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滴滴出行下架,數據安全問題迫在眉睫
6月30日,成立9年的滴滴正式在紐交所掛牌上市,股票代碼為 "DIDI"。
7月2日,滴滴被通告因「防範國家數據安全風險」而停止新用戶注冊。
7月4日,滴滴出行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而被勒令下架整改。
短短幾天,滴滴身上發生的故事多的已經成了事故。
新聞越短,事情越大。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兩次對滴滴發布的通知都是一針見血:7月2日的「 防範國家數據安全風險 」,7月4日的「 嚴重違法違規 」。國家部門的用詞一向是字字斟酌,滴滴得犯了多嚴重的問題才能讓相關部門如此不吝用詞?
有兩個罪名是滴滴絕對無法逃避的。
第一,違規搜集全民個人信息。 滴滴在網約車市場的份額極高,去年一季度末至今年一季度末,滴滴在國內擁有3.77億年活躍用戶和1300萬年活躍司機。而2021年第一季度,滴滴中國出行擁有1.56億月活用戶,國內出行業務日均交易量達2500萬次。
而對於每一名用戶,滴滴都無疑掌握了海量信息,往小了說,乘客的電話、姓名、手機號、身份證號碼,出行習慣,司機的經濟收入、車牌車況。
往大了說,道路信息。業務遍布全國,行駛路線遍布大街小巷,日均交易量達2500萬次的滴滴,手裡掌握的中國道路情況,恐怕細致程度不亞於谷歌地圖。這也是為什麼網信中國公眾號通知的用語是 防範國家數據安全風險。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3月底通過了《外國公司問責法案》以後,中國企業在美上市收到的監管更嚴格了。根據《外國公司問責法案》,如果發行人不是美國公司,需要提交 提交審計底稿,而這件事在中國企業赴美上市的二十幾年 歷史 以來,都是不存在的。
第二,抽成比例高額且不透明。 滴滴的抽佣比例一直是個迷。司機不知道乘客付了多少錢,乘客不知道司機到手多少錢。新華社五月就已經對此事進行過披露了,多名網約車司機都表示滴滴每單的抽佣比例在25%左右甚至更高,而且並不透明。
定價規則誰來定?司機和乘客有沒有知情權?會不會涉及壟斷?這都是滴滴避不開的問題。
可以說,在個人信息披露問題和反壟斷問題上,滴滴不是第一個,也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個。就在今早,網信辦又對「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三家公司展開調查,同樣是為了 防範國家數據安全風險。而 Boss 直聘於 6 月 11 日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 「運滿滿」和「貨車幫」合並的 滿幫集團與 6 月 22 日在美國紐交所上市,
同樣是涉及個人信息違規搜集,同樣是近期赴美上市,市場環境已經非常明顯了,國家已經出手,如何在監管之下合規運作,是中概股企業不得不正視的問題。
㈡ 滴滴出行為什麼下架
7月2日,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發布公告,為防範國家數據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決定對滴滴出行啟動網路安全審查,審查期間暫停注冊新用戶。
7月4日,國家網信辦證實,滴滴出行App由於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現已被下架。7月9日,國家網信辦證實「滴滴企業版」等25款App被下架。監管的嚴厲程度,出人意料。要知道滴滴的成長史,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一部「測試監管邊界史」,這一次,終於踢到鐵板。
而且,這一波監管浪潮,瞄準的不止是滴滴一家互聯網企業。與滴滴前後腳赴美上市的滿幫集團、Boss直聘也因涉及國安問題被審查。但很明顯,滴滴的問題應當是最嚴重的,否則不至於如此嚴厲。
除此之外,7月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互聯網領域22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其中8起案件涉及滴滴,6起案件涉及阿里巴巴,5起案件涉及騰訊,2起案件涉及蘇寧,1起案件涉及美團,市場監管總局分別對涉案企業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
㈢ 滴滴出行被下架了,這些信息是可以確定的
滴滴出行App下架了。
7月4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出《關於下架「滴滴出行」App的通報》,通知「 應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 科技 有限公司嚴格按照法律要求,參照國家有關標准,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切實保障廣大用戶個人信息安全 」。
這一消息頃刻間引爆了中文互聯網,成為了諸多社交媒體中的熱門話題。
與以往每一次熱點並無太大不同,大量網友對此展開了推測、想像、高談闊論、引經據典,一時間眾聲喧嘩,好不熱鬧。
有人說,滴滴被要求整改是因為地圖測繪方面的問題,它通過對用戶乘車路線的記錄和分析,掌握了太多交通道路信息;
有人說,滴滴在海外上市後,泄露了國內用戶的敏感信息,因而被調查;
也有人說,在上市過程中,有競爭對手從中作祟,利用用戶隱私問題攻擊滴滴,滴滴純粹是倒霉。
無論是哪種說法,在足夠充分的信息被公布前,都只能是捕風捉影的一種猜測,供人在茶餘飯後閑談的消遣而已。
