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兒童個人信息網路保護規定
兒童個人信息網路保護規定是什麼?
第一條為了保護兒童個人信息安全,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兒童,是指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通過網路從事收集、存儲、使用、轉移、披露兒童個人信息等活動,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製作、發布、傳播侵害兒童個人信息安全的信息。
第五條兒童監護人應當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教育引導兒童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和能力,保護兒童個人信息安全。
第六條鼓勵互聯網行業組織指導推動網路運營者制定兒童個人信息保護的行業規范、行為准則等,加強行業自律,履行社會責任。
第七條網路運營者收集、存儲、使用、轉移、披露兒童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正當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確、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則。
第八條網路運營者應當設置專門的兒童個人信息保護規則和用戶協議,並指定專人負責兒童個人信息保護。
第九條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轉移、披露兒童個人信息的,應當以顯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兒童監護人,並應當徵得兒童監護人的同意。
第十條網路運營者徵得同意時,應當同時提供拒絕選項,並明確告知以下事項:
(一)收集、存儲、使用、轉移、披露兒童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二)兒童個人信息存儲的地點、期限和到期後的處理方式;
(三)兒童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措施;
(四)拒絕的後果;
(五)投訴、舉報的渠道和方式;
(六)更正、刪除兒童個人信息的途徑和方法;
(七)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
前款規定的告知事項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當再次徵得兒童監護人的同意。
第十一條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兒童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兒童個人信息。
第十二條網路運營者存儲兒童個人信息,不得超過實現其收集、使用目的所必需的期限。
第十三條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加密等措施存儲兒童個人信息,確保信息安全。
第十四條網路運營者使用兒童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目的、范圍。因業務需要,確需超出約定的目的、范圍使用的,應當再次徵得兒童監護人的同意。
第十五條網路運營者對其工作人員應當以最小授權為原則,嚴格設定信息訪問許可權,控制兒童個人信息知悉范圍。工作人員訪問兒童個人信息的,應當經過兒童個人信息保護負責人或者其授權的管理人員審批,記錄訪問情況,並採取技術措施,避免違法復制、下載兒童個人信息。
第十六條網路運營者委託第三方處理兒童個人信息的,應當對受委託方及委託行為等進行安全評估,簽署委託協議,明確雙方責任、處理事項、處理期限、處理性質和目的等,委託行為不得超出授權范圍。
前款規定的受委託方,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網路運營者的要求處理兒童個人信息;
(二)協助網路運營者回應兒童監護人提出的申請;
(三)採取措施保障信息安全,並在發生兒童個人信息泄露安全事件時,及時向網路運營者反饋;
(四)委託關系解除時及時刪除兒童個人信息;
(五)不得轉委託;
(六)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兒童個人信息保護義務。
第十七條網路運營者向第三方轉移兒童個人信息的,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
第十八條網路運營者不得披露兒童個人信息,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披露或者根據與兒童監護人的約定可以披露的除外。
第十九條兒童或者其監護人發現網路運營者收集、存儲、使用、披露的兒童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有權要求網路運營者予以更正。網路運營者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更正。
第二十條兒童或者其監護人要求網路運營者刪除其收集、存儲、使用、披露的兒童個人信息的,網路運營者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予以刪除,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一)網路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存儲、使用、轉移、披露兒童個人信息的;
(二)超出目的范圍或者必要期限收集、存儲、使用、轉移、披露兒童個人信息的;
(三)兒童監護人撤回同意的;
(四)兒童或者其監護人通過注銷等方式終止使用產品或者服務的。
第二十一條網路運營者發現兒童個人信息發生或者可能發生泄露、毀損、丟失的,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補救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立即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並將事件相關情況以郵件、信函、電話、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受影響的兒童及其監護人,難以逐一告知的,應當採取合理、有效的方式發布相關警示信息。
第二十二條網路運營者應當對網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法開展的監督檢查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條網路運營者停止運營產品或者服務的,應當立即停止收集兒童個人信息的活動,刪除其持有的兒童個人信息,並將停止運營的通知及時告知兒童監護人。
第二十四條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可以向網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
網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收到相關舉報的,應當依據職責及時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網路運營者落實兒童個人信息安全管理責任不到位,存在較大安全風險或者發生安全事件的,由網信部門依據職責進行約談,網路運營者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的,由網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據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被追究法律責任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記入信用檔案,並予以公示。
