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安全法實施5周年的意義具體如下所示:
1、以網安法為基礎構建的網路安全法規體系逐漸健全
五年來,繼《網路安全法》施行後,又有《電子商務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出台。
若乾重要的國務院行政法規、國務院部門規章也依據《網路安全法》制定。比如2017年《網路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試行)》,其在2020年升級為《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又於2021年修訂。可以說,網路安全法律規則體系蔚然成林。
2、網路安全治理的社會參與更加廣泛
全國各級網路舉報部門受理舉報數量由2017年的5263.9萬件上升為2020年的16319.2萬件。
3、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開展的網路空間治理專項活動規范化提升,治理能力不斷加強
在執法依據上,互聯網領域法律與互聯網細分領域配套制度逐步建立,進一步規范和保障了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行政執法職責。
在治理主體上,國家網信辦積極與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合作,多部門聯合推進《網路安全法》實施落地,積極構建協同聯動的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此外,國家網信辦還通過政企聯動、行業自治引導企業增強自治意識,督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高了監管效能。
4、規范了企業運營
《網路安全法》實施五周年以來,對於企業安全運營也有了極大的改善。正是有了這一法律,讓我國的互聯網企業更加規范,更能持久健康地發展,對於促進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也有著非常大的促進意義。而這種影響,還將持續很久。
❷ 《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和促進文明行為,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全社會文明程度,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文明行為的促進及相關工作。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文明行為,是指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規定,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符合社會主義道德要求,維護公序良俗、引領社會風尚、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行為。
第四條文明行為的促進應當堅持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推進、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共同參與,實現共建、共治、共享。
第五條縣級以上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統籌推進本行政區域內文明行為的促進工作。
縣級以上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和宣傳等事宜。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統籌推進。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文明行為的宣傳、落實等工作。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加強文明行為的宣傳引導,協助做好本轄區文明行為的促進工作。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文明行為促進工作。
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應當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做好文明行為促進工作。
第八條全社會應當共同促進文明行為的養成和踐行。
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應當發揮各自職能作用,積極做好文明行為促進工作。
新聞媒體應當積極宣傳文明行為,傳播文明理念,監督不文明行為,營造全社會促進文明行為的良好氛圍。
公民應當支持和積極參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對不文明行為進行勸阻、制止或者舉報、投訴。國家工作人員、教育工作者、社會公眾人物等應當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發揮示範表率作用。
第二章行為規范
第九條公民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維護國家和社會利益;
(二)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
(三)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弘揚時代精神、民族精神和甘肅精神;
(四)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公民道德准則、行業規范、行為公約和其他文明行為准則。
第十條單位和個人應當維護公共秩序,自覺遵守下列規定:
(一)經營活動、個人活動不妨礙公共秩序和公共交通;
(二)開展娛樂、健身、商業宣傳等活動應當合理使用場地、音響器材等設施設備,不影響他人工作和生活;
(三)在公共場所著裝得體,舉止文明;
(四)參加集會, 觀看文藝演出、體育比賽、各類展覽等,服從現場管理,不影響他人和公共秩序;
(五)恪盡監護責任,避免未成年人在公共場所影響他人;
(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序上下,乘坐直梯先出後進、乘坐扶梯靠右側站立;
(七)購買商品或者等候服務遵守秩序,依次排隊;
(八)不在禁煙場所(區域)吸煙;
(九)不在公共場所酗酒滋事;
(十)不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
(十一)不高空拋物,防止高空墜物;
(十二)法律、法規的其他規定。
第十一條公民應當愛護公共環境衛生,自覺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隨地吐痰、便溺,文明如廁,愛護公廁設施;
(二)不亂扔果皮、紙屑、塑料袋、口香糖、煙頭等廢棄物;
(三)按照規定分類投放垃圾;
(四)不隨意在建築物、構築物、地面等公共設施上塗寫、刻畫、噴塗、粘貼;
(五)不損壞公共環境衛生設施、花草樹木,不在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
(六)遵守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
(七)遵守飼養畜禽的有關規定;
(八)文明祭掃,不在非指定公共場所拋灑、焚燒祭奠物品;
(九)法律、法規的其他規定。
第十二條公民應當文明出行,自覺遵守下列規定:
(一)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道路右側行走,通過有交通信號指示的路口,按照交通信號指示通行,不隨意橫穿道路、跨越道路隔離設施;
(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動為老、幼、病、殘、孕乘客讓座,不得強行佔座;
(三)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公共交通工具駕駛人員依法履行工作職責,危害公共安全;
(四)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等應當在規定區域停放,嚴禁惡意損壞、拋棄;
(五)駕駛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應當自覺禮讓行人,停放車輛規范有序,服從管理;
(六)駕駛機動車應規范使用燈光、喇叭,低速通過積水路段,不向車窗外拋灑物品;
(七)駕駛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主動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車等應急車輛,不得違法佔用應急車道;