不過,閑談消遣之餘,有一些信息是可以確定的。
它們隱藏在已發布行政文件當中的「 黑話 」里——表面上看起來四平八穩的文字中實際上存有暗示的細節。
這些細節不是廁所消息,而是真實存在的。
目前已有的兩份相關材料——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7月2日發布的《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關於對「 滴滴出行 」啟動網路安全審查的公告》及7月4日發布的《關於下架「 滴滴出行 」App的通報》中,便有一些信息。
7月2日的文件中,重點有兩個——「 審查 」和「 風險 」。
審查滴滴的目的是「 防範國家數據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 」,其中最直接的目的是「 防範國家數據安全風險 」,後兩個目的是連帶的。
然而,與一般審查是為了確定「 有或沒有 」不同的是,在這份文件中,網信部門已經告訴大眾,對滴滴的審查不是「 有沒有風險 」的問題,而是「 風險有多大 」的問題。
其中明確說了「 為配合網路安全審查工作,防範風險擴大 」。「 擴大 」一詞意味著風險已經存在,後續審查要做的並非定性,而是定量——即確定風險到底有多大。
於是,到了7月4日,網信部門在調查後,發布了新的通告,說明了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 根據舉報 」說明了事件的起因——確實有人舉報,但舉報者是權益被侵犯的個人,還是其他競爭公司,尚且不得而知。
「 經檢測核實 」,就是7月2日至7月4日之間網信部門在做的事情,對風險大小進行核准,然後給出了結論「 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 」。
即調查後的程度是「 嚴重 」,但嚴重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究竟有多嚴重要根據處罰意見來體現。
處罰意見是「 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 」。
「 整改 」在很大程度上就意味著風險仍是可控的,用網路用語形容大概是「 犯了錯誤,但還有機會;風險很大,但又沒有那麼大 」。
不過,在滴滴被點名之後,7月5日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又發布公告,「 運滿滿 」「 貨車幫 」「 BOSS直聘 」也將被審查。
公告中的行文內容與7月2日的文件完全相同。
這絕非偶然,這是一個信號。
然而,對民眾而言,這是否真的能解決問題?
我們又該如何面對這一情況?
網路董事長李彥宏在2018年曾說:
這話在當時引來了極大爭議,反對者居多,但也有不少人表示李彥宏說的有一定道理。
但在本次「 滴滴事件 」當中,國內大眾對「 個人隱私 」的看法幾近一邊倒,幾乎看不到「 隱私換取便利是合理的 」這種觀點的支持者。不少人都在控訴曾經遭受過的滴滴和其他App對個人隱私的侵犯。
隱私意識的覺醒與態度轉變無比重要,它們是捍衛個人正當權益的出發點。
不過,經由議論後,另一個疑問又產生了——
個人隱私與信息安全應該如何被妥善管理?
或者說,應該交由誰來進行監管?
是交由收集用戶信息的公司,還是政府?
這是一個必須要慎重考慮的問題。
被某些公司侵害過隱私信息的個人可能會對前者咬牙切齒,可 歷史 上的一些曾發生的事情又在告訴我們,對後者的選擇也必須慎重。
蘇聯時期,克格勃便對民眾有著長期監聽、侵犯隱私的行為。
一個更加鮮明的案例是《竊聽風暴》,一部以80年代民主德國( 東德 )的秘密警察為原型拍攝的高度寫實影片。
電影講述了1984年,一位冷酷無情又忠心的東德秘密警察維斯勒對劇作家德瑞曼的長期監視——在沒有任何直接證據的情況下,憑借著經驗與直覺,他便對有不忠誠嫌疑、意圖逃到西德的德瑞曼展開了監聽工作。
維斯勒與另一名秘密警察輪流值班,全天候地監聽德瑞曼夫婦的生活。
但在此過程中,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維斯勒逐漸被德瑞曼夫婦對生活的熱情和對文藝的熱愛所感染,他也開始閱讀布萊希特的詩集,聆聽鋼琴曲,甚至對德瑞曼女士有所傾慕。在德瑞曼夫妻有叛離行為時,他選擇犧牲自己的未來,保護他們。
他的人性復甦了,可也因此被降職到地下室做收發員。哪怕兩德統一後,也只能做一個底層的郵遞員。
觀看這部電影時,觀眾會感到巨大的壓抑感。
這種壓抑與劇中東德人民的感受是相同的——他們的一舉一動都被政府掌握,沒有一絲一毫隱私可言。
在政府全方位監視下,做事必須要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一個不慎就可能被秘密警察抓走,接受審訊,乃至命懸一線。
然而,即便悲慘至此,這部電影依舊是一個童話。因為前東德監獄博物館館長在觀影後表示:
是的,一個都沒有。
在政府權力膨脹,秘密警察肆無忌憚監視民眾的時代,想要依靠人性覺醒來戰勝權力壓制是不現實的,人民只能逆來順受,被動接受侵犯。
而與80年代相比,如今想要通過互聯網侵犯一個人的隱私更加容易。
美國於2013年被曝光的「 棱鏡計劃 」就在提醒我們,互聯網時代,政府權力會通過新的方式對民眾自由與個人隱私造成巨大危害。
然而,互聯網早已成為生活的必需品,每分每秒都有大量信息生成,快捷支付、在線視頻、網路 游戲 ......難以想像失去了互聯網的生活是怎樣的,現代人類不可能拋棄便利的信息化工程回到茹毛飲血的遠古時代。
那麼,唯一的辦法便是從根源上對權力進行限制,以防政府將手伸到個人隱私的領域,越伸越遠,直到無法遏制的地步。
事實上,站在隱私和監管背後的,是人們的自由與安全。
為了安全,人們願意讓渡多大的自由出去?
而當自由讓渡到一定程度時,人們還能說自己安全嗎?
