了保證公共決策的公正性,可適當將決策權力轉交給民眾,通過媒體途徑,根據民眾輿論導向來確定決策是否滿足民眾需求。
(2)富集多種民意信息,改善公共危機
公共危機指的是一些突發的危機性事件,通常相對而言比較大的公共危機不僅具有緊急性,同時還有信息不完整、不一致、非正規化傳遞等多種特性。這些特性給傳統媒體帶來了很大的挑戰,信息的完整採集和規律性獲取在應對公共危機時都是相當困難的。因此,所謂的小道消息則屢屢皆是,這樣就會形成很多不真實的傳言和報道。而互聯網則可以作用民意採集的平台,同時通過該平台提供實時的公共危機的詳細信息也有利於民心的穩定,而且也可以很好的遏制謠言的傳播。
(3)提高平等觀念,完善公共事務督促體制
互聯網為民眾提供了一個虛擬的空間,在這個空間中人們沒有年齡之分,沒有貴賤之分,沒有等級之分,這種輕松自由的氛圍為每一個人都提供了平等自由的發言機會。同時,互聯網縮小了地域性,不同區域的人都可以進行實時的互動,互聯網的這些特性使得公眾可以實時便捷的監督公共事務的發展趨勢,同時每個人都能平等的參與到政策決議中。
「利益的權威性分配」的目標對象是全體人民群眾,就普遍層面來說,其包括所有公民的權益,可是就以上數字來看,上網主體民眾分布的失衡並不能適應目標對象廣泛性的需求,所以網路民意並不具有普適性,它與實際民意間有一定的差異。
其次,在互聯網中,信息的真實性難以確定,匿名性質一方面為網民提供言論上自由,另一方面也使互聯網成為謠言滋生的平台。互聯網之所以成為謠言蔓延擴散的主要陣地,是因為在互聯網中,信息的擴散是及其自由的,缺少障礙的存在,同時信息源和資源的出口具有多樣性。此外,在互聯網文化中,缺少依據、不管真實狀況的滿嘴亂言、胡說八道也是屢見不鮮。曲解自身所聽所看之言,扭曲事實之事也常有發生。作為網民,需要從實際出發,以事實為依據,出言有據,說自己說的話負責。可是一大部分網友缺乏這種認識和概念,僅憑自己的主觀想法肆意亂說,巧言胡語,更有甚者,不了解事實狀況就確信地傳播著他們堅定為「事實」的謠言。而對自身話語會產成何種社會反映以及後果完全不顧。即使被實際情況證明所說言論是錯誤的,仍然毫無悔改之意,更不用說去自我檢討,認識和改正自身錯誤。一些掩藏真實情況的的政治言論,乃至那些居心叵測的對政府、對黨、對國家誣陷、謾罵的話語,如果通過互聯網被大范圍擴散,會讓謠言四起,迷惑群眾的認識,影響公共輿論傾向。倘若在這個時候官方仍然不去對事實作出解釋,而任謠言肆虐,這種置之不理的態度會造謠言影響政府公信力,造成人民群眾的恐慌心理,打破社會的各個方面穩定發展的環境。
最後,網路民意存在有沒有被理性表述的問題。民眾通常從兩個層面去考慮這個問題,一個層面是互聯網的匿名性質,這使發言者毫無顧慮,發言者在互聯網中不需要為自己所說的話負責,他們的言論常常具有游戲的心理,不能確保它們正確或合乎道理,也常常包含著
