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安網安支隊長是啥級幹部
縣級公安局的公安網安支隊長是科員級(股級)幹部,地市級公安局的公安網安支隊長一般稱處長,是正科級幹部。
法律分析
「公安網安」是公安部負責網路安全的部門,也被稱為「網路安全保衛部門」。網路警察需要宣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檢查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管理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的防治工作,監督、檢查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活動;查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網路警察們的職責也有詳細的劃分,有人負責電子信箱打擊辱罵、恫嚇和垃圾郵件等現象;有人負責調查青少年色情,包括畫面與文字;有人負責電腦追蹤恐怖活動,尋找闖入和破壞計算機者;有人負責調查經濟詐騙等犯罪。同時由於有些「黑客」還是未成年的孩子,網路警察還增加了「家訪」的任務,從打擊和疏導兩方面維護網路的安全。公安網安支隊長雖然是部門領導,但是在工作的過程中,也是需要履行自己的職責的。人民警察必須秉公執法,辦事公道;模範遵守社會公德;禮貌待人,文明執勤;尊重人民群眾的風俗習慣;不得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或者受雇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八條 擔任人民警察領導職務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法律專業知識;(二)具有政法工作經驗和一定的組織管理、指揮能力;(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四)經人民警察院校培訓,考試合格。
第三十條 國家根據人民警察的工作性質、任務和特點,分別規定不同崗位的服務年限和不同職務的最高任職年齡。
第四十四條 人民警察執行職務,必須自覺地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人民警察機關作出的與公眾利益直接有關的規定,應當向公眾公布。
㈡ 連雲港市經安支隊咨詢電話
你好,當然屬於詐騙了,你報警處理就可以,不需要找經安支隊的赤裸裸的詐騙案子,謝謝
㈢ 什麼叫pua
PUA,全稱「Pick-up Artist」,原意是指「搭訕藝術家」,其原本是指男性接受過系統化學習、實踐並不斷更新提升、自我完善情商的行為,後來泛指很會吸引異性、讓異性著迷的人和其相關行為。
目前以組織的形式快速發展,以網路課程、線下培訓等的方式來教唆人進行詐騙,每一個普通人都可能會成為PUA的受害者。目前我國比較廣為人知的PUA案例受害者大多為女性,但目前尚未有權威研究證實從人口學角度PUA的女性受害者多於其他性別受害者。
(3)連雲港網路安全支隊擴展閱讀:
江蘇省廳網安總隊、連雲港市局網安支隊成功查處一起搭建網站兜售非法PUA(Pick-up Artist)教程,傳播涉及實施詐騙、淫穢色情等違法信息的案件。這起案件是全國首例查處發布違規違法PUA信息的行政案件。
經公安機關查明,違法行為人徐某(男,24歲,連雲港人)通過開設網站,兜售PUA教程。該違法違規PUA教程以「自殺鼓勵」「寵物養成」「瘋狂榨取」為賣點,利用語言、文字、動作、視頻、圖像等方法,把女性直接稱之為「獵物」「寵物」,或教唆偽裝成成功人士誘惑涉世不深女性以騙取財物,或傳授如何暴力征服讓女性崩潰,或傳授如何讓女性失去理性,甚至不惜自殺等證據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46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路的行為負責,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目前,違法行為人徐某已被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5萬元,相關網站及通訊群組被責令關閉,違法違規PUA教程被全部清理。
㈣ 連雲港市公安局的內設機構職責
辦公室
職能: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組織開展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報告;綜合分析研究社會治安情況,收集、報告重要公安信息;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以及局領導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負責公安統計、機要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的保密工作,指導全市公安系統的保密工作;承擔文電收發運轉和上報下發文件的審核工作;負責局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對外接洽工作的協調安排。
主任:丁維永
指揮中心
職能: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建設;承擔市區110報警服務工作,協調處理緊急警務;負責各類公安報警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饋;對基層單位處警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協調和指揮跨縣、區重大緊急事件的處置工作。
政委:閔啟東
政治部
職能:主管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管理、協調組織人事處、宣傳處、教育訓練處、老幹部處工作等。
副主任:殷韶
警務督察支隊
職能: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圍繞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務部署開展現場督察;受理和現場處置群眾的投訴舉報;實施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
支隊長:程華北
治安警察支隊
職能:掌握全市治安管理情況,研究工作對策;指導並實施治安行政案件的查處審核和治安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群體性事件預防處置和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派出所業務工作;指導、監督並組織實施特種行業、公共場所和槍支彈葯、爆炸物品、危險物品的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人口、戶籍、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
支隊長:張有利
交通巡邏警察支隊
職能:負責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公路交巡警隊建設的規劃、協調;負責全市交巡警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重大活動的交通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路面治安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交通事故處理和車輛檢驗、駕駛員考核及發牌發證工作;參與道路建設、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和驗收;組織交通安全科學研究工作和交通信息化建設;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及路面治安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警車、蘇0號牌的核發。