正如富蘭克林在《1755年賓夕法尼亞州議會對總督的回復》中曾說過的名言:
如果人們選擇讓政府監管,那就相當於讓渡了自由。就像疫情期間,為了安全,可以把出行記錄等隱私讓渡出去。
到了今天,全球各個商業公司或多或少都有信息安全問題。那麼,為了保障信息安全,是否要再次讓渡自由,選擇讓政府監管呢?
監管權無論交給哪一方,都不會讓人完全放心。
權力只能用權力來制衡。
也許,我們需要的不是單一的政府或公司,而是第三條路——
由政府、 社會 組織和企業共同協作,建立相互監督的機制,來確保信息的自由和安全盡可能得到兼顧。
人類 社會 從未經歷過像今天這樣的大數據時代,也從未像今天這樣能如此輕易地獲取各類信息。
人類不能為了安全而用自由交換,但是可以為了安全而互相協作,以保障自由。
㈣ 「滴滴們」的下架之謎
7月2日晚,國家網信辦突然發布關於對「滴滴出行」啟動網路安全審查的公告。2天之後,滴滴App因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被下架。
7月5日,國家網信辦再發通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按照《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對「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實施網路安全審查,審查期間停止新用戶注冊。
短短3天之間,互聯網圈風雲突變,風聲鶴唳。
這次的事件挺嚴重,但又有點出乎意料。
國家網信辦的公告提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三條法規。其中,《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剛剛在6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幾位被點名的是《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正式實施第一案,可謂是意義非凡。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就更不用說了,攤上的基本都是大事。
但另一方面,公告中提到的「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卻又真是個挺常見的「違規問題」。有點類似「感冒」在疾病界的地位,說起來確實是一種病,但因為太過普遍,大家又都不把它當回事。
工信部針對APP侵害用戶權益的專項整治行動幾乎就沒停過。騰訊、京東、網路、抖音、快手、360,所有我們耳熟能詳的互聯網大廠們,幾乎都因為「違規收集個人信息」被點名批評過。
2019年11月到2020年7月,在工信部的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中,一共檢測了超過8萬餘款APP,其中8000餘款APP有「違規手機用戶信息」的情況存在,又有478家收到了工信部正式下發的整改函。你看,10%左右的違規率以及8000餘個的違規數量,真的挺普遍。
結果那一次工信部的專項正式行動剛結束,7月16日央視「3·15」晚會又報道了關於SDK違規收集用戶個人信息的問題。
於是工信部又展開了近三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這一次進一步擴大了范圍,對國內用戶使用率較高的44萬款APP進行了檢測,最後工信部責令其中的1336款違規APP進行整改,公開通報377款整改不到位的APP,最後又下架了94款拒不整改的APP。
就是因為「違規收集用戶個人信息」這事實在是太普遍,所以這次如此大張旗鼓的處理「滴滴們」,才顯得如此特別。
有好事者發現這四款App的一個共同特點是都剛剛於6月在美國上市。其中BOSS直聘於6月11日在納斯達克掛牌上市;貨車幫、運滿滿所屬的滿幫集團於6月22日在紐交所上市;滴滴則是於6月30日在紐交所掛牌。
以此為據,有人認為這次的事件是針對在美上市的中國 科技 公司。甚至有陰謀論者認為,6月23日突然在上市前一天宣布暫停IPO流程的社交平台Soul,也是因為提前嗅到了什麼氣息,才突然暫停IPO。
但與此結論相悖的是。每日優鮮和叮咚買菜這兩大生鮮電商也都是在6月分別登陸了納斯達克和紐交所。至今雖然股價一直像坐過山車一樣,但總歸沒有經受審查。
也有人認為,該事件針對的是「被海外資本控股的中國 科技 公司」。
這種推論似乎有一些道理。畢竟滴滴目前最大的兩位大股東分別是持股21.5%的日本軟銀和持股12.8%的美國Uber,兩大海外資本持股超過了三分之一。滴滴那名叫Adrian Perica,曾擔任過美國軍官的獨立董事,更是在網上被扒了個乾乾凈凈。
而貨車幫、運滿滿所屬的滿幫集團最大的大股東也是日本軟銀,並且軟銀20.3%的持股量,也遠超於第二大股東紅杉中國的6.6%和第三大股東全明星投資基金的4.5%。
基於此,甚至有人認為是「被軟銀控股的中國 科技 公司」出現了問題,畢竟前者現在還是阿里巴巴最大的股東。
這種說法當然沒什麼道理,因為BOSS直聘的股權結構就是中國人直接控股。其最大的機構股東分別是今日資本旗下CTG Evergreen,持股14.7%,以及騰訊全資子公司Image Frame,持股12.2%。除此之外,今日資本的創始人兼總裁徐新個人還持有BOSS直聘14.7%的股權。
顯然,BOSS直聘是徐新個人控股的,與海外投資機構沒什麼關系,與軟銀更毫無關聯。鑒於徐新個人還擔任中華英才網的董事長,其控股BOSS直聘就更顯得合情合理了起來。
如果了解中國 科技 上市公司的股權機構,就會知道大股東與經營權並沒不一定劃等號。
從阿里巴巴通過合夥人制度上市以來,「同股不同權」就成了中國 科技 公司與大股東之間的「日常安排」。以阿里巴巴為例,如今日本軟銀依舊是阿里巴巴最大的股東,並且股權在20%以上,而馬雲和蔡崇信二人合計僅持有阿里巴巴5.8%的股份。但依靠「同股不同權」條款,馬雲等阿里巴巴高管在行使投票權時,一票頂好幾票,仍然可以牢牢把控公司經營權。
滴滴的情況與阿里差不多。雖然滴滴創始人兼CEO程維只持股7%,總裁柳青只持股1.7%,但程維和柳青兩人加起來卻有超過48%的投票權,如果再算上其他滴滴高管,整個滴滴管理層的投票權是超過50%的,並不存在被外方資本控制的情況。
在我看來,大家把這事情想的太過復雜了。滴滴們被處罰的根本原因,還是在「收集個人信息」上。問題來了,那麼多互聯網公司都執著於「收集用戶信息」,並且還都屢教不改,究竟是圖啥呢?