第二十八條通過計算機信息系統自動留存處理信息且無法識別所留存處理的信息屬於兒童個人信息的,依照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B. 兒童個人信息網路保護規定
兒童個人信息網路保護規定年齡為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身心發育尚未成熟,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等思想體系正在形成,自我保護意識薄弱,個人信息如若遭不法者利用,可能導致嚴重後果,需要立法給予保護。
從全球兒童個人信息保護總體形勢來看,兒童逐步成為隱私泄露和身份盜竊的高危人群。在美國,每年有130萬兒童信息被盜用,是成年人的51倍,近年來,澳大利亞、韓國等國家也紛紛出台兒童個人信息保護專門規定,美國也曾討論修訂《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強化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總體來看,各國兒童數據保護呈加嚴趨勢。從我國實踐情況來看,未成年人的互聯網普及率達到93.7%,不滿18周歲網民數量高達1.69億,但普遍缺乏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其中11歲以下的兒童對隱私設置的了解較少,11至16歲兒童中僅26%的兒童採取網上隱私保護措施。
兒童作為特殊主體,一方面由於其心智尚不成熟,對其個人信息的價值及被違法收集、使用的後果缺乏清晰的認知,另一方面,由於兒童本身的自我保護能力不足,難以主動核對其信息的准確性、安全性,一旦信息泄露後也更加容易成為非法侵害的重災區。因此需要網路運營者採取更加具體、更加有力的措施對其進行專門保護。
拓展資料:
兒童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的。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正式發布兒童個人信息網路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製作、發布、傳播侵害兒童個人信息安全的信息,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轉移、披露兒童個人信息的,應徵得兒童監護人的同意。規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
《兒童個人信息網路保護規定》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需由監護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已滿八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除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須經監護人同意、追認。
C. 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法
法律分析:中央網信辦「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網路環境整治」專項行動正式啟動。行動聚焦7類網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突出問題,提出了禁止和規范要求。如輿論和公眾都非常關注的網路直播、短視頻涉未成年人問題,整治辦法就明確要求,嚴禁16歲以下未成年人出鏡直播,嚴肅查處炒作「網紅兒童」行為。而針對近年來網路出現的色情、暴力、拜金、炫富等方面的行為,整治辦法同樣提出了一系列禁止、限制、防止以及清理要求,避免這些不健康行為對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響。對會給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響的兒童不良動漫動畫作品問題、論壇社區、群圈等環節存在危害因素問題、網路「飯圈」亂象問題、少數平台的軟色情表情包問題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四條 保護未成年人,應當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處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項,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給予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
(三)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權和個人信息;
(四)適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五)聽取未成年人的意見;
(六)保護與教育相結合。
第五條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學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國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勞動教育,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教育,培養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抵制資本主義、封建主義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蝕,引導未成年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D. 網路保護和政府保護具體內容
網路保護: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加強未成年人網路素養宣傳教育,培養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網路素養,增強未成年人科學、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網路的意識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網路空間的合法權益。
政府保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未成年人保護協調機制具體工作的職能部門應當明確相關內設機構或者專門人員,負責承擔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或者指定專門人員,及時辦理未成年人相關事務;支持、指導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立專人專崗,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1、保護方式不同,社會保護是指社會生活中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他歸根到底是要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司法保護,司法保護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其他行政機關對未成年人實施的一種特殊保護措施,注意,他是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的!
