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院什麼情況下支持網路查控
網路查控指的就是法院通過執行查控系統,通過網路與各行業協執單位進行交互,實現網路查人找物、控制財產。 就是通過網路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一旦發現,法院可以採取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在執行階段,被告人未按照判決按時執行,執行幹警足不出戶便能及時查詢到自己承辦案件的被執行人銀行賬戶、房產、車輛等財產信息,提高執行效率,節約司法成本,有效緩解執行難。
法律依據
《網路查控管理規定》第一條、、第二條 、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 本規定所稱網路查控是指執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統中通過網路對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車輛、股票等財產的查詢和控制。
案件承辦人一般應在「執行通知」模塊完成後立即進入「網路查控」模塊,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網路查詢。 網路查詢包括被執行人存款、房產、土地使用權、車輛、股票、基金份額、債券、有價證券等情況。 執行員應當於財產調查結束後3日內,將調查結果逐項書面告知申請執行人,確認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執行員應當將財產調查情況逐項向申請執行人作出說明。
通過網路查詢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執行人已經提供了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或者被執行人已經申報了確實財產的,必須在5日內採取財產控制措施;其中情況緊急能夠立即採取財產控制措施的,必須立即採取控制措施。 財產控制措施完成後,應當立即向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送達執行裁定書,書面告知當事人查封、扣押、凍結期限,並要求申請執行人至少於查封、扣押、凍結到期之日前15日內書面申請採取續封(扣、凍)措施。 財產查控期間,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全部債務的,應當在10日內辦理結案手續,已經控制財產的應當在7日內解除財產控制措施,同時將相應的法律文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通過調查發現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符合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條件的,承辦人應當在15日內層報執行局長審批結案,並將相應的法律文書及時送達雙方當事人。
② 網路查控定期及跨行扣劃專戶如何查詢
登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1、登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點擊「綜合查詢被執行人」。
2、輸入被執行人姓名或身份證號碼,輸入驗證碼,點擊「查詢」。
③ 法院網路查控系統流程
法律分析:(一)申請保全人原則上應當在保全實施前提出全國法院網路執行查控申請。
(二)網路執行查控的范圍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提供完畢,補充提交線索的,待同一時間段的其他財產保全案件辦理完畢後再行實施。
(三)網路查控中,如出現 3 個以上財產證據或線索與財產的實際狀況不符的,待同一時間段的其他財產保全案件辦理完畢後再行實施。
(四)申請保全人提出的全國法院網路執行查控系統的查控申請,由保全案件承辦人負責審查,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申請人;符合條件的,應當填寫民事財產保全案件全國法院網路查控審請表(見附件),提請民事財產保全中心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實施。
(五)通過全國法院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未查詢到可供保全財產或查詢到的財產不具有保全價值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八十九條 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工作,並且領導不屬於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
(四)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
(六)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
(七)領導和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監察等工作;
(九)管理對外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
(十)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
④ 法院什麼情況下支持網路查控