1.個人信息可以讓大數據幫助企業作出決策
「收集個人信息」最初也是最美好的初衷,其實是輔助企業做出決策,以更好地服務用戶。沃爾瑪「啤酒和尿布」的故事之所以一直被人津津樂道,也是因為其帶給了我們無限的期待。當年沃爾瑪在分析消費者購物行為時發現,男性顧客在購買嬰兒尿片時,常常會順便搭配幾瓶啤酒。於是沃爾瑪嘗試將啤酒和尿布擺在一起進行促銷,結果大獲成功,尿布和啤酒的銷量全都大幅增加。
互聯網公司可以收集到的個人信息顆粒度顯然不是沃爾瑪可以比擬的。所以理論上,通過「個人信息收集」,互聯網公司可以為用戶提供更加「貼心」的服務。
2.通過收集用戶信息而得到的用戶畫像,是互聯網廣告的「核心賣點」
根據QuestMobile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互聯網廣告市場規模達到5292億元。 如此龐大的市場規模,自然會令企業「無所不用其極」。
而無論是CPM、CPC、CPS等傳統互聯網廣告模式,還是以RTB為代表的程序化廣告模式,售賣的核心其實並不是廣告位,而是訪問這個廣告位的用戶。
具體來說,RTB廣告的購買流程大概是這樣的:今晚我正在瀏覽某門戶網站的新聞頁面。這個時候,RTB系統會給廣告主們發出這樣一條信息「有一個25-35歲男性,生活在北京,對 體育 、 游戲 和二次元感興趣,過去兩個月經常在網上購買水果,還買過一個手機。有沒有誰想要買他正在訪問的頁面廣告位?」後台對我感興趣的廣告主們就會通過系統出價,隨後系統會根據廣告主們的出價,選出最適合的廣告主。最終,RTB系統會在100毫秒內將廣告展示到我所打開的網頁中。
顯而易見,RTB廣告的核心就是獲取我的用戶畫像。而這必須通過收集個人信息才能獲得。
3.個人數據收集是大數據殺熟的「溫床」
如果說互聯網廣告還屬於個人信息數據的「合法」利用。那麼大數據殺熟就是真正的涉嫌違法了。
簡單來說,大數據殺熟就是互聯網平台通過分析收集到的用戶信息,對不同用戶採取不同定價的行為。
大數據殺熟被人們所熟知是在2018年初。那一年 科技 日報發布了一篇文章《大數據殺熟:300元的酒店房價,老客戶卻要380元!》,讓大數據殺熟第一次暴露在大眾視野內。
隨後,不斷有網友爆料,發現在攜程、美團等平台消費時,出現「針對新用戶的售價比針對老用戶的售價便宜」的情況。2021年,復旦大學一名教授發布了《2020打車軟體出行狀態調研報告》,指出「手機價位越高越容易被更貴的車型接單,且蘋果手機用戶的優惠力度明顯低於非蘋果手機用戶」。大數據殺熟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相關研究顯示,大數據殺熟確實能為企業帶來可觀的利潤。美國學者Benjamin Shiller曾經進行過一項研究,發現如果奈飛採用傳統人口統計資料的個性化定價方法,能夠增加0.3%的利潤,而如果根據用戶信息,用演算法計算出用戶願意支付的最高價格,利潤可以增加14.55%。
還好,中國日漸猖獗的大數據殺熟正在被「叫停」。明年1月1日即將實行的《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規定「企業不得通過數據分析,無正當理由對交易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實施差別待遇。違法者情節嚴重的,處上一年度營業額5%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而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徵求意見稿)》,也是對大數據殺熟做出明確處罰標准。
4.不到兩分錢一條的個人信息
和其他具備「商品」屬性的東西一樣,個人信息當然也能賣錢。
北京藝術家鄧玉峰此前曾在武漢展出過一場名為《秘密》的個人展覽。展覽的展品是鄧玉峰個人從黑市購入的34.6萬條武漢市民個人信息,總計花費5000元,平均不到兩分錢一條。
這是我可以得到的最精確的個人信息價格。很便宜,也很可怕。
至於說被下架的「滴滴們」到底用這些收集來的信息做了什麼?又是因何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也許只能坐看事態發展了。
㈤ 滴滴下架是什麼意思
滴滴下架是什麼意思:
滴滴下架這次是真的下架了,而不是之前的警示了,這次是直接將滴滴APP從應用商店下架了。據悉,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相關規定。