2,保護定義不同。社會保護的保護對象是不特定的。司法保護的保護對象是特定的。比如關停黑網吧屬於社會保護。他保護的不是某一個人,而是廣大青少年。司法保護的主體是公檢法機構比如你的案例中。主體是公安機關那就是司法保護。
3,保護對象不同:社會保護是指社會生活中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他歸根到底是要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營業性舞廳等不宜未成年人進入司法保護,是指國家機關司法機關和呼叫其他行政機關對未成年人行使路40的一種特殊保護措施,是預防和制止不行的人犯罪的刑事訴訟未成年不公開審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六十四條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加強未成年人網路素養宣傳教育,培養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網路素養,增強未成年人科學、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網路的意識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網路空間的合法權益。
第六十五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路內容的創作與傳播,鼓勵和支持專門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適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點的網路技術、產品、服務的研發、生產和使用。
第八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未成年人保護協調機制具體工作的職能部門應當明確相關內設機構或者專門人員,負責承擔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或者指定專門人員,及時辦理未成年人相關事務;支持、指導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立專人專崗,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第八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開展家庭教育知識宣傳,鼓勵和支持有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第八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並採取措施保障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殘疾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對尚未完成義務教育的輟學未成年學生,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將其送入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E. 未成年保護法六大保護內容
未成年保護法六大保護: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路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該法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而制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五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創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環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員應當協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人。
第二十五條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注重培養未成年學生認知能力、合作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未成年學生全面發展。學校應當建立未成年學生保護工作制度,健全學生行為規范,培養未成年學生遵紀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
第四十二條全社會應當樹立關心、愛護未成年人的良好風尚。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開展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活動和服務。