支隊長:陶緒言
刑事警察支隊
職能:領導、規劃、管理和指導全市刑事偵查業務工作,研究刑事犯罪活動規律和特點,制定打擊、控制、防範對策、組織、指揮、協調、指導惡性大要案件、跨區域系列性案件、上級交辦案件的偵破工作和追逃工作;檢查、指導全市刑事執法辦案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的反扒工作;規劃、建設、管理全市刑事犯罪信息工作,為基層提供信息查詢和技術支援。
支隊長:孫曙明
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職能:負責全市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的組織規劃與指導協調;直接辦理和參與偵查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和上級交辦的經濟犯罪案件;組織全市經濟犯罪逃犯緝捕工作;全面掌握和研究全市經濟犯罪情況、動態,制定偵防措施與工作對策;開展經偵協作,指導、協調涉外經濟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
支隊長:劉揚
水上警察支隊(水上分局)
職能: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內河水域的治安管理工作。
支隊長:馬東風
禁毒支隊
職能:負責全市禁毒工作的規劃、管理及宏觀指導,研究部署全市重大禁毒活動;組織實施禁毒宣傳和毒品預防教育;組織、指導並實施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涉毒違法活動的查禁、禁種鏟毒、麻醉精神葯品及易制毒化學品管制等工作;組織指揮、偵辦跨市和省公安廳、市委、市政府交辦的涉毒大案要案;負責市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支隊長:陳強
出入境管理處
職能: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出國、出境審核報拙及外國人、華僑、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居留等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赴港澳定居、商務及因公赴台的受理、審核報批;負責台灣居民和外國人來我市定居的審核報批;管理國籍事務;指導、協調和歸口管理全市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及其它涉外案(事)件的查處;審核、管理出入境中介機構;負責金市出入境信息化建設的組織、開發和應用;指導全市公安外事工作和涉外賓館的安全保衛工作。
處長:李萍
監所管理支隊
職能:指導全市監管系統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調查掌握監所工作情況,研究制定監管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查處監所重大事故;規劃指導監所建設和監所技術工作;協調與市法院、檢察院、司法局和武警支隊在監所工作方面的關系;指導市看守所、收容教育所、市治安拘留所、市強制戒毒所的業務工作。
支隊長:譚海亮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處(網路警察支隊)
職能: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共計算機信息網路和國際互聯網的安全保護及管理工作;實施國際互聯網上的偵察和安全監控,及時發現網上敵社情;掌握計算機信息網路違法犯罪動態,偵查計算機網路違法犯罪案件;研究全市信息網路安全保護對策,擬定地方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規定,檢查、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處長:趙士標
法制處
職能:研究擬定全市公安規范性文件規劃,組織起草地方行政性措施:擬定或審核有關執法規范性文件;研究擬定全市公安法制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公安執法工作,主管內部執法監督;制定執法質量考評辦法、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公安行政復議、訴訟、賠償、聽證工作;受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委託,承擔全市勞動教養審批的具體工作。
處長:賀永
科技處
職能:指導和管理全市公安科技工作;研究擬定全市公安科技發展規劃;擬定公安科技管理政策;組織科研項目的立項、成果鑒定及技術推廣應用;負責公安科技建設項目的調研、論證、審查;對社會公共安全行業、技術防範產品與工程進行技術監督、管理,指導安全技術防範工作;組織科技交流與培訓,負責科技信息管理。
處長:盧長楚
信訪處
職能:接待並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違法違紀、失職瀆職行為的控告,受理對公安機關做出的處理決定或鑒定結論等不服而提出的申訴;受理控告申訴以外的其他信訪問題;指導下級公安機關開展信訪工作,協調或辦理跨市、縣、區的信訪工作。
處長:穆志文
警衛處
職能:負責來連視察工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和參觀訪問的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負責省黨政領導來連期間的隨衛工作;負責和參與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警衛對象經常涉足的駐地、現場、路線的警衛基礎工作。
處長:楊陸升
公安邊防支隊
職能:組織、指導全市口岸邊防檢查、邊防治安管理、維護海上治安秩
公安消防支隊
職能:組織、指導全市消防管理工作等。
㈤ 連雲港市公安局的機構設置
機關現下轄贛榆、東海、灌雲、灌南4個縣公安局;新浦、海州、連雲、開發區、鹽場5個公安分局。內設辦公室、指揮中心、警務督察、組織人事、宣傳、教育訓練、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偵查、經濟犯罪偵查、禁毒、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後勤、計劃財務、法制、科技、信訪、信息通信等機構。協管2支公安現役部隊,即公安邊防支隊、公安消防支隊。
㈥ 公安局網路安全大隊是干什麼的
簡單說就是負責管理網路,負責國家的網路安全,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1、協調、監督、檢查、指導對本地區黨政機關和金融機構等重要部門公共信息網路和互聯網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
2、監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和國際互聯網的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及有關用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檢查網路安全管理及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和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單位安全組織和安全員的工作。