通知應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嚴格按照法律要求,參照國家有關標准,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切實保障廣大用戶個人信息安全。
滴滴表示,真誠感謝主管部門指導滴滴排查風險,將認真整改,不斷提升風險防範意識和技術能力,持續保護用戶隱私和數據安全,防範網路安全風險,持續為用戶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務。
打車的注意事項:
打車後,應該及時拍下車輛車牌號碼,或者上傳微信或者告訴家人,可以讓司機知道,這樣有歹心的就不敢輕易做出非法舉動了。特別是深夜打車,即使天黑也要看清楚車牌和型號。
上車後,大家盡量不要做副駕駛,因為並排和司機坐更容易存在危險,像夏天女孩子穿的比較少,容易讓司機產生色心。比較合理的位置就是坐在後座,這樣即使司機有邪念,發動襲擊也是不方便的。
坐專車時盡量不要和司機說太多話,尤其不能泄露個人的隱私,否則容易招來麻煩的。即使能聊的來,也要注意保護自己,不要被對方的花言巧語給蒙騙了。現在畢竟騙子很多,防不勝防的。
㈥ 滴滴出行下架是怎麼回事
滴滴是大家出行的方式之一,也是最受歡迎的打車軟體,最近滴滴下架引起大家的關注,一些小夥伴在手機運用商店下載發現下載不了了,那麼滴滴出行為什麼下載不了了?㈦ 「滴滴出行」審查未結束,App下架不等於結果,還有3家也列入審查
近日,滴滴出行APP被下架的消息傳遍了全國上下,引起了廣泛的關注,但是很多人對於APP下架和網路安全審查這兩個有一定誤解。另外,「運滿滿」、「貨車幫」以及「BOSS直聘」三款APP軟體同樣被列入審查對象。
那麼,下面跟大家「復習」下事件的起始:
6月30日,滴滴出行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後被爆出「數據打包上市」消息;
7月2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滴滴出行啟動網路安全審查,也是我國首次對企業啟動網路安全審查,新用戶無法注冊;
7月4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出公告,滴滴出行APP下架,進行整改,原因為存在違法違規收集個人信息。
在昨天APP下架的消息出來之後,很多人都認為這是的7月2日啟動網路安全審查之後所產生的處罰或者是結果,但實際上這兩個屬於兩回事,網路安全審查並沒有完全結束。
那麼,APP下架和網路安全審查的「正解」是啥呢?
網路安全審查
此次對滴滴出行審查的依據法律是《國家安全法》和《網路安全法》,而網路安全審查的流程是有相關的法規規定,也就是《審查辦法》,根據其裡面規定,網路安全審查通常情況下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審查,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在初步的審查得出初步的結果之後,還需要把審查結果向成員單位(12個部委機構)和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徵求意見。意見一致,則將結論通知企業運營者;意見不一致,進入到特別審查程序,需要45個工作日甚至更長。
APP下架
從昨天的公告便能看出,APP下架的原因是處於存在違法違規收集個人信息,而導致會出現APP下架相關法律是依據《網路安全法》,由此也可以看出APP下只是網路安全審查中的一環,不相同但是有相關聯系。此外,根據《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保護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被下架的App在40個工作日內不得通過任何渠道再次上架,被下架的App完成整改,完善技術和管理機制並作出企業自律承諾後,才可向作出下架要求的監督管理部門申請恢復上架。
從時間和處理過程來看,APP下架和被網路安全審查是兩個不同的概念,APP下架僅僅是在初步網路安全審查中,發現了問題,從而進行的一個保證性的「操作」,一方面是為了及時防止更多的個人信息被收集到,一方面是保證接下來的更加深入的審查工作能夠更加好的進行,因為如果不斷有新數據,在一定程度上會打亂審查的節奏。
因此,APP下架其實算是小事情,大事件才是7月2日啟動的網路安全審查,也就是說對滴滴出行的網路安全審查並沒結束,APP下架自然不是最終的結果。如果後續的審查結果更為嚴重,那麼很有可能會對滴滴出行的業務進行限制或者強制重大改革。
滴滴出行的大資料庫到底有多重要?
