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最多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維護網路安全
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識:當前威脅網路安全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病毒侵襲、黑客造訪、數據竊聽等。面對這些網路安全問題,我們應當增強防範意識,對於涉密文件通過正規手段加密傳輸。對於來路不明的鏈接,不要隨便點開;提升自己的網路素養:上網時,網民應注意自己的道德素質,應具備的基本的網路信息辨別能力。要做到用文明的語言發表自己的觀點和看法,做到互相尊重,摒棄造謠誹謗,不通過貶低醜化自我的形式嘩眾取寵,堅決抵制淫穢色情等,積極倡導文明健康的網路生活方式,打造風清氣正的網路空間。
二、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明確了網路安全的監管責任,解決了誰來負責的問題。將現行有效的網路安全監管體製法制化,明確了網信部門與其他相關網路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這種「1+X」的監管體制,符合當前互聯網與現實社會全面融合的特點和我國監管需要。
反《網路安全法》的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主要有三種:一是,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二是,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
『貳』 違反網路安全法的處罰有哪些
法律分析:1、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或者提供專門用於從事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或者為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尚不構成犯罪的 網路安全法第63條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到刑事處罰的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2、網路運營者、網路產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網路安全法》第64條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3、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或者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網路安全法》第67條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關閉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五十九條 網路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叄』 網路安全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最多處以多少罰款
網路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最多處以一百萬以下的罰款。
根據《網路安全法》第五十九條對法律責任做出的明確規定,網路運營者在實施了相關的違法行為後,需要承擔的支付罰款的責任是不一致的,需要依據其具體的違法行為以及違法情節嚴重程度來確定有關的罰款數額。其中對網路運營者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的違法行為進行的罰款又有所不同。具體地來看,網路運營者如果在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以後仍然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就需要對其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此外,還需要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那麼,如果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違法並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後仍然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應當對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還要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五十九條網路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肆』 網路運營者違反網路安全法要求
【法律分析】:網路運營者違反網路安全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A、不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採取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的;B、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的;C、拒不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六十一條 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未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對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相關服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伍』 網路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最多處以多少罰款
網路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 警告 ;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02 《網路安全法》第五十九條 網路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陸』 違反網路安全法47條罰款多少
根據網路安全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下附第四十七條原文,以及第六十三條(規定了對違反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七的具體處罰措施。)
第四十七條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或者提供專門用於從事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或者為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柒』 違反網路安全法如何處罰
網路安全法第六章規定的,違反網路安全法的法律責任包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罰款、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沒收違法所得以及承擔刑事責任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或者提供專門用於從事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或者為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
『捌』 違反網路安全法最低處罰
法律分析:違反網路安全法最低處罰為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網路安全但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以五日以下的拘留,並且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金;情節比較嚴重的,處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並且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金。同時關閉用來實施違法犯罪的活動的網站和通訊群組。單位有前一種行為的,應該由公安機關處以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六十七條 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或者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 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關閉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