第六十四條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加強未成年人網路素養宣傳教育,培養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網路素養,增強未成年人科學、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網路的意識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網路空間的合法權益。
第八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未成年人保護協調機制具體工作的職能部門應當明確相關內設機構或者專門人員,負責承擔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或者指定專門人員,及時辦理未成年人相關事務;支持、指導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立專人專崗,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第一百條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F. 兒童個人信息網路保護規定
法律分析:2019年8月22日,《兒童個人信息網路保護規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令第4號,以下簡稱《規定》)公布,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通過網路收集、存儲、使用、轉移、披露不滿十四周歲的兒童個人信息進行規范。 《規定》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針對兒童個人信息的全生命周期提出更為嚴格審慎的規范原則,並落實在具體規則中。 明確兒童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轉移行為應當遵循正當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確、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則。 二是進一步明確兒童及其監護人針對兒童個人信息享有的各項權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兒童個人信息網路保護規定》
第一條 為了保護兒童個人信息安全,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兒童,是指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通過網路從事收集、存儲、使用、轉移、披露兒童個人信息等活動,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製作、發布、傳播侵害兒童個人信息安全的信息。
G. 未成年網路保護內容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提高網路素養,規范自身使用網路的行為。應當通過在智能終端產品上安裝未成年人網路保護軟體、選擇適合未成年人的服務模式和管理功能等方式,避免未成年人接觸危害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網路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網路的時間,有效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一條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H. 青少年網路安全9個注意事項
在家長的指導和監督下上網。合理控制上網時間。注意區分網路與現實區別。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網吧上網。注意保護隱私。避免與陌生網友會面或參與網友聯誼活動。訪問正規的大型網站。在家長的幫助和指導下進行網路購物或交易。警惕校園網路貸款陷阱。
1、平時應該在家長的指導和監督下上網。
2、合理控制上網時間,適度有節制的上網娛樂,避免沉迷於網路。
3、要注意區分網路與現實區別,不要模仿網路虛擬世界中的不良活動。網路是虛擬的,隨意模仿虛擬世界裡的暴力、兇殺、恐怖等行為,在現實生活中可能構成違法犯罪。
4、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網吧上網,特別是黑網吧。有些正規網吧設置了專門給未成年人上網的綠色專區,可以在家長的陪同下上網。但未成年人切記不得進入黑網吧上網。黑網吧大多環境惡劣,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給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極大傷害。
5、要注意保護隱私。不在交談或個人資料中輕易泄露真實姓名、個人照片、身份證號碼、家庭電話和學校名稱等任何能夠識別身份的信息;對包含上述資料的個人網站(如微博、QQ)應設置訪問密碼。不隨意在不知底細的網站注冊會員或向其提供個人資料。
6、應避免與陌生網友會面或參與網友聯誼活動。如果確定需要會面,應由成年人陪伴,選擇白天在公開場合會面,以避免不法分子有機可乘,危機自身安全。