滴滴出行作為國內打車軟體中的龍頭大佬,其資料庫的龐大自然是不用多想的。滴滴出行因為也業務的原因,其數據主要收集到個人出行數據,道路交通數據。
或許很多人覺得這兩項數據並沒有什麼呀,也就是個人出行信息和繪制地圖罷了。但實際上並不是那麼簡單,普通人所能查到,看到的地圖都是經過國家批准才會公布的,無論是網路地圖,高德地圖等等都是經過相關部門審查,一些涉及到國家安全的信息是不會出現在能看到的地圖上。
而因為滴滴出行業務的關系,其能夠收集到非常多大部分人所不知道的信息,這些信息或許包括了公共通信、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而這些數據涉及到國家安全,一旦這些數據信息泄露,遭到了破壞,對於國家安全、 社會 安定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威脅。
在2015的時候,滴滴大數據曾經發布了一篇文章,該文章中對國家各部委的人員出行規律進行了公布,包括了中央紀委、公安部,國土資源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務部等等,並且從其數據得出了結論,「加班最狠——國土資源部」,「24小時無休——公安部」等等。
或許在當年看起來還是挺有趣的,但是結合現在所發生的時間來看,事件便不是有趣那麼簡單了。由此可見,在滴滴大資料庫中,包含眾多普通人所看不到,了解不到的數據信息,而這些數據信息大部分都包含重要數據(包括軍事管理區、國防科工等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縣級以上黨政機關等重要敏感區域的人流車流數據,高於國家公開發布地圖精度的測繪數據, 汽車 充電網的運行數據,道路上車輛類型、車輛流量等數據,包含人臉、聲音、車牌等的車外音視頻數據,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數據,均屬於重要數據的范圍)。
因此,其實如果沒有人爆料,滴滴出行在「漂亮國」上市,為了防止重要數據的出境安全風險,很大概率也會被啟動網路安全審查。值得一提的是,滴滴出行並非個案,在7月5日,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公告對「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啟動網安審查。這意味著,往後對於個人信息收據企業,APP將會在嚴管監控下運營,而從9月1日起,《數據安全法》也將會全面實施。
寫在最後
無論是APP還是企業都是相連的,還是昨天所說的,任何企業都要遵守法律。特別是如今這個數據時代,大數據成為了大部分企業收益的重要基礎,如何保證資料庫的安全性是如今這些到以大數據為基礎的企業所應該考慮的。
㈧ 滴滴「團滅」下架,資本別以為「大就不能倒」
「滴滴」目前所面臨的危機,已經遠遠超出了其管理層最初的預期。
繼7月2日網信辦宣布對「滴滴出行」進行「網路安全審查」,並於7月4日因「非法收集用戶信息」等行為強制進行App下架之後,7月9日22時許,國家網信辦官網「網信中國」,又發出了「關於下架『滴滴企業版』等25款App的通報」:
經檢測核實,「滴滴企業版」等25款App(列表附後)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相關規定,通知應用商店下架上述25款App,各網站、平台不得為「滴滴出行」和「滴滴企業版」等上述25款已在應用商店下架的App提供訪問和下載服務。
同一家企業不到一周時間被連續下架、封殺26款App,「滴滴」即便不能說是「絕後」,至少做到了「空前」
目前,尚未被下架、禁止訪問服務的北京小桔 科技 系App,僅剩下了「滴滴加油」「小桔有車」等極少數。
於是乎,「一家人整整齊齊」這張圖,本文又能再用上一遍了……
空前嚴厲的「下架」措施
從下架一個「滴滴出行」,到下架「滴滴全家桶」,許多人從下架應用數量上感受到其分量。但數量問題有時候仍不足以說明嚴重性。
如果仔細對比7月4日和7月9日的兩份「下架」公告,那麼你就會發現,兩次下架的區別在於,9日的通告不僅要求相應App從各大應用商店下架,而且要求全網徹底封殺——「各網站、平台不得為『滴滴出行』和『滴滴企業版』等上述25款已在應用商店下架的App提供訪問和下載服務。」
iOS小桔 科技 應用書架上,目前僅剩下兩款App
實際上,有非常多的「滴滴」平台資深用戶,使用期服務可能已有數年之久,但實際從未下載過其應用。因為「滴滴」的網約車服務,可以通過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平台直接調用「滴滴小程序」,功能與App相差無幾。也正因為如此,各種第三方平台一直都是「滴滴」的另一個主要入口。
由於新的公告將限制范圍擴大至「網站、平台」,從原本的禁止提供新用戶注冊、下載,變成了禁止提供訪問服務。
即便已經完成了注冊,擁有了「滴滴」平台的帳號,但如果之前未在手機內安裝相關App,那麼也同樣無法使用「滴滴」提供的出行服務。
那麼,這次官方對「滴滴」的處置,勢必殃及許多人的日常生活咯?
並不存在這個問題。
盡管「滴滴」體量巨大,但目前國內網約車平台遠未達到被這一家獨霸天下的局面。既然從「滴滴」那邊獲取服務已經變得如此麻煩,那麼為什麼不幹脆去選擇其他平台呢?畢竟目前的網約車平台,雖然經過幾輪整合已經大幅度減少,但總還有十幾個可供選擇的對象。
各種網約車多了去了,並不存在「沒了張屠夫,就得吃連毛豬」的問題
所以,現在可以肯定的是,最新的處置措施必將傷及「滴滴」的日常經營,這對於目前已嚴重破發的滴滴股價,勢必造成進一步打擊。在最壞的設想中,「滴滴」甚至存在短期內從美股退市的可能性……
《網安審查》新規「光速落地」
所謂「網路安全審查」,在7月2日之前,是一個多數人都知道,但從沒有人具體見到過的規則。
2017年7月1日實施的《網路安全法》,首次具體提及了網路國家安全以及審查。根據《網安法》第三十五條規定:
對於關建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通過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的國家安全審查。
這其看似定義了國家安全審查程序的存在,然而在執行上由於內容太過於寬泛、表述也極其的模糊——向哪個部門報批,具體找誰審查?不同細分行業的主管部門是哪家?審查的具體流程又是怎麼樣的?
總而言之,雖然做出了大的原則性規定,實際卻是不具備可操作性的。
在「滴滴」以前,並沒有企業真的被執行過網路安全審查
有鑒於此,在今年7月2日之前,國內所有互聯網巨頭可以說都沒有把這個「國家安全審查」當一回事。所以在具體執行的時候,以前怎麼管理數據安全,現在還是怎麼管理,反正各家心態都是「要查也查不到我頭上來」。
然而,一年前落地實施的《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卻對此有了非常明確而且極其詳盡的規定:找誰報批、怎麼報批、審批時間、後續步驟,全都明明白白。
網路安全審查流程圖
就在「滴滴」全家桶被基本下架14個小時以後,「網信中國」又掛出了一條新的公告:《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這個修訂案和原版最大的區別,就是在原來第五條之後新加入了一個新的第六條:
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
而這顯然是針對近期因赴美上市而遭到「網路安全審查」的小桔 科技 、幫滿集團以及Boss直聘,做出的亡羊補牢措施。
挾「百萬漕工」的上市獨走
以滴滴此等體量的企業,赴海外上市必然是一個轟動各方的大事件。更鑒於該企業對國內民生的高度滲透、掌握數據的敏感性,按照慣例,赴海外上市前必然會和國內主管部門,進行充分的溝通。
那麼,政府層面對此持什麼態度呢?