(八)法律、法規的其他規定。
第十三條公民應當文明旅遊,自覺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旅遊管理規定,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和信教群眾的宗教信仰;
(二)保護生態環境,不破壞、毀損公共設施和文物古跡、風景名勝等旅遊資源;
(三)愛護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不得有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行為;
(四)服從景區景點引導、管理,不得有危及他人以及自身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
(五)法律、法規的其他規定。
第十四條公民應當維護社區文明,鄰里友善、團結互助,自覺遵守下列規定:
(一)合理使用共用區域,不亂搭亂建,不在建築物的陽台外、窗外、屋頂、平台、外走廊、樓道等空間堆放、吊掛影響他人生活、危害他人安全的物品,不佔用小區綠地、空地飼養家禽、種植蔬果花卉等;
(二)愛護共用設施設備,不佔用消防通道,不擅自佔用他人車位;
(三)在室內進行裝修裝飾作業,安裝空調和排煙設施,使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娛樂、體育鍛煉等活動,應當遵守有關規定,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干擾周圍居民正常生活;
(四)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不在建築物內的共用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
(五)法律、法規的其他規定。
第十五條公民應當文明就醫,遵守就醫秩序和醫療場所有關規章制度,尊重和服從醫護人員的指導和管理;通過合法途徑處理醫療糾紛,不得在醫療場所聚眾滋事,不得危害醫護人員人身安全,不得損害醫護人員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公民應當自覺維護校園環境和愛護教學設施,遵守教學秩序,不得以任何方式侮辱、謾罵、威脅、毆打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校園聚眾滋事,擾亂教育教學秩序。
學校應當加強文明校園建設,防止校園欺凌現象發生,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和安全。
第十七條公民應當文明上網,不得編造、發布和傳播虛假信息、低俗淫穢信息以及危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其他信息。
第十八條公民應當自覺增強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移風易俗,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不購買、食用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交易、食用的野生動物。
第十九條公民患有傳染性疾病時,應當自覺遵守有關公共衛生防疫的規定,並接受相關部門和機構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飼養犬只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文明養犬:
(一)攜犬出戶時由成年人用束犬鏈牽領,主動避讓他人,不得進入禁犬區域;
(二)及時清理犬只在公共區域排泄的糞便;
(三)管理好所養犬只,防止干擾他人生活。
飼養其他寵物,應當管理好所養寵物,避免干擾他人生活。
第二十一條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履職盡責、勤政務實、廉潔奉公,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從事社會服務的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教育、醫療工作者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范,文明執業;
(二)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金融、通信、物業、物流等行業從業者應當遵守行業規范、誠信經營、文明服務;
(三)公共交通工具駕駛人員應當遵守職業規范,按照規定班次、線路行駛, 不得追逐競駛、串線運營、甩客宰客,不得損害乘客合法權益、危害乘車安全;
(四)旅遊從業人員不得強迫遊客購物並私自安排旅遊項目;不得對遊客有侮辱、謾罵、威脅、毆打等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設置隔離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等,防止或者減少渣土、揚塵、污水、噪音和有毒有害物質、氣體等影響市容市貌和環境質量。
第二十三條公共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規勸等提示牌。
機場、車站、碼頭等應當規范設置購票區、等候區、出入通道,設置醒目導向標志,保持環境整潔衛生;加強乘客購票、等候、進出場站引導管理,維護正常秩序。
旅遊景區景點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應當完善旅遊設施設備,科學合理設置游覽導向、服務規范、注意事項等標志;加強巡查管理,做好客流調控,維護正常旅遊秩序,及時勸阻、制止遊客不文明行為,保障遊客安全有序參觀游覽。
第三章倡導鼓勵
第二十四條倡導鼓勵全社會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開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紅色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傳播和普及活動,提升文明素養。
第二十五條倡導尊老愛幼,尊師重教,團結友愛,互幫互助。
第二十六條倡導鼓勵單位和個人積極參與志願服務活動,建立志願服務組織,拓寬志願服務領域,創新志願服務方式。
第二十七條鼓勵和支持見義勇為行為,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人員。
第二十八條倡導鼓勵個人依法無償獻血、自願捐獻造血幹細胞、人體組織和器官。
第二十九條倡導孝老愛親、家庭和睦、勤儉持家,樹立良好家風。
鼓勵和提倡婚嫁文明,自覺抵制高額彩禮,反對鋪張浪費。
鼓勵和提倡節儉喪葬,自覺抵制大操大辦。
第三十條倡導下列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一)文明就餐,不鋪張浪費,使用公筷公勺取餐,推行分餐制;
(二)低碳生活,節約水、電、氣等資源;
(三)綠色出行,優先選擇乘坐、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四)熱愛學習,崇尚科學,情趣健康,抵制愚昧迷信及其他低俗活動;
(五)法律、法規的其他規定。
第三十一條倡導鼓勵單位和個人從事擁軍優屬、崇尚英烈等活動,積極參與扶貧、濟困、助學、助殘、救孤等慈善公益活動。
第三十二條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支持其工作人員、成員參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對表現突出的應當予以鼓勵表彰。
第三十三條鼓勵在求職招聘、享受社會服務等方面,對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受到表彰的組織和個人予以優待。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在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典型評選表彰活動中,應當將文明行為表現情況作為評選推薦條件。
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事機構應當依據有關規定,對文明行為促進工作進行文明程度指數測評。
第三十五條網路安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推動網路文明建設,完善互聯網信息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網路不文明行為的監測、預警和治理。
第三十六條發展改革、市場監管等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規范信用信息的歸集、存儲和使用。