法律分析:網路查控指的就是法院通過執行查控系統,通過網路與各行業協執單位進行交互,實現網路查人找物、控制財產。就是通過網路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一旦發現,法院可以採取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在執行階段,被告人未按照判決按時執行,執行幹警足不出戶便能及時查詢到自己承辦案件的被執行人銀行賬戶、房產、車輛等財產信息,提高執行效率,節約司法成本,有效緩解執行難。申請法院網路查控需1、申請人提出了書面保全申請。2、申請人在訴訟中申請財產保全。3、申請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提供明確的被保全財產信息。4、申請人提供了具體財產線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二條 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⑤ 如何申請終本執行案件進行網路查控
基於網路查控優勢,申請人應優先考慮網路查詢,並根據能夠查詢控制的具體項目(范圍從四查至N查)提交申請及清單,同步協調與查控中心對接避免漏查。
對於網路查控無法完成的,由辦案人逐一登門臨櫃查控。
啟動(或重啟)搜查措施,搜查財產同時,必須對財務賬冊憑證、電子數據、文件、合同、台賬等調取,從相關證據反映的關聯財產、關聯主體等方面進行初步審查判斷,並視情況對財務賬目進行鑒定(或司法審計)以實現調查目的。
用好《律師調查令》這一利器,委託專業執行律師調查並開展執行風險評估,替代人民法院依職權調查的大部分事務以解決自身調查舉證不利及人民法院不作為帶來的不利。
由律師甄別確認「可供」執行財產避免走彎路,並解除查控、處分財產程序中應對各種「權利救濟」的後顧之憂,做實最關鍵一步。
⑥ 網路查控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網路執行查控機制的建立和運行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已建立網路執行查控系統,具有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發送、傳輸、反饋查控信息的功能(二)授權特定的人員辦理網路執行查控業務(三)具有符合安全規范的電子印章系統(四)已採取足以保障查控系統和信息安全的措施。
《網路查控申請的法律規定》
第二條 人民法院實施網路執行查控措施,應當事前統一向相應金融機構報備有權通過網路採取執行查控措施的特定執行人員的相關公務證件。辦理具體業務時,不再另行向相應金融機構提供執行人員的相關公務證件。
人民法院辦理網路執行查控業務的特定執行人員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向相應金融機構報備人員變更信息及相關公務證件。
第三條 人民法院通過網路查詢被執行人存款時,應當向金融機構傳輸電子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多案集中查詢的,可以附匯總的案件查詢清單。
對查詢到的被執行人存款需要凍結或者續行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向金融機構傳輸電子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
對凍結的被執行人存款需要解除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向金融機構傳輸電子解除凍結裁定書和協助解除凍結存款通知書。
⑦ 如何使用借力網路查控
可依託信息網路直接予以查控。而無需執行人員的親力親為,從而可減少法院執行人員的工作量。
⑧ 怎樣查詢被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了幾次
1、首先登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點擊「綜合查詢被執行人」。
2、其次輸入被執行人姓名或身份證號碼,輸入驗證碼,點擊「查詢」。
3、然後如果您查詢的人屬於各級法院的被執行人,將會以列表方式顯示在「查詢結果」下面,每頁十條。
⑨ 網路查控程序是什麼意思
網路查控指的就是法院通過執行查控系統,通過網路與各行業協執單位進行交互,實現網路查人找物、控制財產,可以查詢被執行人全國范圍內的不動產、存款、金融理財產品、船舶、車輛、證券、網路資金等16類25項信息。
一、網路執行查控一般多久?
對法院執行查控可以在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平台進行查詢。具體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根據案件的不同,網路執行查控也不同。如果終結執行程序,其後的五年內,執行法院應當每六個月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一次被執行人的財產,並將查詢結果告知申請執行人。符合恢復執行條件的,執行法院應當及時恢復執行。
二、法院的網路執行查控系統能查詢到哪些財產?
(一)總對總網路執行查控系統能查詢到哪些財產?
1、保險類財產
2、工商信息
3、民政部婚姻登記信息
4、稅務
5、車輛
6、證券
7、網路資金
8、不動產,一般只能查到本地,外地不動產無法查詢到
9、銀行,含全國性銀行、省級性銀行、地方性銀行
10、支付寶、微信支付。
(二)點對點網路執行查控系系能查詢到哪些財產?
1、省內的車輛信息
2、執行法院所在地房產
3、戶籍信息
4、出入境情況
5、酒店住宿
6、工商信息
7、婚姻信息
8、銀行
9、船舶信息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網路查詢、凍結被執行人存款的規定》 第二條 人民法院實施網路執行查控措施,應當事前統一向相應金融機構報備有權通過網路採取執行查控措施的特定執行人員的相關公務證件。辦理具體業務時,不再另行向相應金融機構提供執行人員的相關公務證件。
人民法院辦理網路執行查控業務的特定執行人員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向相應金融機構報備人員變更信息及相關公務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