根據目前流出的小道消息,曾有多個政府部門向滴滴表達了「支持,但希望(數據安全)准備充分後」再啟動上市程序的意見。甚至騰訊和阿里巴巴作為滴滴的兩大國內主要股東,也曾發表過類似的看法。
在這里發行股票,被國內許多企業家視為人生、事業的至高目標。然而在美股空前泡沫化的當下,是否應該急於赴美上市,這是一件值得思慮的事情,在很大程度上將關乎生死存亡
而滴滴又是什麼態度呢?根據慣例推測,想必也是做出了類似「充分數據合規後再上市」的表態和保證的。
但是表態是表態,行動歸行動。
6月10日,「滴滴」官方向美國證監會提交了IPO申請,北京時間6月30日晚,DIDI.US正式登陸紐交所,股票代碼為「DIDI」。
開盤當日,DIDI.US的市值一度超800億美元,成為了繼阿里巴巴之後中概股第二大IPO。
如此心急火燎和異常低調的背後,顯然是一意孤行赴美上市的「滴滴」管理層,很清楚其行徑意味著什麼,可能會有什麼樣的下場。
而其敢於如此肆意妄為,憑的是自覺深深嵌入到了中國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早已是那種「大到了不能倒」的企業。
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12個月里,滴滴全球年活躍用戶為4.93億,全球年活躍司機1500萬。其中,中國擁有3.77億年活躍用戶和1300萬年活躍司機。
2021年第一季度,滴滴出行平台的月活用戶數為1.56億,月活司機推測應當在300~400萬以上。此外,目前全國有超過百萬人,平日以通過滴滴平台開網約車為基本謀生手段。
上千萬人每日出行需要用到,上百萬人的生計也離不開,於是乎,滴滴用了自己的「百萬漕工」
種種跡象令我們有理由相信,「滴滴」的管理層在決定踏出「獨走」赴美上市這一步前,是審慎評估過厲害關系的。因為在「滴滴」的招股書中,有關風險的羅列和說明,就占據十幾頁之多,其中多有涉及到國內政策與合規的部分。可見管理層對可能遇到的風險其實一清二楚,甚至可以說是權衡再三的。
然而,畢竟這個平台乃「百萬漕工衣食所系」。歷來以民生為重的中國政府,即便看在這百萬依靠滴滴謀生的網約車司機的份上,最後的處置措施勢必高高舉起輕輕落下。
隨著中國政府最後不得不接受這個既成事實,無論「滴滴」方面領受到了何種處罰,既然「靴子落地」,其股價勢必將會疾速沖高……
算盤打得很精,但現實的走勢已經嚴重脫離最初的算計
甘冒大不韙也要上市,「滴滴」的另一個主要理由,是「盈利」。
「滴滴」平台誕生於2012年,至2018年時,已累計虧損達390億。
巨虧的原因,用2018年「滴滴」某高管的說法:網約車業務的運營支出,占總流水的比例為21%。
而在當時,滴滴對司機的抽成僅19%而已。
入不敷出,自然會持續的虧損。然而在2021年第一季度,持續的虧損居然神奇地扭轉了。
根據「滴滴」提交的招股書,其今年第一季度營收達到 64 億美元,同比增長逾一倍,首次實現了盈利,錄得凈利潤 8.37 億美元(摺合6月初的匯率,約55億人民幣)。
這一成績是如何取得的?