第三十七條公安機關在依法打擊違法犯罪、開展治安防範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過程中,應當加強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第三十八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地鐵、公共汽車、計程車等公共交通工具運營單位的監督管理,督促其開展從業者職業道德教育,提升文明服務水平。
第三十九條民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社會組織管理,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的作用。加強教育引導,推進婚俗、殯葬改革。
第四十條教育主管部門應當推進文明校園建設,督促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制定校園文明行為規范,將文明行為考核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第四十一條商務、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將文明服務納入行業服務標准,督促引導有關單位制定具有行業特色的文明服務標准,開展文明服務評比活動。
第四十二條城市管理部門應當積極探索數字化城市管理方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第四十三條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小區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實施居民公約、村規民約、業主公約,引導文明行為,勸阻不文明行為,宣傳文明先進典型。
第四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不文明行為舉報、投訴、查處制度,公布投訴舉報電話、信箱等,及時受理、查處不文明行為。對舉報人、投訴人的身份信息等應當予以保密。
單位和個人有權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供視頻或者照片舉報、投訴不文明行為和不履行文明行為促進工作職責的單位及工作人員。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負有文明行為促進工作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依法及時受理投訴或者不及時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處理的,違反規定泄露投訴人、舉報人身份信息的;
(二)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監督檢查的。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八項規定,在禁煙場所(區域)吸煙的,由相應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隨地吐痰、便溺,破壞公廁衛生,隨地亂扔果皮、紙屑、塑料袋、口香糖、煙頭等廢棄物的,由相應行政主管部門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採取補救措施外,可以並處警告、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在建築物、構築物、地面等公共設施上塗寫、刻畫、噴塗、粘貼的,由相應行政主管部門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採取補救措施外,可以並處警告、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規定,在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的,由相應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並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破壞公廁設施的;違反第三項規定,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垃圾的;違反第五項規定,損壞公共環境衛生設施、花草樹木的;違反第六項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違反第七項規定,不遵守飼養畜禽有關規定的,由相應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攜帶犬只外出進入禁犬區域,未按規定使用束犬鏈,未及時清理犬只糞便的,由相應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不聽勸阻,攜帶寵物強行進入賓館、飯店等公共場所,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其他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條本條例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❸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第四條 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第五條 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
第六條 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採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網路安全意識和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促進網路安全的良好環境。
第七條 國家積極開展網路空間治理、網路技術研發和標准制定、打擊網路違法犯罪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網路治理體系。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九條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條 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條 網路相關行業組織按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制定網路安全行為規范,指導會員加強網路安全保護,提高網路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❹ 如何保證網路安全
保障網路安全措施如下: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法律依據】
《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❺ 國家什麼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八條規定,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❻ 2022年國家網路安全宣傳主題手抄報
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人人有責。
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大局。
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只有逗號,沒有句號;和諧溫馨寧波建設,只有起點,沒有終點。
個人信息勿泄露,安全意識存心頭。
加強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做好自己的安全衛士。
加強個人信息保護,防止個人信息泄露。
健全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增強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全方位打造個人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提升廣大市民個人信息安全素養。
人人關心信息安全,家家享受智慧服務。
人人知安全,幸福笑開顏。
手拉手保護個人信息,心連心建設智慧寧波。
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保護個人合法權益。
加強數據安全保護,防範網路欺詐騙局。
數據無價,丟失難復;手機安全,殺毒護航。
網路欺詐花樣百出,杜貪便宜讓違法之徒無機可乘!