4、監督、檢查、指導要害部門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落實。
5、依據國家有關計算機機房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機房的建設和在計算機機房附近的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6、依據國家有關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場所)防雷防靜電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場所)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測工作實行備案登記和安全審核制度。
7、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進行監督檢查。
8、對計算機病毒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數據的防治研究工作進行管理。
9、查處違反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國際出入口信道、互聯網路、接入網路管理規定的行為。
10、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網吧"、"酒店電子商務中心"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備案登記和安全審核制度。
11、掌握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和用戶的備案情況,建立備案檔案,進行備案統計,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逐級上報。
12、對單位和個人利用國際聯網製作、復制、查閱、傳播有害信息的情況給予查處,對上述地址、目錄、伺服器,應通知有關單位關閉或刪除。
13、負責接受有關單位和用戶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發生的案件報告,查處公共信息網路安全事故和非法侵入國家重要計算機信息系統、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和應用程序、傳播計算機破壞性程序等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利用計算機實施的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機密等違法犯罪案件。
14、掌握公共信息網路違法犯罪的發展動態,研究違法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防範和打擊公共信息網路違法犯罪的對策。
15、研究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的取證、破譯、解密等偵破技術,並負責對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中的電子數據證據進行取證和技術鑒定。
16、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和計算機系統輻射、泄露等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安全評估。
17、對有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的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實施監督。
18、組織開展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宣傳、教育、培訓。
㈦ 網安大隊是干什麼的
一、網安大隊是干什麼的
1、網安大隊的職責如下:
(1)協調、監督、檢查、指導對本地區黨政機關和金融機構等重要部門公共信息網路和互聯網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
(2)檢查網路安全管理及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和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單位安全組織和安全員的工作;
(4)監督、檢查、指導要害部門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落實;
(5)依據國家有關計算機機房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機房的建設和在計算機機房附近的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十條
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二、網安大隊管轄的案件范圍有哪些
1、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2、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案;
4、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5、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案;
6、非法利用信息網路案;
7、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案。
㈧ 連雲港市委網信辦待遇
好。網信辦屬於行政機關,工作都為行政編制,即公務員,工資為6000元一月,屬於中等偏上的單位,工作穩定,待遇好,網信辦全稱是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㈨ 市公安局網監支隊隊長權力大嗎
市公安局網監支隊隊長工作職能;指導並組織實施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路互聯網的安全監察、安全,市公安局網監支隊隊長工作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指導和參與對計算機及互聯網違法犯罪案件的偵察、查處工作,收集犯罪證據,對犯罪案件的證據進行技術鑒定;
2、負責指導、組織實施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互聯網的安全管理、監察和保護等工作;
3、負責組織、指導和參與對計算機信息泄露、計算機病毒傳播及其它計算機災害事故的防範、處置工作;
4、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5、負責互聯網用戶的備案工作;
6、負責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計算機安全保護和管理工作;
7、監督、指導和檢查重點計算機信息單位的安全保護工作;
8、負責計算機安全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
9、貫徹實施和研究信息安全對策和技術規范;
10、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