7、盡量訪問正規的大型網站。不訪問包含黃色、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網站。對於網站意外彈出的下載文件或安裝插件等請求應拒絕或詢問專業人士。不輕信網站中發布的諸如幸運中獎等信息,更不要輕易向陌生賬戶匯款。收到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在確認來源可靠前,不要打開附件或內容中的網站地址。
8、應在家長的幫助和指導下進行網路購物或交易,事先對商品信息或交易情況進行核實,不輕易向對方付款或提供銀行卡密碼,警惕網路詐騙。
9、警惕校園網路貸款的陷阱。發生在高校的網路貸款多與中小學時期缺乏網路安全意識有關。
I. 青少年如何預防網路安全
青少年如何預防網路安全
青少年如何預防網路安全,網路現在已經是人們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特別是青少年安全上網教育是一定要做好的。現在孩子的網路教育非常的重要,需要引起家長的重視!一起看看青少年如何預防網路安全吧。
1、建立和完善網路法律體系是有效預防和控制青少年網路犯罪的基本保障,嚴格管理暴力、色情、反動、非科學的信息網上傳播,依法治理網路,凈化網路環境。
2、加強青少年網路道德教育,樹立正確的道德觀和人生觀,增強抵制不良信息的免疫力,規范網路行為。
3、豐富青少年的業餘生活,讓青少年從中找到自己的興趣愛好,讓他們從網路的虛擬世界走出來,到外面尋找精彩。
4、樹立中學生正確的網路觀是網路素質教育的基礎互聯網是科技發展的產物,它已經成了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比如說,中學生會利用互聯網來學習知識,搜集資料,那麼在這樣一個情況下,我們就需要使中學生認識到互聯網的優點和弊端,使他們正確、客觀、全面地認識網路,讓他們知道在互聯網這個世界裡有善惡美醜,在他們認為言論自由的同時,也要認識到法律和道德是無處不在的。
5、網路是一把雙刃劍,在網路中你可以看到五花八門的資訊,其中有好有壞。因此,要使中學生樹立起正確的網路觀,要培養他們的自控和自律能力,並且要善於利用互聯網,互聯網的發明是讓我們利用的,而不是被它所奴役。而且,在進行教育學習中,還要使中學生在互聯網中進行思考,培養其正確健康的三觀。
安全上網,法律法規相繼出台
互聯網發展至今已有數十年,尤其是步入信息爆炸時代之後,互聯網犯罪以及網上違法信息等早期的法律盲區如今已成為各方關注的.重點。在保護青少年遠離互聯網不良信息方面,各國政府相繼出台了相應法規。
美國作為互聯網發展的先行者,尤其注重兒童使用網路的信息安全,先後出台《兒童互聯網保護法》和《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前者要求,接受特定聯邦資助的圖書館和中小學必須採用網路過濾技術等防止未成年人接觸到不恰當和有害的網路內容。而後者則對13歲以下兒童的網上個人信息收集做出限制,對於13歲以下兒童使用部分網站服務時,網站須徵得父母同意。
法國出台的《數字經濟機密法》則對運營商提出要求。根據該法,運營商有責任向用戶提供屏蔽不良信息的攔截軟體。
德國出台了《青少年媒體保護州際協議》並組建青少年媒體保護委員會,旨在保護青少年免受電子媒體中的不良信息帶來的傷害。
日本國會於2008年通過《完善青少年網路利用環境法》,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電信運營商、內容生產商、監護人等都給出了明確的責任要求和處罰辦法。
安全上網,技術手段立竿見影
為應對不良信息對青少年的傷害,除出台法案外,各國了還採取各式技術手段引導青少年安全上網。軟體攔截是其中最為方便和立竿見影的辦法。
英國是最早研究攔截軟體的國家之一,英國政府共選擇了10個本土公司共同研發該項目。目前英國正在敦促各公司開發更廣泛實用的版本,而不再局限於學校。
澳大利亞和芬蘭的家長們也都在使用此類軟體。澳大利亞通常使用的「網路保姆」軟體,對暴力、涉黃等內容會自動屏蔽;芬蘭電信運營商也為家長提供「家長網上監控」服務,通過過濾器刪除網上不健康的內容。
法國除向所有學校提供免費的不良信息攔截軟體外,近年,更提請歐盟國家共同關注這一領域。法國提議,各民族與國家應當聯合起來,將軟體語言系統連成整體,以防漏網之魚。
除軟體外,日韓等國還採取了其他技術手段引導青少年安全用網。
韓國是世界上首個強行實施網路實名制的國家。繼網路實名制後,韓國政府還接連推出網游實名制及限制青少年上網時間等規定,禁止未成年人在深夜玩網游等。
而日本營業商則自主積極保護青少年上網安全。有公司曾推出面向小學生的手機,僅可與已保存在電話本內的人通話,不具備簡訊和網路瀏覽功能。部分學校還推出「校園手機」,對通話和上網的時間、內容都進行了限制。
安全上網,教育指導必不可少
在引導青少年安全用網方面,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一環。
法國部分學校推出了「上網執照」,主要通過課程等方式教學生應對網上陌生人的騷擾;引導學生文明上網。
日本則面向學生推出了名為「網路安全」的網站。該網站根據用戶的年齡,提供不同的網上自我保護信息。
德國巴登-符騰堡州自2015年起將媒體教育納入小學五年級課程,其中包括網上自我保護及信息甄別等內容。
韓國學生則從小學二年級起,就需要接受互聯網安全教育,特別強調文明上網等。
要避免青少年陷入網癮之中,家長要做的不是禁止孩子上網,而是應當對青少年做一個監督,對其上網有一個合理規劃的時間安排,使其有節制的上網,對孩子做一個健康正確的引導。