倖幸苦苦賺十年,網路賭博全賠完。
網路身份可信,網路安全可保
加強防範意識,嚴守個人信息
網羅天下之事,安為萬事之先
樹立網安意識,莫念無名之利
盡網安之責,享網路之便
網安則天下安,失網則失天下
網路安全,關系你我他
網路連著你我他,防騙防盜兩手抓
在信息的海洋中,千萬不要「迷航」!
文明上網由我先行,攜手共書網上明文。
智能改變生活,預見指引未來。
手拉手保護個人信息,心連心建設智慧寧波。
網路提高知識的速度,文明提高生活的質量。
私隱保護做得好,網路使用沒煩惱。
智能生活,有預則贏。
網路是學習的新源泉,對待源泉要飲水思源。
網路資源要利用,網路文明要謹記。
增強網路安全意識,提高識騙防騙能力。
要保管好自己的證件,注意保護個人信息。
智造新安全,安享新生活。
網路安全同擔,網路生活共享。
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共建美好幸福家園。
❼ 網路安全主題的標語
1、上網不上癮,健康又文明。
2、智造新安全,安享新生活。
3、私隱加把鎖,騙徒遠離我。
4、網路恆久遠,文明永留傳。
5、乘信息快車,請系好安全帶。
6、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人人有責。
7、保護個人信息,享受美好人生。
8、保護個人資料,尊重他人私隱。
9、君子之於網事,於節於禮於制。
10、打造網路傳奇,經典引領未來。
11、提倡誠實守信,促進網路安全。
12、智能互聯天下,有預則立未來。
13、智能改變生活,預見指引未來。
14、給網路安扇門,讓文明有個家。
15、維護網路安全,保護個人隱私。
16、網路安全同擔,網路生活共享。
17、個人信息勿泄露,安全意識存心頭。
18、個人資料要小心,資訊安全勿輕心。
19、互聯網上路路通,個人資料勿放鬆。
20、處理資料要謹慎,安全第一最穩陣。
21、安全意識深入心,爭當中國好網民。
22、私隱保護做得好,網路使用沒煩惱。
23、網路資源要利用,網路文明要謹記。
24、聚網路文明之風,傳文明網路之行。
25、謹慎保護個人,開心暢游網路世界。
26、人人關心信息安全,家家享受智慧服務。
27、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共建美好幸福家園。
28、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大局。
29、同心共築中國夢想,合力共建網路強國。
30、增強個人信息安全,提升自我防範意識。
31、增強網民安全意識,提升基本防護技能。
32、增強網路安全意識,提高識騙防騙能力。
33、掌握網路安全知識,保護個人安全信息。
34、除網路陋習,講勤學上進,樹文明新風。
35、要保管好自己的證件,注意保護個人信息。
36、不昧己心,不盡人情,不竭物力,文明上網。
37、加強個人信息安全防護,提升自我保護意識。
38、同撐資料安全保護傘,共築信息隱患防火牆。
39、手拉手保護個人信息,心連心建設智慧寧波。
40、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保護個人合法權益。
41、網路提高知識的速度,文明提高生活的質量。
42、網路是娛樂的新窗口,對待窗口要收放自如。
43、網路是學習的`新源泉,對待源泉要飲水思源。
44、網路是就業的新領域,對待領域要開發資源。
45、倡議文明上網,承諾網上文明,共建文明網路。
46、加強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做好自己的安全衛士。
47、豐富的網路讓人心充實,純凈的心靈使網路文明。
48、健全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增強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49、切實增強網路安全意識,共同提高識騙防騙能力。
50、增強社會網路安全意識,提高全民網路安全知識水平。
51、除網路陋習,講勤學上進,樹文明新風,建和諧校園。
52、網文化之精華,絡天下之精英,聞世間之正事,明做人之德行。
❽ 國家網信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什麼和應急工作機制
報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11月7日通過,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全國人大通過《網路安全法》的重大意義在於,從此我國網路安全工作有了基礎性的法律框架,有了網路安全的「基本法」。作為「基本法」,其解決了以下幾個問題:
1、明確了部門、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2、規定了國家網路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重大指導思想、理念;