互聯網給予了廣大人民群眾極大的自由發表自身言論,可是須多人依舊不會使用這種權利。一方面網路民意對言論自由具有顯著的良好影響,另一方面它在不知不覺中增加了民眾思維的不理性,使整體民意在表述過程中更加不理性,最明顯的是顯示出民眾缺乏理性的感性思維。倘若對民眾的表述空間不加以制約,極易導致很多盲目性的活動和行動,如抗議等。互聯網文化的不和諧,最明顯地反映在互聯網的語言暴力。很多話語以監督為名,對反對自己觀念的人斥責辱罵,不容不同意見,乃至惡言相譏,常常用傻子相諷,或用窮矮搓相擊。諷刺辱罵等等產生極其惡劣的影響。
二、網路民意對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過程的影響
具體到涉及大眾利益的法律制定中,一定要關注如何讓網路民意發揮作用從而實現其進入到決策層面,此外還要認識到它在制定這些條款之中所不可或缺的重要的地位。那麼,它在實現的過程中也要注意以下問題:
相關法律內容進入到決策層面時應當注意到社會大眾的意願以及在這方面的社會效應; 在設計的過程中倡導一點,即應當及時地同社會大眾溝通,如開設聽證會等。
網路民意在這些方面所呈現出來的巨大推動力主要表現為:
1.網路民意有利於公共政策制定民主化
這是能夠有效地體現大眾意願的行政方式之一,同時也是當前行政部門出台法律條款的一大基礎。這就意味著行政部門必須要將社會各界的意願充分調動起來,並且在出台過程之中協調民眾的想法和要求。因為這些條款的設定是基於社會人士之平等地位而建立的,並借
助交流、互動、商定等方式得以實現的。畢竟,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因此每個人的意願都具有各種差異性,那麼,能否將這些差異協調好從而傳達出群眾的想法是一大難題。在這樣的背景下,行政部門必然要藉助多與民眾交流、多同社會各界建立友好關系,從而促進不同獨立群體能夠有效地為相關規章制度的出台貢獻力量。
2.網路民意有利於公共政策制定科學化
相關規章制度設計倡導的是進一步實現政策更大化地反映民意。同平面媒體相比,藉助網路平台開展的媒介活動就在數據傳播、速度化、受眾多等方面具有優勢。互聯網上體現出來的民眾意願可以更好地為行政部門建言獻策,並且在海量信息中獲得最有利於大眾共同權益的方法,從而更好地確保了相關法律條款出台的有效性。所以,互聯網上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發揮了群眾的智慧,繼而更好地發展行政部門規劃設計的水平。
3. 民意表達有利於公共政策制定更加完善
政府部門設定的法律條款規定能不能取得良好的社會影響力,這一評判標準是民眾的反映。新型的公民藉助網路表達自己的訴求,不但說明群眾是其主體構成,也說明群眾是社會活動參與的主體。因此,在相關規章制度的實踐過程中,這一類人群完全能夠將直觀的體會藉助互聯網進行傳播。而且,眾多的行政部門也開始藉助互聯網這一平台來加強同民眾的溝通。基於互聯網為平台的這種對話使得行政部門直接同群眾交流,從而更加直觀地了解了民眾的要求,而這也成為判斷相關規章制度實施好壞的重要標准。如:早在2007年,兩會通過媒介開通的反饋方式,其實就是集中化的一種體現。