上網玩什麼、干什麼?哪些東西碰不得,這些都應該提前給孩子打好預防針!網路的內容形形色色,上網內容應該在父母的監督之下,但是父母又不能經常在孩子背後站在,所以推薦電腦瀏覽器使用監督模式,讓孩子上網,給孩子做好掌舵手,保駕護航。
網路交友要謹慎,提醒孩子不和陌生人說話。現在無論手機還是電腦,QQ、微信等各種交友軟體盛行,方便了人們,但也給青少年的健康上網埋下了隱患,青少年識別能力差,很容易被居心不良的壞人下套,所以要經常關注,最近孩子在和什麼人聊天,不是讓你偷看孩子的隱私,而是,多關注孩子最近的動向,多和孩子交流。
防止網路詐騙,提醒孩子要注意保護自己的身份信息,不要輕易相信他人,也不要在任何不安全、不確定的網站留下自己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證號碼,電話號、家庭住址等等,以免被人詐騙。
在保護好自己的同時,也不要貪圖一時之快,在網路散播謠言,如:地震、誣蔑他人等不實的言論,因為這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家長有必要給孩子做好思想教育,讓孩子對自己的行為以及可能引發的後果有所認識。
與錢有關的,家長一定要給孩子做好教育工作,青少年一定要在家長監督之下進行。看過好多報道,青少年給主播刷禮物,家長發現時,已經花費可能達到了上萬元,這些都是家長的教育沒到位,孩子可能根本就不知道錢在網路什麼概念。
J. 青少年網路安全9個注意事項
青少年網路安全9個注意事項
青少年網路安全9個注意事項,現在很多青少年都有很嚴重的網癮,而網路安全問題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注意到的,特別是青少年的意識較弱,更應該了解,下面分享青少年網路安全9個注意事項相關內容,一起跟隨我來看看吧。
1、平時應該在家長的指導和監督下上網。
2、合理控制上網時間,適度有節制的上網娛樂,避免沉迷於網路。
3、要注意區分網路與現實區別,不要模仿網路虛擬世界中的不良活動。網路是虛擬的,隨意模仿虛擬世界裡的暴力、兇殺、恐怖等行為,在現實生活中可能構成違法犯罪。
4、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網吧上網,特別是黑網吧。有些正規網吧設置了專門給未成年人上網的綠色專區,可以在家長的陪同下上網。但未成年人切記不得進入黑網吧上網。黑網吧大多環境惡劣,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給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極大傷害。
5、要注意保護隱私。不在交談或個人資料中輕易泄露真實姓名、個人照片、身份證號碼、家庭電話和學校名稱等任何能夠識別身份的信息;對包含上述資料的個人網站(如微博、QQ)應設置訪問密碼。不隨意在不知底細的網站注冊會員或向其提供個人資料。
6、應避免與陌生網友會面或參與網友聯誼活動。如果確定需要會面,應由成年人陪伴,選擇白天在公開場合會面,以避免不法分子有機可乘,危機自身安全。
7、盡量訪問正規的大型網站。不訪問包含黃色、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網站。對於網站意外彈出的下載文件或安裝插件等請求應拒絕或詢問專業人士。不輕信網站中發布的諸如「幸運中獎」等信息,更不要輕易向陌生賬戶匯款。收到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在確認來源可靠前,不要打開附件或內容中的`網站地址。
8、應在家長的幫助和指導下進行網路購物或交易,事先對商品信息或交易情況進行核實,不輕易向對方付款或提供銀行卡密碼,警惕網路詐騙。
9、警惕校園網路貸款的陷阱。發生在高校的網路貸款多與中小學時期缺乏網路安全意識有關。
一、微信朋友圈禁止陌生人查看照片
微信在未成年人常用網路社交工具和應用中佔11.8%,很多人已經習慣在微信上記錄自己的飲食、地點、風景等等生活中的一切。
盡管「朋友圈」只有好友才能看和評論你分享的照片,然而這個相對封閉的圈子卻留有一扇「後門」,一旦「附近的人」被啟用,即便不是微信好友,你的10張照片也會被非好友的陌生人盡收眼底。很多微信用戶並沒意識到這扇「後門」的敞開會導致自己隱私的外泄。
以朋友圈為例,首先點擊「找附近的人」功能,然後選擇「清除位置信息並退出」。最後在設置項,關掉「允許陌生人看10張照片」的隱私設置。
二、小心微博相冊、簽到、足跡
調查顯示,超過六成的青少年(61.6%)使用微博,高於整體網民(54.7%)。未成年人在進行網上交友時,32.3%會公布真實姓名,公布學校名稱(20.9%)、電子郵箱(18.4%)、照片(15.5%)、班級(12.1%)、手機號(7.3%)等易直接定位和識別的個人信息者也有相當比例。
有很多人選擇在周末或者長假外出旅遊,並且微博直播旅途,不斷曬風景、個人照。大家在曬快樂的同時別忘了保護自己隱私,不要在微博上泄露出遊時間、人數等信息。如果要發布的話最好也是對現實好友分組可見。
三、慎用公共場所免費網路
現在青年人聚會,到了餐廳或者咖啡館,要做的第一件事往往是拿出手機搜索免費無線網路。
一些不法分子就是利用這一點,在公共場所用一台電腦、一套無線網路及一個網路包分析軟體就搭建了一個不設密碼的wifi。如用戶使用該wifi,不法分子就可以盜取手機上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