3、將成熟的政策規定和措施上升為法律,為政府部門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體現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國要求;四是建立了國家網路安全的一系列基本制度,這些基本制度具有全局性、基礎性特點,是推動工作、夯實能力、防範重大風險所必需。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五十二條 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並按照規定報送網路安全監測預警信息。第一條 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❾ 校園網路安全主題標語
校園網路安全主題標語(精選50句)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許多人對一些廣為流傳的'標語都不陌生吧,標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會經濟制度的本質和社會的文明程度,它的意義十分重大。那麼你有真正了解過標語嗎?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校園網路安全主題標語,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樹立網安意識,莫念無名之利
2、保護個人信息,享受美好人生。
3、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人人有責。
4、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大局。
5、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只有逗號,沒有句號;和諧溫馨寧波建設,只有起點,沒有終點。
6、加強個人信息安全防護,提升自我保護意識。
7、全方位打造個人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提升廣大市民個人信息安全素養。
8、人人關心信息安全,家家享受智慧服務。
9、人人知安全,幸福笑開顏。
10、手拉手保護個人信息,心連心建設智慧寧波。
11、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保護個人合法權益。
12、同撐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傘,共築個人信息隱患防火牆。
13、妥善運用及保護個人信息,避免因個人信息泄露而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14、要保管好自己的證件,注意保護個人信息。
15、保護個人資料,尊重他人私隱。
16、處理資料要謹慎,安全第一最穩陣。
17、個人資料保護好,安全使用無煩惱。
18、個人資料要小心,資訊安全勿輕心。
19、互聯網上路路通,個人資料勿放鬆。
20、謹慎保護個人資料,開心暢游網路世界。
21、網路連著你我他, 網路連著你我他,防騙防盜兩手抓。
22、安全上網,健康成長。
23、個人信息勿泄露,安全意識存心頭。
24、加強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做好自己的安全衛士。
25、私隱保護做得好,網路使用沒煩惱。
26、私隱加把鎖,騙徒遠離我。
27、私隱重要勿輕心,預防泄漏要謹慎。
28、同撐資料安全保護傘,共築信息隱患防火牆。
29、加強個人信息保護,防止個人信息泄露。
30、健全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增強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31、網路安全始於心,安全網路踐於行
32、注意網路安全,保護個人隱私。
33、提高公眾信息保護意識,扞衛個人信息安全。
34、提升自我防護意識,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公司網路信息安全口號網路。
35、網路創造幸福時代,安全守護綠色家園
36、增強個人信息安全,提升自我防範意識
37、智造新安全,安享新生活。
38、做好個人信息安全防護,不要隨意泄露個人資料。
39、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共建美好幸福家園。
40、文明上網引領時尚,強化安全成就夢想!
1、築牢網路安全基石,成就網路強國夢想。
2、網安則國安,國安則民安。
3、網路連著你我他,安全防範靠大家。
4、網上公開巡查,打造清明網路空間—淄博。
5、文明上網,不觸法律紅線;安心用網,共享多彩生活。
6、上網需謹慎 「中獎」莫當真。
7、隱私加把鎖,騙徒遠離我!
8、守護人民網路、建設網路強國。
9、加強數據安全保護,防範網路欺詐騙局。
10、數據無價,丟失難復;手機安全,殺毒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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