除去財會操作之類的「魔法」技巧,調高平台抽成比例是主要手段。自2020年末起,「滴滴」大幅調高抽了成比例,部分行程的甚至達到30%之多……
財報能夠突然扭虧為盈,壓榨司機們的血汗收入是一條捷徑
所以,好容易才把財報整得那麼光鮮,自然要趁著盈利的東風上市圈錢啊!晚了可是會影響到估值的。
1972年張春橋曾經向毛澤東發問:「中國的修正主義分子如果復辟資本主義,無產階級就會吃二遍苦?」
已是英雄遲暮的毛澤東,當時這樣回答道:
你太髙看他們了,他們懂得什麼是資本主義?最多倒退到半封建半殖民地 社會 。資本主義是靠侵略和掠奪別的國家而積累資產的。而搞修正主義的走資派們敢於侵略誰呀?不被侵略就阿彌陀佛啦!他們只能剝削本民族的百姓,或者賤賣自己國家的資源。
偉人畢竟是偉人,如果將「修正主義的走資派們」替換成「秉持買辦思維的企業主們」,那麼這番話幾乎能概括此次事件的全貌。
「大而不能倒」在現階段中國是不存在也不能存在的
「滴滴」的折戟,間接回答了一個當今中國 社會 懸而未決的問題:沒有任何一家互聯網企業是不可替代的,無論它是微信、支付寶,亦或是「滴滴」。
事實證明,所謂「大而不能倒」,許多時候只是人們對於習慣路徑的過度依賴。畢竟直到「滴滴」出了事,許多人才恍然大悟:原來現在還有那麼多的網約車平台活著。放眼望去,無論是滴答、曹操、T3,亦或是如祺等,站在乘客的角度上,這些平台無論在服務上還是價格上,比滴滴都是各有其優勢。
站在2021年7月初這個時間節點上,我們正有幸首次見證,中國互聯網行業中那些「大而不能倒」的企業,首次出現幾乎不可逆轉的危機。
但無論「滴滴」是否真的倒掉,對於中國的廣大消費者而言,能夠確信權利能將資本鎖在籠子里,這都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
㈨ 滴滴出行APP下架:這是誰的劫「數」
還沒來得及好好享受上市的榮光,滴滴一切的顏面就被一掃而光。
2021年7月4日,網信中國微信公眾號消息:根據舉報,經檢測核實,「滴滴出行」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相關規定,通知應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 科技 有限公司嚴格按照法律要求,參照國家有關標准,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切實保障廣大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特此通報。
在此之前,有傳言稱滴滴為赴美上市把某些數據泄露給美國。為此,7月3日午間,滴滴出行副總裁在微博發文辟謠:「看到網上有人惡意造謠說『滴滴在海外上市,把數據打包交給美國』。和眾多在海外上市的中國企業一樣,滴滴國內用戶的數據都存放在國內伺服器,絕無可能把數據交給美國。另外,相關惡意造謠者雖然已經主動刪帖,但我們堅決起訴維權。」
而就在7月2日晚間,國家網信辦官網發布公告稱,為防範國家數據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按照《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對「滴滴出行」實施網路安全審查。為配合網路安全審查工作,防範風險擴大,審查期間「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戶注冊。
據網信辦此前消息,對於審查的對象,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辦法》進行網路安全審查。
具體而言,所謂「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指的是,電信、廣播電視、能源、金融、公路水路運輸、鐵路、民航、郵政、水利、應急管理、衛生 健康 、 社會 保障、國防 科技 工業等重要行和領域,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網路和信息系統。
多雲君認為,不管結果如何,滴滴APP下架事件恐怕會成為一樁 歷史 事件的轉折點。
那就是, 數據,不僅僅是個人財產權和隱私權的一部分,也是國家安全的一部分。
一 數據的新含義
我們知道,隨著 汽車 智能化時代的到來, 汽車 將成為最大的移動數據收集和產生場景,沒有之一。今年4月特斯拉就曾因數據問題被全民口誅筆伐,最終,特斯拉公開承諾:「我們已經在中國建立數據中心,以實現數據存儲本地化,並將陸續增加更多本地數據中心。所有在中國大陸市場銷售車輛所產生的數據,都將存儲在境內。」
此外,我們還知道一個問題。
近兩年, 汽車 業人人提及的「無人駕駛」,其實從理論 探索 到技術落地沒有任何捷徑。 若想要 汽車 想在任意道路都能隨意出行,像個老司機一樣精準判斷所有事物和信息,唯一的方式是企業必須擁有海量、真實的道路測試數據。
海量的意思是:上百輛車、在上萬條路上、積累的幾千萬公里的數據。
而目前的最大的網約車公司,每2輛路上行駛的車就有一輛為無人駕駛平台採集數據。盡管這些數據對於徹底實現無人駕駛還僅是杯水車薪,但規模之大、品類之全,已經令很多公司望塵莫及、望而生畏。
多雲君曾在去年11月針對滴滴的造車動作,就曾提出過擔憂。在《滴滴造車的數據威脅》中:我們知道,各種各樣關於數據的標簽已經曠日持久地廣播多年,但事實上,很多互聯網公司,基本上都是在免費使用用戶個人所產生的各種數據,並且不僅獨享這些數據,並通過這些數據的開發、交易、利用等創造不同領域的收益。
人工智慧專家郭毅可曾經講過一個案例,國外一家製造公司耗資上百萬英鎊,購買了一個罕見癌症患者的數據。
郭毅可強調,這項交易之所以能夠完成,得益於這家制葯公司,默認這份數據的所有權屬於患者本人。
二 數據的新法制
這些都還是小毛小利,尚且不論滴滴採集龐大的行駛數據來培育和開發自己的無人駕駛技術或其他 科技 應用。
而在《華為做「錯」了什麼?》中,多雲君也曾指出過數據權的底層邏輯: 安卓和IOS的成功,本質是因其能界定不同數據的歸屬權。而界定數據的歸屬權,要取決於整個 社會 的法律機制能否將數據視同為個人財產一般嚴肅對待和保護。但這又要求從 社會 到法律,必須清晰地明確何為個人財產。當現實中,很多個人財產都尚且無法明確時,數據權就更無從談起。
而一個個國民的數據交織在一起,就是國民財產權乃至國家法權的數據化形式。
也就是說,用戶數據就算再微小,也是國家主權的一部分。
所以無論哪一個國家、哪一種文化,都不約而同地將數據安全等同於國家安全。
人類的每一次進步,都來自對某一個曾經沒人在乎「所有權」進行重新確權與捍衛,例如自由權、言論權、人身權、財產權等等。每當人們的權利建築中填充入一個新的所有權,世界便會被擴充得更為遼闊。
讓一切更多地去納入「權利」,而非權力。
數據權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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