❾ 網路為政府公共關系帶來哪些影響

新媒體環境下地方政府公共危機公關存在的問題:1.危機公關主體媒體素養較差。近年來,社會中出現了大量有悖常理、對人民群眾情感與理性造成極大沖擊的公共危機,在此類公共事件中,政府都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事實上,雖然互聯網輿論有能力成為公權力機關改善自身的重要動力,但若是每當出現公共危機時,政府都不能夠體現出其在擁有龐大資源下應體現的功能,那麼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仍將出現。2.缺乏科學合理的危機應對手段。目前,在公共危機預警、處理、評估機制的建構上,各地政府需給予充分重視,避免陷於被動地位。《突發事件應對法》為地方政府解決與應對突發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因為危機管理體系尚未得到完善與優化,危機預警與應急制度也難以滿足危機公關的需要,地方政府仍存在危機應急反應慢,各部門相互分離,區域之間、單位之間缺乏合作等問題。3.部分單位濫用公共權力。針對部分單位濫用公共權力問題,通過新媒體來曝光是一個很好的監督途徑,避免了在傳統監督制度下舉報人信息暴露招致報復的風險。4.信息流通不暢。新媒體的出現拉近了地區與地區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互動交流,同時也滋生了民眾需求與政府供給不配套的問題。受多種因素的相互影響,這些問題將會導致政府內部信息傳播緩慢、滯後,一旦危機事件爆發,甚至會損害公眾的利益、破壞政府公信力、危害社會的安定與和諧。
對策:1.提高地方政府危機公關水平。增強危機公關意識,提升新媒體使用能力。在處理公共危機的過程中,各級政府應積極面對,採取完善的應急措施,通過微博、微信等新媒體來發布澄清信息,還可以將各個官方微博聯合起來發布信息,提高信息發布的權威性,及時安撫公眾情緒,促進危機事件的有效解決。2.加強與公眾的溝通。當前,有關各方在重視互聯網輿論的同時,也應該探索建立一個非互聯網的、對各方觀點更具包容性的溝通平台。更應該在法律框架內讓更多的互聯網意見領袖參與到行政決策過程中,建立起一個更為和諧、能夠包容各方意見的互聯網協商機制,有效舒緩過於緊張的互聯網輿論氛圍。網民還應該明白,毫無根據的造謠、謾罵並不會使事態往好的方向發展,只會在宣洩情緒後損毀自己的形象。要構建政府公信力,就應該重點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雖然互聯網輿論場的凈化是一項需要長時間努力的系統工程,但「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唯有真誠而務實地行動,才能夠使現狀改變。而政府在理念與實務上的改革,更與各方未來在互聯網輿論中扮演的角色及作用有深刻聯系。3.構建新媒體語境下的高效率公共信息平台。網路時代,政府必須提高在政策制定、政策落實、行政等方面上的公開性與透明度,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群眾的意願訴求來開展宣政、問政等工作,維護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與政府的良好形象,避免在出現公共危機事件時,由於相關部門准備工作不充分,而使政府陷於被動的局面,導致危機事件惡化。要對網路輿論的監管與操作體系進行創新與調整,使其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在開展管理工作過程中,要保證有關信息的公開性。
根據危機不同階段構建地方政府公共危機公關應對機制:一是在危機潛伏階段建立輿情預警與收集機制。地方政府應該通過各種數據來把握好互聯網輿情走向,分析互聯網輿情發展的客觀規律,為相關決策者提供更客觀、科學的建議。二是在危機初顯階段建立信息公開機制。信息公開不僅僅是政治倫理上應盡的義務,更是法理上應承擔的責任。要健全現有新聞發言人制度,第一時間發布與事件有關的新聞與政府的應對措施,避免社會出現恐慌情緒。要依法保護互聯網謠言事件中的受害人,並對加害人(即謠言信息源頭)從嚴從重打擊,為網民建立誠信仁愛的互聯網輿論觀念。三是在危機發生階段建立輿情引導機制。在公共危機爆發之後,政府應該對公共危機中的互聯網輿論尤其是自媒體輿論給予高度重視,收集和回應民意,回應互聯網民意、客觀公布事件信息,舒緩乃至消除公眾的恐慌情緒。同時,在應對公共危機的過程中,各級政府在鞏固對於傳統媒體的掌握時,也要加強與新媒體的合作,對能夠翔實迅速發布事件新聞的媒體進行褒獎,並力求通過各種手段保證媒體的科學性、客觀性,而不僅僅是通過消極地封鎖信息、刪除網帖、禁止媒體報道來控制事態。要盡量避免群體性事件暴力化、非理性化,避免刺激參與者已經極其敏感的神經,以理性冷靜的姿態理解群眾訴求。培養意見領袖,在危機輿情出現時,意見領袖將幫助政府引導互聯網輿情,營造理性、客觀的輿論氛圍。四是在危機消退期建立輿情處理機制。當公眾對政府的處置或行政行為表示質疑時,地方政府必須根據法律流程開展調查,並在不影響調查的前提下全程公開信息。還應該按照法律法規,對事件中的受害人進行定損賠償,並協助他們進行各項安置工作。對相關責任人從嚴從重處理,責令責任人所在單位限期整改,將地方政府的風險分攤到各個部門身上。

❿ 從影響公眾心理變化的角度談政府如何改善公眾社會心態

一、從眾的定義

從眾心理(conformity),指個人受到外界人群行為的影響,而在自己的知覺、判斷、認識上表現出符合於公眾輿論或多數人的行為方式。

實驗表明只有小部分人能夠保持獨立性,不被從眾,因此從眾心理是部分個體普遍所有的心理現象。

從眾行為的特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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